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发[2012]59号
关于成立重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审查委员会的通知
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2012年7月1日起的《商务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规范行政处罚,经局党委研究决定,成立商务局重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审查委员会。组成如下:
主 任:蔡 东
常务副主任:陆 波
副主任:王 英 姚学文 谢 颖 唐国安
成 员:李志冲 朱加龙 唐海滨 徐汉文 缪文娟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朱加龙兼任办公室主任,王文献任成员。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一日
抄报:市政府办公室、市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