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82741330162E/2013-09379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大丰市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13-06-06
文号 大教委发〔2013〕16号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性 有效

关于成立大丰市教育系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督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镇社事办,各中小学、幼儿园,各直属事业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加大督查监管力度,确保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盐城市委及大丰市委出台的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相关文件精神在我市教育系统不折不扣执行到位,切实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为全市教育事业高位均衡发展,办让人民高度满意的教育,经教育局党委研究,决定成立大丰市教育系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督查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局长成秋生同志任组长,韦国、何钢、茅锦秀、陈林、王武驷、姚绍淮同志为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副局长、纪委书记王武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组织人事科徐育科长、办公室丁善辉主任、计财科黄加林科长、审计科陆慧斌科长、普通教育与法制科朱见贤科长、成人教育与社会教育科陈林科长、学前教育办公室张霞主任、监察室陈建忠主任为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指导全系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盐城市委及大丰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及时掌握工作动态,研究部署推进措施;对全系统各单位具体执行情况、配套制度制定落实情况、特别是各单位领导干部带头执行规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问题进行明查暗访,对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的问题进行督查核实;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责成相关单位切实抓好整改,对顶风违纪,造成影响的严格追责,严肃处理。

特此通知。

 

 

 

                         中共大丰市教育局委员会

                            2013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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