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各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市委十一届二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及市委工作会议要求,进一步动员全镇上下,紧扣“两项重点、三项指标”工作目标,扎实推进经济工作,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对完成全年财税目标任务的单位进行奖励和兑现税补、兑付引税押金,现决定如下:
奖励:
联丰村书记、主任、会计 14400元
中合村书记、主任、会计 9400元
大桥村书记、主任、会计 13400元
预奖:
农经中心绩效工资 2000元
兑现镇外建筑营业税补助:
联丰村 60681元
中合村 40451元
大桥村 40040元
农经中心 29146元
兑现引税押金:
联丰村 14400元
中合村 14400元
大桥村 14400元
同时对以下实现财税目标“双过半”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单位: 中港村 双丰村 江岸村
东塔村 农技站 村建中心
农机站 林业站 人力中心
经贸中心 计生中心
个人: 徐 丽 张清儒 闵国霞 金文存
中共大丰市大桥镇委员会
大丰市大桥镇人民政府
2012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