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82K1308267XB/2013-04855 组配分类 政府办文件
发布机构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13-03-22
文号 大政办发〔2013〕44号 主题分类 公安
体裁分类 通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性

大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丰市城市消防规划2013年度实施计划》的通知

大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大丰市城市消防规划

2013年度实施计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园)管委会,市各委局办,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大丰市城市消防规划2013年度实施计划》印发给你们,请按计划认真实施,实施情况将纳入年度消防工作考评范围。

特此通知。

 

 

大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3月22日

大丰市城市消防规划2013年度实施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划法》、《城市消防规划建设管理规定》和公安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建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消防规划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的通知》要求,切实提高我市火灾事故的防御抗御能力,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我市城乡建设实际,编制大丰市消防规划2013年度实施计划,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针,按照“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科学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单位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城乡消防规划建设工作,从根本上提高城市抗御火灾的整体功能,为全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大丰市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大丰市2013年城市建设的总体目标,通过制定和实施年度消防规划,确保基础消防设施建设与城市总体规划同步实施。

三、主要任务

(一)巩固提升综合应急救援能力

工作计划:根据国家县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标准,配备荷马特破拆工具组1套、干式潜水服2套、重型防化服2套

实施主体:市公安消防大队

完成时间:8月底前购置到位

(二)大丰港经济区消防特勤站建设

工作计划:完成大丰港经济区消防特勤站建设

实施主体:大丰港经济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6月底前

(三)巩固提升乡镇消防力量建设

工作计划:1、根据市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的精神和国家《乡镇消防队标准》的规定,按照二级乡镇专职消防队的标准,巩固提升西团、白驹、三龙、万盈4支政府专职队灭火救援能力;2、完善另6个镇(大中镇除外)保安联防消防队的器材装备;3、根据《江苏省乡镇(街道)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标准》,在行政村建立一支消防志愿者队伍。

责任单位:市、镇两级政府

时间要求:6月底前完成

(四)市政消防栓建设

工作计划:1、完成市政主干道和老旧小区消火栓的补建工作;2、完成各镇区和工业集中区的消火栓建设任务。

实施主体:各镇人民政府、各区(园)管委会、市住建局、市自来水公司,相关开发单位。

时间要求:7月底前。

(五)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工作计划:1、深入开展消防宣传“五进”活动,11月份,举办大丰市第三届社区消防节;2、强化消防教育培训,年内完成不少于135人的消防职业技能培训,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培训率100%;3、强化基层组织负责人的岗位培训,5月份,对各镇、区(园)负责人和村“两委”负责人进行培训。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文广新局。

时间要求:全年。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保障。各镇、各区(园)、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消防年度重点项目建设,要把消防重点项目与经济发展重点项目摆在同等重要的地位,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协调,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具体落实、具体推进。要按照重点项目建设的标准要求,制定推进时间表,倒排时序,倒排工期,全力抓好落实。

(二)强化制度保障。各镇、各区(园)、各部门要从制度上抓好落实,抓紧谋划,扎实推进,切不可不闻不问。

(三)强化经费保障。各镇、各区(园)、各部门要及早筹措资金,及早安排资金,确保把有限的经费用在刀刃上。市、镇两级财政部门要将每年消防重点项目所需经费纳入保障性经费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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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3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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