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市民政局文件
大民发[2014]2号
关于同意“大丰市大桥镇联丰社区未成年人教育协会”等
6个社会团体成立登记的批复
大丰市大桥镇联丰、潘南等6个村村民委员会:
你们报来的《关于成立大丰市大桥镇未成年人教育协会的报告》等6个社会团体的报告均收悉。经审核,申报的材料齐全,章程规定的宗旨、业务范围、组织机构、负责人产生程序和职权范围等均符合要求,准予登记。
希望各协会、总会成立后,认真学习《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严格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坚持双向服务,坚持民主办会、自主自治的发展方向。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认真贯彻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加强内部管理,不断提升协会自身建设的水平,增强协会的凝聚力。自觉接受监督管理,按时参加年检,认真执行重大活动事项报告制度,根据社团常设机构具体情况,注意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为大丰的社会事业作出应有的贡献。
此复。
附:6个社会团体的具体名单
大丰市民政局
2014年1月2日
主题词:社会团体 成立登记 批复
抄 送:大丰市大桥镇人民政府
6个社会团体的具体名单
1、 大丰市大桥镇联丰社区未成年人教育协会
2、 大丰市大桥镇潘南社区未成年人教育协会
3、 大丰市大桥镇中合社区未成年人教育协会
4、 大丰市大桥镇大桥社区未成年人教育协会
5、 大丰市大桥镇双丰社区老龄协会
6、 大丰市大桥镇东塔社区老龄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