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82734434246E/2014-09730 组配分类 机构概况
发布机构 中共大丰市城市管理局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14-12-10
文号 大城委〔2014〕17号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于调整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根据《关于规范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分工和兼职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调整后的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情况通知如下:

陈良忠:党委书记、局长。主持全面工作。

陈  标:党委委员、副局长。负责城市绿化建设、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生态市建设,分管公共事业科,联系园林管理处,对分管和联系科室、单位的廉政建设、信访稳定和安全生产负责。

潘春海:党委委员、副局长。负责西郊公园建设。

丁宏生:副局长。负责数字化城管、市容管理、执法监察、街景出新、行政审批、安全生产、活动保障和省优秀管理城市创建工作,分管市容管理科,联系城管监察局、服务窗口、幸福菜场,对分管和联系科室、单位的廉政建设、信访稳定和安全生产负责负责。对局系统的安全生产负责。

杨  毅:党委委员、副局长。负责统筹城乡发展、全面小康建设、新农村建设、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环境卫生、节能减排、争取资金和国家生态市创建工作,服务盐城大吉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分管环境管理科,联系环境卫生管理处,对分管和联系科室、单位的廉政建设、信访稳定和安全生产负责。

陈卫东:党委委员、副局长。负责局日常工作,负责妇女、工会、共青团、人口计生、老干部、老龄工作、结对帮扶;负责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拆迁工作;负责网络舆情、信访稳定;负责巡查考核;负责法制与宣传、社会事业、财务审计、统计、三服务、人武、治安综治、平安创建工作,协助分管绿化工作,负责绿化管护;分管法制科,对局系统的日常事务和信访稳定负责。

何  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负责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对局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

陈  飞:党委委员、副局长,大丰市港城管委会副主任。负责港城管理。

吕晋升:党委委员、局系统工会主任。负责系统工会工作、路灯与景观照明建设管理、 招商引资、外向型经济、三产服务业、全民创业工作,协助抓好拆迁工作,分管招商办,联系路灯管理处,对分管和联系单位的廉政建设、信访稳定和安全生产负责。

邢  军:副主任科员。协助分管绿化工作,负责公共事业科工作。

      陈  晶:党委委员。负责办公室工作,协助分管网络舆情。

      特此通知

 

              

                                                   中共大丰市城市管理局委员会

                                                             二0一四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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