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旅游景区(点)、星级饭店、旅行社:
2012年中秋节、国庆节即将到来,为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的旅游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以全市旅游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的工作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根据市安委会《关于切实做好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大政安〔2012〕55号)、盐城市旅游局《关于认真做好节前旅游安全工作暨开展第二次旅游市场检查周活动的通知》(盐市旅〔2012〕59号)以及盐城市交通局、公安局、旅游局、安监局联合下发的《关于集中开展全市旅游包车客运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盐市交运〔2012〕23号)等通知要求,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开展旅游安全生产大检查
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是旅游的生命线”的指导思想,把节假日旅游安全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全面落实旅游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旅游安全应急机制,强化应急演练,开展专项检查,开展事故隐患整治,完善安全措施,确保节日旅游安全有序。
1、各旅游景区(点)要加强对以游客运载工具、游乐设施、水上活动和各种安全标识为重点的安全检查,在危险区域和地段派人值守或树立明显的危险标识,严防高空、机械、交通、溺水及森林火灾事故的发生。
2、各旅游星级饭店要加强对以消防安全和餐饮食品卫生为重点的安全检查,确保各类设备设施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值班、检查、巡查、用火、用电、用气等日常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坚决防止火灾、盗窃、爆炸和食物中毒等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3、各旅行社要突出做好以用车、合同、保险和安全出游为重点的安全检查,租用旅游车辆要选择信用好、车况好和相关手续齐全的车辆,并签订规范租车合同,严禁非法从事游客运营和车辆带“病”、超载、超时运营行为。旅游途中,导游员要及时提醒旅游者注意游览安全,提醒司机注意行车安全,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切实规范节日旅游市场秩序
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节日旅游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宣传引导,做好节日旅游产品供给,严格内部管理,强化人员培训,积极开展诚信经营和诚信服务活动,坚决杜绝向游客提供虚假广告、随意提价、欺客宰客、零负团费操作等各类违规经营行为,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努力营造节日旅游市场良好氛围。
三、认真做好节日值班工作
各单位要认真做好节日值班工作,落实专人负责节日期间的投诉接待,保证游客投诉无障碍,及时处理纠纷,以防矛盾的扩大。旅游企业的主要负责人要坚持24小时开机,保证通讯联络畅通,确保节日期间的各种问题得到及时有效地解决。市旅游局旅游投诉联系电话:0515-83939972。
特此通知。
大丰市旅游局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一日
抄送:盐城市旅游局、大丰市安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