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82741330162E/2013-09498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大丰市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13-04-10
文号 大教发〔2013〕69号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于举办大丰市高中历史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的通知

 

关于举办大丰市高中历史青年教师

教学基本功大赛的通知

 

各高中校: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进一步提高我市青年教师专业素养,根据盐城市教科院[2013]3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我局将于2013年4月下旬组织大丰市高中历史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本市具备教师资格的在职历史教学工作的青年教师(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凡符合条件的必须全部参加。

二、比赛内容与办法:比赛内容包括通用技术和专业技能。

通用技术比赛项目:①粉笔字:以课堂教学中的板书为评定依据,字体不限。②即兴演讲:全体选手赛前抽签决定比赛顺序,到指定区域候赛,选手依次进入赛场后,根据演讲题目,准备3分钟,演讲时间3分钟。完成比赛的选手不得返回候赛区域。③教学设计与课件制作:正式比赛前3天通知各参赛选手根据指定的教学内容进行备课,比赛前一天通知电子课件的内容。④课堂教学:上课采取微型课的形式进行。在教学过程的实施中,体现教学设计,展示教学课件。课堂教学时间为每节课15分钟。

专业技能比赛项目:形式为专业知识与能力测试,测试采取闭卷、笔试方式进行;题型有客观题和主观题;测试内容包括:①《历史》课程标准的理解与践行;②《历史》教学专业知识;③典型小高考试题评析;④高考试题命制。

三、评分细则与评价标准

1.通用技能的评分标准参照《江苏省基础教育青年教师基本功大赛规程》所附的评分标准。专业技能评分标准另行确定。

2.通用技能项目权重为70%。其中,①粉笔字:权重10%;②即兴演讲:权重10%;③教学设计:权重20%;④课堂教学(含课件设计):权重30%。专业技能项目(笔试)权重30%。

3.上述四项通用技能比赛项目,均按百分制评出原始分,专业技能项目(笔试)先按百分制给出卷面分,再按百分制排序原始分。选手的每次排序原始分乘以该项目的权重,累加后即为该选手所得总分。

四、活动要求:各学校将符合条件的教师以学校为单位统一填写报名表于4月18日前报教研室徐松山同志(510989591@qq.com)。

五、奖励办法:大丰市高中历史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设一、二等奖两个奖次。其中,一等奖占参赛选手的40%,二等奖占参赛选手的60%,并将在一等奖获得者中选拔两名优秀者参加今年5月份举办的盐城市高中历史青年教师基本功大赛。

六、比赛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凡参赛人员到时每人交参赛费200元。

 

附件:大丰市高中历史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报名表

 

大丰市教育局

2013年4月10日

 

 

大丰市教育局                2013年4月10日印发

共印10份

 

大丰市高中历史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报名表

 

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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