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82741330162E/2012-06745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大丰市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12-06-21
文号 大教发〔2012〕120号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于做好全市中小学2012年暑假工作的通知

大教发〔2012〕120号

各镇社事办,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2年全市中小学暑假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放假和开学

按照省教育厅、盐城市教育局的统一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放假时间为7月1日至8月31日;普通高中放假时间为 7月13日至8月31日。高中一年级新生如组织军训,须安排在 8月15日以后,不得超过10天,不得在此期间上文化课;其他年级学生8月30日、31日报到。暑假期间任何学校均不得安排返校日或返校活动。职教中心原则上在7月5日放假,9月1日开学,有特殊要求需要推迟放假、开学时间的,需提前报教育局批准后方可执行。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放假、开学时间参照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执行,有特殊要求需要变更放假、开学时间的,需提前报教育局批准后执行。

根据省教育厅、盐城市教育局规定,2013年寒假放假时间为1月29日,开学时间为2月20日,各相关科室及学校在编制行事历时要严格按照以上规定时间进行安排。

二、认真做好学期结束工作 

学期结束前,各学校要按照办学目标责任制和学年度岗位责任要求,对本学期及本学年的教育教学工作认真进行总结,做好考核考评工作和学年度自评工作。在此基础上,认真研究秋学期改革和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

各学校要认真做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期末测试工作,组织学生正确填写“成长记录”,为中考和高考录取工作奠定基础。各级各类学校要切实加强毕业班学生的思想教育,倡导学生文明离校,确保校园和社会秩序稳定。 

各学校要按规定结清费用,收支情况必须张榜公布,结余费用在放假前要如数退还给每一位学生,未经批准不得向学生补收费用,也不得预收下学期的费用。 

各学校在放暑假前,务必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假期生活自理方面的辅导,利用板报、广播、校会、班团队活动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食品卫生、防火防电、防自然灾害、防溺水等安全常识教育,提高广大中小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护自救能力。学校要及时将假期的相关工作安排告知家长,提醒家长安排好学生的假期生活。要对师生员工集中进行法纪教育,引导师生学法、守法,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要结合实际,大力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工作,教育广大青少年学生远离不良文化、远离诱惑、远离“四厅(游戏厅、歌舞厅、录像厅、OK厅)一室(台球室)一吧(网吧)”、远离邪教、远离毒品,坚决杜绝由此引发的违法犯罪。要加强健康知识教育,加大对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管理与督查,普及科学防范知识。 

三、科学安排好师生的暑假生活

切实做好暑期中小学校长、教师培训工作。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教师的培训和学历提升工作,围绕《盐城市中小学教学基本功训练与考核意见》的要求和市局暑期教师培训工作的安排,创造性地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校本培训活动。根据学校教学的实际和工作需要,及时安排教师参加省、市级各类培训。职业学校要利用暑期组织专业教师去企业实践锻炼,时间不少于二十天。 

各中小学要合理布置学生暑假作业,提倡布置活动性、实践性、探究性作业。开学后,教师对学生的暑假作业要做到每题必改、认真反馈,不得布置不批改的书面作业。 

职业学校要根据专业特点,结合实习基地的生产经营情况,经请示批准后可进行相关生产实习工作,确保教学计划的完成。要充分挖掘潜力,面向社会,大力开展多种形式的技能培训和再就业培训。加强职业学校校内科研、生产、经营项目及实习基地的暑期管理,充分挖掘实训设备的使用功能,面向社会、面向企业开展就业前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确保项目实施和基地管理的效益。

四、严格规范各类学校招生秩序

严格执行《大丰市2012年普通中小学、职业学校招生意见》,严格按照城区小学毕业生基本信息采集部署会、全市中小学招生工作会要求,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招生行为,为每个学生提供一个公办学位。按照规定,切实重视和解决好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和农村留守儿童入学问题。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举行或者变相举行与入学挂钩的测试、面试,不得要求学生提供各种学科竞赛成绩、奖励和各类考级证书,并将其作为入学条件和依据。不得组织学生分班考试,更不得以文化课成绩等各种名义分重点班、快慢班,不得办实验班、特长班。

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必须严格按照下达的计划招生,严格按照考生志愿录取,不得采取种种手段强拉生源,不得剥夺学生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凡违反招生政策或擅自超计划招收的学生一律不得取得学籍。切实治理教育乱收费,严禁公办高中超“三限”招生收费,严禁捐资助学与入学挂钩,严禁以办班补课等行为向学生、家长收费。凡违反教育收费政策乱收费的,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江苏省教育乱收费党纪政纪处分的暂行规定》予以处理。 

各学校要重视完善招生政策,对面临的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要认真调研分析,超前预测评估,及时做好预案,坚持实事求是、慎重稳妥的原则,努力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教育系统的稳定和谐。 

五、认真贯彻落实省“五严”规定 

各学校在暑假中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在任何地点组织上课、补课和变相上课、补课;学校不得推迟放假、提前开学或中途集中上课,更不允许借机以补课为名乱收费;不得将校舍、设施设备等办学资源借(租)给社会办学机构;学校和教师均不得介绍、组织学生到社会办学机构培训,教师不得到社会办学机构兼职从事面向中小学生的学科辅导;学校不得宣传炒作或变相宣传炒作高考。如有违反,一经查实将予以通报批评,并对照政策规定,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 

各学校要对假期工作进行专门部署,把有关规定要求落实到每个教师;市局将加大对学校暑期教师培训及执行“五严”规定的检查力度,假期中保证举报电话有人接听,并组织人员进行随机督查,确保所有中小学不发生违规行为。 

各学校值班人员要坚守值班岗位,做好暑假期间护校工作。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提前制定暑期值班表并上报教育局办公室。 

以上通知,希认真贯彻执行。  

大丰市教育局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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