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教发〔2013〕72号
关于举办大丰市初中物理青年教师
教学基本功大赛的通知
各初中校:
根据苏教基〔2011〕34号文件和苏教研〔2012〕6号文件精神,按照《江苏省基础教育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规程》的要求,经研究决定,我室将于2013年4月下旬组织大丰市高中物理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参赛对象:
本市具备教师资格的在职初中物理教学工作的青年教师(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凡符合条件的必须全部参加。
二、 比赛内容与办法:比赛内容包括通用技术和专业技能。
通用技术比赛项目:(1)粉笔字:以课堂教学中的板书为评定依据,字体不限。(2)即兴演讲:全体选手赛前抽签决定比赛顺序,到指定区域候赛,选手依次进入赛场后,根据演讲题目,准备3分钟,演讲时间3分钟。完成比赛的选手不得返回候赛区域。(3)教学设计与课件制作:正式比赛前3天通知各参赛选手根据指定的教学内容进行备课,比赛前一天通知电子课件的内容。(4)课堂教学:上课采取微型课的形式进行。在教学过程的实施中,体现教学设计,展示教学课件。课堂教学时间为每节课15分钟。
专业技能比赛项目:形式为专业知识与能力测试,测试采取闭卷、笔试方式进行;题型有客观题和主观题;测试内容包括:①《物理》课程标准的理解与践行;②《物理》教学专业知识;③典型中考试题评析;④中考试题命制。
三、评分细则与评价标准
1.通用技能的评分标准参照《江苏省基础教育青年教师基本功大赛规程》所附的评分标准。专业技能评分标准另行确定。
2.通用技能项目权重为70%。其中,①粉笔字:权重10%;②即兴演讲:权重10%;③教学设计:权重20%;④课堂教学(含课件设计):权重30%。专业技能项目(笔试)权重30%。
3.上述四项通用技能比赛项目,均按百分制评出原始分,专业技能项目(笔试)先按百分制给出卷面分,再按百分制排序原始分。选手的每次排序原始分乘以该项目的权重,累加后即为该选手所得总分。
四、活动要求:
各学校将符合条件的教师以学校为单位统一填写报名表于4月20日前报教研室金鑫同志(邮箱dfxinjin@126.com,电话:13485272348)。
五、奖励办法:
大丰市初中物理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设一、二等奖两个奖次。其中,一等奖占参赛选手的40%,二等奖占参赛选手的60%,并将在一等奖获得者中选拔两名优秀者参加今年5月上旬举办的盐城市初中物理青年教师基本功大赛。
六、比赛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凡参赛人员到时每人交参赛费200元。
大丰市教育局
2013年4月12日
大丰市教育局 2013年4月15日印发
共印30份
大丰市初中物理青年教师
教学基本功大赛报名表
学校:
姓 名 |
出生年月 |
任教年级 |
手机号码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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