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市经济开发区新城居委会等村(居)民委员会:
你们报来的《关于成立“大丰市经济开发区新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等9个社会组织的报告》收悉。经审核,申报的材料齐全、真实、合法有效,准予登记。(核准名称附后)
大丰市经济开发区新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等9个社会组织是利用非国有资产自愿举办,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法人性质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希望“大丰市经济开发区新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等9个社会组织成立后,严格执行国务院颁布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各项规定,严格按照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核准的章程所明确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建立健全各项内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自觉服从监督管理,按时参加年检,执行重大事项分别向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报告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为大丰的养老事业和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附件:9个社会组织名称
大丰市民政局
2014年12月22日
附件:
9个社会组织名称
1、大丰市经济开发区新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
2、大丰市经济开发区新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
3、大丰市经济开发区灶圩村居家养老服务站
4、大丰市经济开发区七灶河村居家养老服务站
5、大丰市经济开发区建设村居家养老服务站
6、大丰市经济开发区和瑞村居家养老服务站
7、大丰市经济开发区同圣村居家养老服务站
8、大丰市经济开发区河口村居家养老服务站
9、大丰市经济开发区龙福村居家养老服务站
抄送:大丰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大丰市民政局 2014年12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