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市民政局文件
大民发[2013]95号
关于核准“大丰市三龙镇第三中心幼儿园”
成立登记的批复
沈秀兰、袁秀萍同志:
你们报来的《关于成立“大丰市三龙镇第三中心幼儿园”的报告》收悉。经审核,申报的材料齐全、真实、合法有效,准予登记。核准名称全称:大丰市三龙镇第三中心幼儿园。
大丰市三龙镇第三中心幼儿园是利用非国有资产自愿举办,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法人性质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希望“大丰市三龙镇第三中心幼儿园”成立后,严格执行国务院颁布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各项规定,严格按照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核准的章程所明确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建立健全各项内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自觉服从监督管理,按时参加年检,执行重大事项分别向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报告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为大丰的教育事业作出贡献。
大丰市民政局
2013年12月5日
主题词:民办非企业单位 成立登记 批复
抄 送:大丰市教育局、市物价局、市地税局、市质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