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82014392033J/2013-07352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大丰市住建局 发文日期 2013-06-09
文号 大建〔2013〕20号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于2012年大丰市建筑工程第三次综合大检查情况的通报

 

大建〔2013〕20号

 

关于2012年大丰市建筑工程第三次

综合大检查情况的通报

 

市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整顿全市建筑市场秩序,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现场管理,全面推动全市建筑市场与施工现场联动监管工作,根据《关于开展2012年度第三次建筑工程综合大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局组织人员开展了对全市所有在建工程的2012年度第三次综合大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2年12月20日至2013年1月15日,我局组织了四个检查组于对全市162项在建工程进行了全面检查。主要检查了工程施工和监理企业的市场行为、质量安全行为以及工程的实体质量和施工现场安全状况等。

检查总体情况良好,市场行为不断规范;工程质量总体处于受控状态,工程建设各方质量行为基本规范,质量控制资料较完整,大部分工程原材料质量得到有效控制,未发现严重质量缺陷;安全生产总体形势较为平稳,建筑工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基本处于受控状态。

检查过程中发现部分工程存在违法违规和质量问题及安全生产隐患,检查共下发停工整改通知单67份,限期整改通知单62份。

二、存在问题

(一)市场行为方面。一是部分项目未办理施工许可、受监手续。二是项目经理脱岗率仍旧较高,部分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设混乱,未办理变更手续任意调换现场项目管理人员,不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个别施工单位现场项目管理人员非本单位人员。三是部分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管理不到位,没有对分包单位开展日常检查和管理。四是少数施工单位没有组织开展岗前培训,或参加岗前培训的人员数量不足。

(二)工程质量方面。质量行为方面:一是部分建设单位未及时办理施工图审查、质量监督手续就开工建设。二是部分工程未健全和落实质量责任制度。质量责任制度缺失,工程的质检员不正常在岗履行职责,质量管理流于形式。三是少数工程涉及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的设计变更未经施工图审查。四是部分工程资料签证滞后。对工程隐蔽验收资料和工序报验资料未及时签证,个别存在代签资料现象。少数工程对建筑原材料、构配件进场验收资料不全。实体质量方面:一是部分工程原材料、构配件、锚固件等未经复试合格即使用或复验批次不足。二是个别工程未完全按规定做节能保温。三是少数工程实体施工违反强制性条文、未执行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标准、部分质量指标抽测不合格。四是部分工程主体结构观感差。主要表现在混凝土构件表面孔洞、露筋、龟裂。

(三)工程安全方面。在安全行为方面:一是部分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制度形同虚设,安全管理人员存在脱岗现象,现场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有名无实,对于开通LBS的项目,考勤人员出勤率较低。特种作业人员未按规定做到持证上岗或是人证不符。二是部分工程的安全资料不能如实的反映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施工方案针对性不强或是不能完全指导施工,检查验收记录弄虚作假,存在代签现象。三是少数工程三级教育流于形式,安全技术交底资料严重缺乏,交底内容无针对性,安全技术交底未随工程进度进行,未交底到个人、未签字确认。四是部分工程脚手架、模板等分项工程未分阶段验收。施工现场安全方面:一是部分施工现场对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缺乏认真的自检自查,无交接班记录、运行保养记录。部分机械设备地脚螺栓松动,标准节开口销设置不全,安全锁失效、起停保护装置磨损严重,个别施工现场起重机械设备带有明显的事故隐患,“带病”作业。二是少数工程对深基坑、模板支撑、起重机械设备等重大危险源管理不到位,个别项目对超规模的危险源识别能力不够,应急预案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现场施工与施工方案完全不相符。三是部分工程脚手架连墙点偏少且设置不规范;悬挑脚手架悬挑梁过短,转角处悬挑梁设置不规范;安全网质量低劣破旧、张挂不严,绑扎不牢等现象突出。悬挑卸料平台悬挑梁过短,锚固不到位。部分工地临边、洞口等危险部位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四是部分工程施工用电达不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一机一箱一漏一闸”要求,现场动力、照明用电不分,电线私拉乱接现象严重;有些设备缺少专用开关或漏电保护、接零保护;仍存在一闸多用和漏电开关选用不当的现象。五是部分项目的围墙围挡未做到封闭施工,出入口路面未硬化,洗车台设置流于形式,施工车辆进出有“跑、冒、滴、漏”现象。

(四)监理行为方面。一是部分项目现场监理人员与投标文件不符,人员变更无相应手续。部分项目现场监理人员数量、专业不满足工程需要。部分项目总监、专监不正常在岗履行职责。少数工程监理人员擅自变更。二是部分项目监理规划、细则流于形式,无针对性、可操作性。原材料、工序不按规定报验,监理人员不以书面形式加以制止。三是部分项目监理企业对项目监理机构未定期组织质量检查。四是部分工程监理单位对施工方案无审核意见。质量问题处理不及时、不闭合,旁站记录千篇一律,不能反映监理过程的真实情况。部分项目检验批验收监理无独立的复核资料。

三、通报批评的单位和项目

对本次检查中存在问题较多的下列单位和项目予以通报批评:

1、由大丰市鸿达建筑有限公司总包、江苏鼎立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钢结构分包)承建,盐城工程建设监理中心有限公司监理的鼎信纺织1#厂房工程。

主要存在问题:1#厂房未办理施工许可;钢结构施工单位拒不执行我局签发的停工通知单及监理单位签发停工令,施工单位强行施工;钢结构施工单位未组建现场项目部,项目部质量保证体系混乱,施工单位不按施工图施工。

2、山东信德建工有限公司、中航长城大地建工集团、山东乾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上海同建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监理的江苏博汇纸业年产70万吨高档包装纸板工程。

主要存在问题:该项目未办理施工许可;项目经理未能提供有效执业注册证书及安全考核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未持有建筑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项目经理和安全员未在施工现场履行管理职责;现场塔吊安装未见检测、验收、备案资料;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不规范,施工机械缺少开关箱,电缆线随意私拉乱接,现场文明施工状况差;钢结构施工涉嫌违法分包。

3、盐城市博洋阀门制造有限公司办公楼工程项目

主要存在问题:该项目未办理施工许可;施工单位涉嫌无资质施工;项目参建单位管理人员均不在施工现场履行职责;安全台账不健全,现场脚手架搭设不规范,安全网、竹笆层、临边防护搭设不到位;现场临时用电不规范。

4、慈溪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盐城市天平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城南污水处理厂工程。

主要存在问题:该工程项目未办理施工许可;总监未在施工现场履行监理职责;安全台账不健全,安全网、竹笆层不到位,现场临时用电不规范。

5、江苏天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承建,大丰市方正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监理的北缘壹号商住楼工程

主要存在问题:施工现场管理混乱,项目经理不在岗,安全员等项目管理人员严重不履职;施工现场质量保证体系混乱,四层框架梁跑模、涨模现象严重,存在露筋现象;悬挑脚手架未按专家论证方案实施,连墙件数量不足,内封闭措施不到位,上料平台搭设不规范,楼梯临边、洞口、电梯井口防护不到位,施工升降机无备案证明及无防护措施,施工现场未采取封闭施工。

6、江苏荣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大丰市同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江苏爱琛建设有限公司承建,大丰市方正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监理的香堤水榭小区工程。

主要存在问题:3#、4#、5#未办理施工许可;现场监理人员配备不足,项目经理、安全员未在施工现场履行职责;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不规范,施工机械缺少开关箱,电缆线随意乱接;1#-4#楼基础未组织验收已进入下道工序施工,施工到二、三层但脚手架尚未搭设,缺少安全防护措施;5#北立面脚手架直接搭设在楼面上且无计算书,剪刀撑搭设不符合规范要求,施工作业层未满铺竹笆,无安全防护栏杆;塔吊备案证明未见,未配备司索信号工。

8、江苏金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江苏惠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的斗龙工作站管理用房工程。

主要存在问题: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管理人员不履职、不在现场、存在以包代管现象;临边洞口无防护,未张设安全网,脚手架、剪刀撑、竹笆层搭设不符合规范、脚手架锈蚀严重,无任何安全警示标志,现场安全状况处于失控状态;现场自制提升机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临时用电、安全帽等防护用品未检测,临时用电私拉乱接;未落实门卫制度,出入口未落实文明措施。

9、江苏阜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上海凯悦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大丰港人才公寓D1、D4#楼工程。

主要存在问题:项目未办理受监手续、施工许可,多次督促整改仍然强制施工:现场无任何管理人员、参建单位管理人员不履职、以包代管;临边洞口防护不可靠,安全网破损严重,上料平台搭设不符合规范;临时用电、安全帽等防护用品未见检测;未落实门卫制度,现场安全处于失控状态。

10、江苏江中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冶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盐城市成业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南海石材工程

主要存在问题:项目未办理受监手续、施工许可,多次督促整改仍然强制施工;现场无任何管理人员、相关责任人不履职、以包代管;高空作业人员无任何安全防护,临时用电、安全帽等防护用品未见检测,现场无任何安全警示标志,现场安全处于失控状态。

11、大丰市三龙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建,江苏河海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华翼工业园3#、4#、5#、7#厂房工程。

主要存在问题:该项目未办理受监手续及施工许可,多次督促整改仍强制施工;现场参建单位管理人员不履职,以包代管;临时用电、安全帽等防护用品未见检测报告;塔吊未检测、未备案,现场安全警示标志数量不足,现场安全处于失控状态。

12、大丰市三圩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盐城华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大丰市方正建设监理工程有限公司监理鑫福岛工程。

主要存在问题:现场无任何项目管理人员、相应管理责任人不履职、以包代管;临边洞口、脚手架、上料平台搭设不符规范,安全网破损严重,安全警示标志不足,钢管、塔吊严重锈蚀;现场未封闭施工,多次督促整改仍未整改到位现场,安全处于失控状态。

13、盛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包、南通安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包承建、达华集团北京中达联咨询有限公司监理的丰源热电公司3#、4#机组锅炉安装工程

主要存在问题:该项目未办理受监手续及施工许可,现场相应管理责任人不履职、现场施工安全管理不到位,工地在2012年10月18日发生物体打击致人事故,工程存在非法转包行为。

我局对上述被通报批评的工程不得被评为文明工地,视情节予以立案查处,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记入不良行为记录。

四、下一步措施

(一)全面落实整改。各责任主体要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求各相关单位要“定时间、定措施、定人员、定责任”落实整改,不留后患。我局将继续加大督查力度,对违法违规、整改不力的单位将进一步采取措施,从严处理。

(二)强化安全监管。按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计划,继续开展高支模、脚手架、起重机械设备、安全防护、施工防火等内容的专项整治工作,通过对这些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专项治理,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和监控力度,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承诺制和问责制的落实,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长效机制,提高安全生产监管的总体水平,确保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

(三)规范质量行为。进一步规范各方质量行为,重点整治人员不到位、执业不合法、资料不真实等行为,强化原材料的进场管理,严格建筑钢筋、预拌混凝土、建筑幕墙、建筑节能等材料的质量检测,加大对影响结构安全和重要使用功能规定部位和工序的检查监督力度,以住宅工程特别是保障性住房为重点,进一步贯彻落实江苏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标准》、《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等规范标准,突出通病治理,致力创优治劣,不断提升工程质量。

(四)重抓长效管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质量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质量管理机构,切实落实安全质量管理责任制。施工单位要配备齐全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严格按规范和图纸施工,加强安全质量自检;监理单位要配备齐全监理机构人员,专业与所监理工程相适用,加强平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处理问题。全面使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同平台和LBS管理人员定位系统,逐步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网上监管。通过各方共同努力,进一步强化安全质量管理的长效机制,确保工程安全质量水平稳步提升。

 

 

                          大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3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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