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82K13082610B/2013-07208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大丰市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13-12-05
文号 大民发[2013] 95号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于核准“大丰市三龙镇第三中心幼儿园”成立登记的批复

大丰市民政局文件

大民发[2013]95号

 

 

关于核准“大丰市三龙镇第三中心幼儿园”

成立登记的批复

 

沈秀兰、袁秀萍同志:

你们报来的《关于成立“大丰市三龙镇第三中心幼儿园”的报告》收悉。经审核,申报的材料齐全、真实、合法有效,准予登记。核准名称全称:大丰市三龙镇第三中心幼儿园。

大丰市三龙镇第三中心幼儿园是利用非国有资产自愿举办,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法人性质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希望“大丰市三龙镇第三中心幼儿园”成立后,严格执行国务院颁布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各项规定,严格按照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核准的章程所明确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建立健全各项内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自觉服从监督管理,按时参加年检,执行重大事项分别向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报告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为大丰的教育事业作出贡献。

 

                                                        大丰市民政局

                                        2013年12月5日

 

主题词:民办非企业单位  成立登记  批复

抄  送:大丰市教育局、市物价局、市地税局、市质监局

 

打印 关闭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