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对镇、村关工委专职主任
给予补助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港区管委会:
为切实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经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同意,对镇、村关工委专职主任给予补助,具体标准为:镇(区)关工委专职主任给予每月200元补助,对村(居)关工委专职主任给予每月100元补助,所需资金由所在镇(区)和村(居)统筹解决。
特此通知,希遵照执行。
大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3月29日
━━━━━━━━━━━━━━━━━━━━━━━━━━
大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4月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