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827487471391/2014-06620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大丰市经济开发区 发文日期 2014-02-10
文号 大开管〔2014〕13号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于印发《大丰经济开发区2014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考核评估意见》的通知

 

 

 

各村(居)、区直各单位:

现将《大丰经济开发区2014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考核评估意见》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

 

附:《大丰经济开发区2014年人口和计划工作考核评估意见》

 

 

 

                                        江苏大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4年 2月10日

 

 

 

大丰经济开发区

2014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考核评估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精神,按照市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市政府十四届二次全会的部署要求,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确保全面完成创造更加和谐的人口环境,现对2014年各村(居)、区直各单位人口和计划目标管理责任制,提出如下考核评估意见。

一、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一)季度考核

1、固定考核部分

(1)信访稳定(不设基本分)。当季发生到大丰市政府重复访或非访有一例扣10分,集体访有1例扣20分;到盐城市正常访有1例扣5分,重复访或非访有1例扣15分,集体访有1例扣30分;到省正常访有1例扣10分,重复访或非访有1例扣25分,集体访有1例扣50分;到北京正常访有1例扣20分,重复访或非访有1例扣40分,集体访有1例扣60分。一批次重复访或多部门访累计扣分。考核方法为每季度依据各级信访及上级人口计生部门的信访登记记录进行考核,

(2)廉政和效能建设(不设基本分)。当季有违纪违法案件被查处的,有1例扣50分;有不当行为被上级曝光的,有1例扣30分。考核方法为每季度依据市纪委文件、市优化办通报等进行考核。

(3)依法行政(不设基本分)。当季有信访投诉并经查实有不当行为的,有1例扣20分。考核方法为每季度依据政府门户网站、市优化办及市人口计生委投诉记录及调查处理情况进行考核。

(4)出生人口性别比(20分)。季末累计计生分娩、公安新生户口申报辖区分二个口径均控制在108以内得20分,有一项不达标即不得分。日历年、统计年年末均不超过108的,季度扣分恢复。考核办法为每季度依据相关部门提供的数据考核。

(5)出生政策符合率(10分)。考核方法抽样调查,即各村(居)自报本地总体数据,考核时随机抽取一个样本点,考核达98%得基本分10分,低于98%不得分。

(6)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覆率(10分)。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人数达时序进度得基本分5分,未达时序不得分。及时对参查对象进行跟踪随访服务得基本分5分,考核方法为抽查跟踪随访服务记录5例,每少1例扣1分。弄虚作假,将不符合孕前优生项目检查的对象组织参查的,发现1例扣10分。

(7)阵地建设(不设基本分)。村(居)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室验收合格的不扣分。

(8)对外宣传(不设基本分)。当季宣传报道或政务信息被国家级、省级、盐城市级主流媒体(电视、报刊杂志)或人口计生部门采用1件分别得10分、5分、2分,本市级主流媒体采用1件得1分,本市级人口计生部门采用1件得0.5分。考核方法为核实发表文章、宣传报道及政务信息明细。

2、阶段性考核部分

一季度

(1)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月活动(10分)。考核方法为抽样调查,服务率达90%得基本分10分,低于90%不得分。

(2)流进人口管理服务率(10分)。流进人口管理服务率、流出人口管理服务率两项指标加权得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率。达95%得基本分5分,低于95%不得分。考核方法为抽样调查。信息反馈率达100%得基本分5分,未达100%不得分,依据《江苏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信息平台》进行考核。

(3)统计信息质量(10分)。数据库人口覆盖率、个案数据项目完整率、逻辑准确率、数据更新及时率、出生人口统计准确率加权得出统计信息准确率达98%得基本分10分,低于98%不得分。考核方法为抽样调查。

二季度

(1)基层基础台帐(10分)。各村(居)各项台帐资料齐全、规范、统一、美观得基本分10分,每缺少一项扣2分,每有一项不规范扣1分,扣完为止。考核方法为到各村(居)逐一过堂。

(2)阳光计生创建(10分)。各村(居)设置政务公示栏,公示内容规范、资料齐全得基本分5分,无公示栏、公示资料不得分,公示内容每少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考核方法为现场考察、查阅资料。村务公开覆盖率达100%得基本分5分。考核方法为随机抽查1个村(居),未设村务公开栏或无公开资料扣3分,公开内容每少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三季度

(1)幸福家庭建设(不设基本分)。村(居)制定出台幸福家庭建设实施意见得5分。组织开展幸福家庭评选等活动,每项得5分。考核方法为查阅台帐资料。建成幸福家庭建设示范村(居)和建成示范户10个得10分,考核方法为各村(居)申报后现场验收。

(2)生殖健康检查服务活动(10分)。考核方法为抽样调查,达90%得基本分10分,低于90%不得分。

(3)长效避孕措施落实率(10分)。考核方法为抽样调查2011年1月1日以来的生育对象,达60%得基本分10分,低于60%不得分。

(二)年终考核

1、组织领导(10分)。村(居)制定出台有利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政策,推动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得基本分1分;每年专题会办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四次以上并形成会议纪要和定期每月召开信息员参加的例会得基本分2分;在年底将本村(居)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情况向开发区管委会作专题报告得基本分1分;富有成效地开展省人口办调发展先进市、镇、村三级联创活动得基本分2分。

 2、人口计生依法行政工作达标率(20分)。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得基本分20分。其中,当年发现并立案的违法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达80%得10分,未达80%不得分;全年查处计划生育违法案件结案率达80%得10分,未达80%不得分。发生以下情形:截留、挪用社会抚养费,照顾再生一孩未批先育、乱收费、搭车收费,申报照顾再生一孩过程中弄虚作假、出具虚假计划生育证明、强制推销营养和生育保险的,该项不得分。未及时发放《生育一孩服务证》而生育,每发生1例扣2分,扣完为止。

3、人口计生奖励扶助政策兑现率(20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兑现率达95%得基本分10分。未达95%不得分。考核方法为查阅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发放名册及电话访谈。全面推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和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特别扶助制度,资格确认及时率、准确率达100%得基本分5分,未达100%不得分。考核方法为查阅资料及查询信息平台。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政策落实率达100%得基本分5分,未达100%不得分。考核方法为第三方电话访谈,各村(居)随机了解20户。

4、家庭生殖健康服务覆盖率(10分)。知情选择率、期内综合避孕率、随访服务率、避孕药具不良反应/不良事件防治率、生殖道感染综合防治率、计划生育药具服务率6项指标加权得出家庭生殖健康服务覆盖率,达90%得基本分10分,未达90%不得分。考核方法第三方电话访谈,每村(居)随机了解20户。

5、知识普及率(10分)。人口和计划生育知识普及率达95%得基本分10分,未达95%不得分。考核方法为第三方电话访谈,每村(居)随机了解20户。

6、群众满意率(10分)。群众满意率达95%得基本分10分,未达95%不得分。考核方法为第三方电话访谈,每村(居)随机了解20户。

7、计划生育合格村(居)率(5分)。计划生育合格村(居)率这90%得基本分3分,未达90%不得分。计生协会组织健全、活动正常得基本分2分,组织网络不健全或未开展活动的不得分。考核方法以为查阅资料。

8、经费投入(10分)。按规定落实人口计生工作人员工资和社会保障待遇得基本分2分,未达要求不得分。落实各项奖励政策、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网络建设、计划生育经常性管理服务等经费,兑现到位得基本分4分,未达要求不得分。区下拨的计划生育经费未全部用于免费服务的,该项不得分。考核方法为查阅资料。

(三)加分项(年终计入总分)

1、代表本市接受盐城市以上(含盐城市)人口计生工作考核验收合格的,按国家、省、盐城市三级,每次分别加10、8、6分。接受上级或外地观摩,按国家、省、市、县四级,分别加8、6、4、2分。

2、人口计生工作创新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得到国家、省、市、县四级肯定和宣传推广(以会议经验介绍或领导批示为准),每项分别加8、6、4、2分。

3、受国家、省、盐城、大丰及本区表彰每项分别加5、4、3、2、1分。

4、每提供1条有价值的“两非”线索,加5分,经查实并处理到位的每件加20分。

二、考核办法

1、对各(居)考核由社会事业局组织。季度考核内容纳入年终考核。年度汇总实绩,季度考核、年终考核积分累加。

2、对发生因人口计生生问题引发的重大信访事件、违法违纪案件的村(居)实行人口计生工作“一票否决”。对本单位发生违法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不到位的,实行人口计生工作“一票否决”。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