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析、研究全市的敌情和社会治安状况,为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报送重要情报信息,并提出对策;
(二)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三)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四)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五)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六)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七)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八)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九)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十)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我市居留、旅行等有关事务;
(十一)维护沿海地区的治安案件,开展边防保卫工作;
(十二)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十三)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十四)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十五)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机构设置
(一)执法勤务机构
1.指挥中心
下设:秘书科、指挥调度科、信息调研科
2.国内安全保卫大队
下设: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
3.治安管理大队
下设:综合中队、户政管理中队、经济文化保卫中队、基层工作中队、治安行动中队、港区中队、出入境管理中队、禁毒中队。
4.交通巡逻警察大队
下设:综合中队、秩序中队、事故处理中队、车辆管理所、机动中队、城区中队、刘庄中队、草堰中队、裕华中队、大桥中队、新丰中队、三龙中队、小海中队。
5.刑事侦查大队
下设:综合中队、刑事科学技术室、情报中队、重案中队、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四中队、五中队。
6.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下设:综合中队、一中队、二中队
7.巡防大队
下设:综合中队、卡口中队、巡逻中队、处警中队、机动中队。
8、网络安全监察大队
下设: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
(二)综合管理机构
1.政治处
下设:组织人事科、宣传教育科
2.法制室
3.警务保障室
(三)派出机构
共设置18个基层派出所
派出所一般按照行政区划设置,设城北、城南、城西、经济开发区、刘庄、白驹、草堰、西团、小海、万盈、大桥、草庙、南阳、裕华、新丰、方强、三龙和水上派出所。
(四)监管场所设置
共设置监管场所2个
1. 市看守所:
下设:综合中队、管教中队、侦审中队。
2. 市拘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