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星级宾馆、各旅游景区(点):
根据市文明办《关于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公民道德专题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将旅游行业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公民道德专题宣传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时间
2013年9月15日——10月底。
二、宣传方式
1、利用电子广告屏幕滚动宣传。各单位可利用本单位的电子广告屏幕,进行公益广告语滚动播放宣传,要做到天天有、反复播、不断线。
2、制作公益广告宣传标牌。各单位可以在经营场所内,树立文明宣传公益广告标牌,如饭店在大堂、宴会大厅以及餐桌等处,旅行社在前台接待处。
3、宣传橱窗开辟一期公民道德宣传专栏,有条件的可
以利用镂空围栏(围墙)设置固定宣传标语(内容附后)。
4、经营中进行宣传。在经营过程中,经营单位工作人员向消费者进行宣传,提醒消费者文明消费、绿色消费。
三、有关要求
“讲文明树新风”是旅游企业自身发展及提升企业形象的需要,作为经营者有义务有责任引导消费者文明、理性消费。各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采取有效措施,通过持续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活动,加强自身文明建设,提高服务水平,实现文明经营,营造和谐旅游市场消费氛围。近期,我局将组织专人对各星级酒店、景区(点)文明旅游宣传引导工作进行督促和检查,对未能有效履行文明宣传引导职责、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将给予通报。
附:公民道德宣传月标语
大丰市旅游局
2013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