各镇(区)民政办、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年初工作安排,现对2014年各项民政工作任务实行责任分解,进一步明确责任单位和人员。请按各自工作职责,增强责任意识,采取有力措施,明确时间节点,狠抓推进落实,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完成。
大丰市民政局
2014年3月17日
2014年民政工作任务责任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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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重点 工作 |
工作内容 |
完成时间 |
分管 领导 |
责任科室 |
责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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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养老 服务 |
1、出台我市《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办法》,支持社会力量发展养老服务业,兴办养老机构,每个镇(区)发展民办养老机构不少于1家,全市机构养老床位数达到每千名老人28.5张; |
12月底前 |
吴淳 吴汉钧 |
老龄办 社会福利与社会事务科 救灾救济科 |
张晓霞 施伟 朱瑞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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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新建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20个,虚拟养老院1个,其中,省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示范点4个,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覆盖率达到85%; |
12月底前 |
吴淳 |
老龄办 |
张晓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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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按照“三有三能六达标”要求,全面完成五保供养机构升级改造任务。出台我市五保供养管理实施细则,提升五保供养管理水平,创建“星级”敬老院; |
12月底前 |
吴汉钧 |
救灾救济科 |
朱瑞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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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积极推进医养一体化,为敬老院、福利院老年人提供医疗、护理、康复等服务。培训养老护理员80名,养老机构护理员持证上岗率达70%以上; |
12月底 |
吴淳 吴汉钧 |
社会福利与社会事务科 救灾救济科 |
施伟 朱瑞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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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民生保障 |
5、城市以省辖市为单位,农村以县(市)为单位,分别按照当地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20%-25%的比率,综合确定当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乡低保标准增长幅度原则上应高于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幅度; |
7月1日执行 |
吴汉钧 |
低保办 |
吴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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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困难群众大病自付医疗费用救助比例由60%提高到70%。加强医疗救助平台信息更新,及时将符合政策规定的救助对象纳入平台管理,提高医疗救助效率; |
3月底前 |
吴汉钧 |
救灾救济科 |
朱瑞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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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全面开展信息比对工作,加强城乡低保对象数据库建设,更新低保信息,完善低保信息系统。与相关部门开展信息交换核对工作,实现部门信息共享; |
12月底 |
吴汉钧 |
低保办 |
吴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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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充分发挥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专项救助和慈善救助等制度外的补充作用,织牢社会救助网。引导和动员慈善组织、志愿者、企业等各方力量,通过多种形式参与社会救助,健全临时救助制度,探索支出型贫困救助; |
全年 |
吴汉钧 |
低保办 救助管理站 慈善总会 |
吴孟 韦晓春 袁晓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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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开展“防灾减灾日”主题宣传活动,提升全民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助技能。深入推进“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完善城乡社区防灾减灾工作机制。完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及时做好受灾群众救助和重建工作; |
12月底前 |
吴汉钧 |
救灾救济科 |
朱瑞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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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社会组织 |
10、完善直接登记管理制度,简化登记流程,规范登记程序。根据省市要求推行政社分开、管办分离,重点推进行业协会商会在职能、机构人员、财务等方面与行政机关脱钩; |
12月底 |
吴汉钧 |
社会组织管理科 |
唐秀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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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重点发展公益服务、社会事务、文体健身、慈善救助、法律维权五类社区社会组织,不断完善市级社区社会组织培育中心建设,试点建立1-2个镇(街道)社会组织培育扶持基地。开展社会组织社区公益创投活动,培育发展一批有能力、讲诚信的公益性社会组织; |
7月底 |
吴汉钧 |
社会组织管理科 |
唐秀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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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争取政府出台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实施意见,制定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社会组织资质认定办法,制定民政部门向社会组织够没服务目录; |
10月底 |
吴汉钧 |
社会组织管理科 |
唐秀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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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全面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年底获得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占应评估社会组织总数的30%。建立社会组织信息披露机制,引导社会组织规范化、专业化运作。 |
年底 |
吴汉钧 |
社会组织管理科 |
唐秀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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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基层社会治理 |
14、开展省级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年底前,城市、农村和谐社区建设达标率分别达到90%和80%; |
12月底 |
吴淳 |
基层政权建设科 |
杨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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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将社区用房和服务设施未达标的社区服务中心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社区发展专项规划,按照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最低不少于400平方米的标准,积极推进社区服务中心建设; |
12月底 |
吴淳 |
基层政权建设科 |
杨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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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开展“村民自治模范单位”和“村务公开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在全市范围内推行“四议四公一监督”工作法; |
10月底前 |
吴淳 |
基层政权建设科 |
杨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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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出台我市“政社互动”文件,实行社区公共服务事项准入制,进一步厘清行政事务与社区自治事务、政府委托事务和社区自治事务的职责边界; |
10月底前 |
吴淳 |
基层政权建设科 |
杨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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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建立社会工作人才激励保障、岗位开发、人才使用、注册登记等制度,组织参加2014年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加强对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继续教育。 |
全年 |
刘锦林 |
办公室 |
奚海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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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双拥优抚安置 |
19、完善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制度,参训率达到80%,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双证”获取率和就业率达95%,退役士兵安置率达98%; |
全年 |
王海涛 |
安置办 |
金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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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丰富优抚工作内涵。完善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推进抚恤补助城乡一体化进程。做好重点优抚对象短期疗养和医疗体检工作; |
全年 |
王海涛 |
优抚科 |
金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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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制定落实双拥工作责任分解方案,明确部门责任,充分调动个人、企事业单位、基层组织、社会组织参与双拥工作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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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 |
王海涛 |
双拥办 |
金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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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军休干部、士官和伤病残退役军人接收安置率达98%; |
12月底前 |
王海涛 |
军休所 |
王长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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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加大力度,提升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水平,确保国家级重点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创建成功; |
12月底前 |
潘正忠 |
烈士陵园 |
臧仕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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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慈善福利 |
24、落实孤儿保障标准增长机制,推动建立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制度。 |
全年 |
吴淳 |
社会福利与社会事务科 |
施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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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落实老年优待政策,及时发放尊老金; |
全年 |
吴淳 |
老龄办 |
张晓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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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落实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加强福利企业资格认定和管理。开展重性精神病人救治工作; |
全年 |
吴淳 |
社会福利与社会事务科 |
施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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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坚持慈善救助项目与慈善宣传相结合,通过宣传品牌救助项目,扩大慈善影响,放大慈善效应。加强对慈善救助工作监督和管理,推动建立慈善信息公开透明机制,提高社会公信力。加强和改善慈善超市建设,发挥慈善超市救助功能; |
全年 |
吴汉钧 |
慈善总会 |
袁晓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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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创新站点管理方法,细化管理措施,积极应对和遏制彩票销售下滑的趋势。提升福彩销量,提高福彩市场份额,保持平稳增长。切实加强福彩销售站点的风险防范工作,确保安全运行,健康发展; |
12月底 |
孟祥龙 |
募委办 |
顾海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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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社会事务 |
29、加强救助管理机构规范化建设。健全和完善站内相关规章制度,推动救助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拓展安置渠道,解决长期滞留人员救助难题。向上积极争取资金,新建未成年人保护中心; |
12月底 |
吴汉钧 |
救助管理站 |
韦晓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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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进一步规范地名命名更名审批,完善城乡地名标志设置。做好“国家地名数据库管理系统”的数据更新维护,制定界线界桩日常管理办法,做好市际线行政区域界线界桩更换及界桩警示牌设置。推行历史地名名录保护制度。完善我市区划地名网; |
12月底 |
吴淳 |
区划地名办 |
刘钱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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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推进婚姻登记信息化建设。在全国联网的信息平台基础上,实现纸质档案与电子档案同步查询。推广婚姻家庭辅导工作。推行收养家庭评估制度; |
12月底 |
吴淳 |
婚姻登记处 |
陈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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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殡葬工作新机制; |
12月底 |
吴淳 |
社会福利与社会事务科 |
施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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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修订惠民殡葬办法,实施全民共享的惠民殡葬政策。制定殡葬事业发展规划,出台大丰市公墓管理办法。完善清明祭扫服务保障机制; |
10月 |
吴淳 |
社会福利与社会事务科 殡仪馆 福安公墓 |
施伟 徐彬 嵇春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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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逐步完成119户移民危旧住房改造。投资1500万元,组织移民安置村组实施后扶项目工程。农闲时间,组织300名移民及移民干部参加技能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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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底 |
陆标 |
移民办 |
王龙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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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民政项目建设 |
35、实施福利院三期工程。总投资9300万元,床位400张,年底完成主体结构封顶,2015年6月竣工交付使用; |
2015年6月 |
吴淳 |
福利院 |
周雨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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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实施殡仪馆改扩建工程。投资8500万元,年底完成设灵守灵区的土建工,明年对殡仪馆进行改造; |
2015年 |
吴汉钧 |
殡仪馆 |
徐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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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实施福寿园项目工程,建筑面积8500平方米。分两期实施。一期工程投资2655万元,年内完成塔陵、纪念堂、悼念厅、综合服务部等主体工程建设。 |
12月底 |
刘锦林 |
福安公墓 |
嵇春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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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综合能力 |
38、加强民政干部法律知识学习,不断强化社会主义法制理念。全面落实现行政策法规,规范基层窗口单位行风建设和水平; |
全年 |
潘正忠 |
办公室 |
仲维华 郝丽菊 奚海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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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开展“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推进民政业务规范化、手段信息化,工作阵地化和机构正规化。规范机构建设,统一机构名称,配备乡镇(街道)和敬老院管理服务人员和必要的办公设施、交通工具和灾害应急救助装备,构建办公自动化、信息化系统平台; |
12月底 |
潘正忠 刘锦林 |
办公室 财务审计科 |
刘书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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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加强对新闻宣传工作的整体规划和年度重点宣传工作的统筹,强化对民政理论调研和信息宣传的督查考核力度。举办一期民政理论信息宣传培训班。加强民政理论调查研究,破解当前民政工作中的难点、热点问题。加大对创建现代民政示范市、典型人物和亮点特色工作的宣传力度。加强民政网站的更新和维护。加强民政舆情引导,及时化解舆情危机; |
全年 |
刘锦林 |
办公室 |
仲维华 郝丽菊 奚海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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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推进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各项民政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民政干部的监督、管理和教育。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盐城市委十项规定及市委六项规定,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民政窗口单位行风建设,树立良好形象。 |
全年 |
潘正忠 刘锦林 |
办公室 |
仲维华 郝丽菊 奚海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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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建设“现代民政示范县(市、区)” |
42、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市场参与、法制保障的民政工作运行机制,建立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社会福利体系、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基层社会管理服务体系、拥军优抚安置体系和民政社会事务服务体系,实现民政工作法制化、规范化、社会化、信息化、专业化; |
2015年 |
吴汉钧 |
全局各科室参与(办公室牵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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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全面深化改革,重视市场和社会作用,创新现代民政建设举措。加强自身建设。围绕创建要求,结合大丰实际,发挥首创精神,坚持标准,注重实效,重点突破,整体推进,有序开展现代民政示范市创建工作,力争在盐城率先完成创建任务。 |
2015年 |
吴汉钧 |
全局各科室参与(办公室牵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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