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信访维稳工作,根据《信访条例》,经研究制定大丰市农委《信访维稳工作应急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信访维稳工作应急预案》
二〇一三年三月一日
主题词:信访维稳 预案 通知
抄送:市委办,市政府办,市联席办,市维稳办,市信访局
大丰市农委办公室 2013年3月1日印发
共印40份
附件:
信访维稳工作应急预案
为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畅通信访渠道,维护信访秩序,及时协调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防止信访事态进一步扩大,有效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确保农委系统乃至全市社会大局稳定,确保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根据《信访条例》,结合农委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做好各类重要会议、重要节日、重大庆典活动期间的信访稳定工作为重点,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从讲政治、讲大局、讲稳定的高度,严格防控各类信访突发事件的发生。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不断营造和谐稳定的环境。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越级上访、群体性上访、赴省进京上访等较大以上信访事件的预防、预警及处理。
本预案所指群体性上访事件,主要包括:到各级信访接待场所集体上访,达到预警人数的(达到5人或5人以上),因信访突出问题到重点地区聚集、围堵政府办公场所、堵塞国道、省道交通要道等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
三、信访应急处置机构组成、职责和分工
(一)成立信访维稳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职务)
组 长:丁仁俊 农委主任、党委书记
第一副组长:卞泰鹏 农委副主任、党委副书记、林业局局长
副组长:张成军 农委副主任
许玉明 农委副主任
杨永涛 农委副主任
姜 海 农委副主任
李城静 农委副主任
房仓耘 农委副主任
顾龙林 农委副主任
李 浩 农委副主任、纪检书记
杨建华 农委工会主任
徐金林 林业局副局长、林业站站长
成 员:曹成祥 农委办公室主任
张小祥 农委办公室副主任
孙国存 农委综合科科长
王伯奎 农委科技教育科科长
钱旭祥 农委计划财务科科长
王永山 农委农业园艺科科长
吴健全 农委畜牧兽医科科长
朱俊华 农委农机管理科科长
房金钺 农委市场与农产品安全监管科科长
单学军 大丰市畜牧兽医站站长
顾海洋 大丰市蚕桑站站长、蚕种场场长
朱洪兵 大丰市果树站站长
王亦农 大丰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陈中文 大丰市森林警察大队大队长
宋文贵 大丰市林牧业执法大队大队长
韦 勇 大丰市农机推广站站长
韦日华 大丰市农机学校校长
韦 升 大丰市农机安全监理所所长
王凤良 大丰市植保站站长
沈碧玉 大丰市农科所所长
韦运和 大丰市农技推广中心蔬菜站站长
茅锦国 大丰市农技推广中心土肥站站长
王新华 大丰市农技推广中心作栽站站长
冯汉金 大丰市棉花原种场场长
王宣山 大丰市稻麦原种场场长
陈国平 大丰市粮棉良种场场长
储冬生 大丰市林场场长
严晓燕 大丰市种猪场场长
卢定国 大丰市农机监理所副所长、农委信访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是对辖区内和职责范围内的信访维稳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协调行动,共同完成应急处置任务。信访维稳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处置管理办公室,应急处置管理办公室设在农委信访维稳办,张成军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卢定国同志担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成员由农委各单位、各科室主要负责人组成。信访维稳应急处置办公室联系电话:0515-83600296,电子邮箱:dfnjldg@163.com。
(二)信访维稳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制订和修改应急处置预案;
2、组建农委信访维稳应急处置队伍,组织实施培训、演练等活动,督促做好信访维稳突发事件的预防措施和应急处置的各项准备工作;
3、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以及市信访局和维稳办的要求开展工作,及时发布和解除应急通知,组织所辖范围内信访维稳应急事件处置队伍及时开展应急救援行动,现场紧急处置突发事故,必要时请求有关方面支援;
4、做好应急事件的善后处理工作;
5、制订防止事态扩大的具体措施。
(三)领导小组应急处置办公室职责
协助组长做好调度指挥及协调工作,协助副组长做好办公室日常工作和应急处置时的具体工作。传达领导小组的指令,负责召集协调各应急处置小组的统一行动,及时了解、掌握和报告信访维稳事件进展情况。经领导小组同意,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市信访局和市维稳办报告有关情况。
(四)领导小组人员职责分工
1、组长职责:负责组织指挥农委全系统的信访维稳应急处置工作;
2、副组长职责:农委信访维稳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副组长,为本系统各自所辖范围内的信访维稳包案牵头人,对分管的信访维稳工作负责;副组长负责向组长和上级报告信访事件,协调成员单位及时处置应急事件,协助组长负责应急事件处置的具体指挥工作;
(五)领导小组应急办公室成员职责
1、办公室主任职责:负责突发信访事件信息报送工作,协调各处置专业组的统一行动;
2、信访维稳办职责:负责做好信访人员接待和处置工作,协助实施应急状态下维持社会治安秩序,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和设备的安全防护,维护正常社会秩序;
3、有关单位职责:负责牵涉本科室、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信访事件,做好信访人员接待和处置工作,及时报送相关材料。
四、建立应急处置工作机制
(一)预防预警机制
1、搜集预警信息
每年各级各类重要会议、重要节日、重大庆典活动前夕,要及早着手、及早行动,收集和掌握信访维稳工作方面的信息动向。同时要加强与上级管理部门沟通联系,实行联动互动,确定联系人、联系电话畅通,确保信息畅通。
2、排查矛盾纠纷
各级各类重要会议、重要节日、重大庆典活动之前,要组织有关人员开展不稳定因素排查工作。对于排查出的不稳定因素,要分类排队,建立工作台帐,同时要做好防范化解工作。一旦发生群体上访事件,要立即派人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做好说服教育和劝返工作,千方百计把各种不稳定因素化解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可控范围内。
3、认真做好来访接待工作
各级各类重要会议、重要节日、重大庆典活动等敏感期间,实行领导接访制度。每天安排1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负责接访工作,对群众上访做到随时接待、随时处置,并限期解决或妥善答复,落实人员跟踪,确保不出现重访现象。对排查出的不安定因素实行领导包案责任制,采取有效措施,全力化解矛盾,把问题解决在基层,确保不发生赴盐城市以上群访事件。
(二)信息报送机制
各单位发现信访苗头情况,应立即向信访维稳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发现信访对象已有非正常信访行为,应立即向信访维稳处置领导小组报告,同时采取边劝阻边报告等相应的有效措施稳定上访人,防止信访事态不断扩大。报告时都要说明事件的时间、地点、上访人员、事件原因及处理情况等。
(三)应急预案启动
1、应急预案启动级别
按照上访人员数量多少,信访维稳应急预案启动共分三级:3~5人赴市上访,造成一定影响的为三级;5~10人赴市上访,造成较大影响的为二级;10人以上赴市上访,或3人以上赴省上访,或1人以上去京上访,造成重大影响的为一级。
2、应急预案分级响应程序
根据预警信息,在可能发生上访的敏感时期内,信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加强值班和信息搜集,发现上访苗头及时报告。
(1)发生应急预案启动三级时,由信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带领有关人员在1小时内赶赴现场,做好说服教育和劝返工作,同时在1小时内向上级管理部门报告。
(2)发生应急预案启动二级时,由分管领导带领有关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做说服教育和劝返工作,同时在1小时内向上级政府部门报告。
(3)发生应急预案启动一级时,由农委主要领导带领有关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做好说服教育和劝返工作,同时在1小时内向上级政府部门报告,必要时可请求上级领导调动其它部门相关力量进行增援。
(四)应急保障措施
1、通信与信息保障
各级各类重要会议、重要节日、敏感日和重大庆典活动期间,信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人员应配备必要的通讯工具,办公室应设有专线电话,所有成员要24小时保持随时联系,确保信息畅通,并建立值班带班和工作记录制度。
2、应急物资保障
农委各单位所有工作人员均作为信访维稳工作应急队伍成员;所有车辆必须保持运行状态良好,作为应急保障设备,由信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其职责和分工,负责管理和调配。农委计划财务科要备足费用,从人员、车辆、资金等方面给予必要的保障
3、应急指挥系统
突发信访事件发生后,信访维稳办负责第一时间内的纵向和横向信息传递,应急处置小组须在信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的指挥下按预案开展应急行动。针对发生的信访突发事件,根据现场实际需要,可设置现场应急指挥小组实施现场调度指挥,现场指挥长由信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担任或指派,应急指挥小组负责现场指挥、车辆调度、事件处理、信息联络等工作。
五、突发事件处理原则和要求
发生信访突发事件时,领导小组成员必须到现场亲自指挥,相关工作人员按其工作职责及时开展工作。同时,领导小组立即采取对策,组织力量,采取可行性方式来应对事态的发展,要组织工作人员全程跟踪上访人的行动,开展引导、疏导、教育、劝阻工作。
(一)必须坚持依法解决问题与宣传引导教育疏导相结合的原则。既要妥善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又要坚持依法办事,准确运用政策法规,采取果断措施迅速处置,防止事态扩大和蔓延。
(二)要高度重视信访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各单位、各科室接到通知后,主要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应立即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工作,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搪塞、推诿。
六、突发事件善后处理
1、由信访维稳领导小组工作人员向信访人宣传《信访条例》和有关规定,对信访人违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经教育后改正的对其正常的上访要求按职责范围予以受理。
2、对非正常上访行为,经宣传教育无效的,由包案领导和责任单位负责带离,必要时请求公安机关介入将其带离接待场所,或者通知监护人员将其带回。
3、及时总结突发事件处置的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上报市委、市政府、市信访局和市维稳办等相关部门,为信访维稳工作开展积累经验。
七、责任追究
各级各类重要会议、重要节日、敏感时期、重大庆典活动期间,凡发生以下问题的,实施责任追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情节重大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1、不按规定上报信息,发生迟报、漏报,重要信息不及时报告,甚至隐瞒不报,贻误工作时机的;
2、因包案领导或责任人工作不到位,造成上访人串联、聚会、越级集体上访或重复上访的;
3、政策落实不力或包保责任不落实,造成重点人员失控、漏管的;
4、发生集体上访或越级上访后,有关领导未按现场劝返制度规定赶赴现场做劝返工作的;
5、有关领导对已发生的信访问题,推诿扯皮,处理不力,导致重复越级集体上访后果严重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