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82553776482X/2012-05507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大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12-06-18
文号 大人社〔2012〕63号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于举办2012年江苏沿海开发夏季人才交流大会的通知

 

关于举办2012年江苏沿海开发夏季

人才交流大会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园)管委会,市各委局办,市各直属单位:

为大力集聚海内外优秀人才,努力打造沿海开发人才高地,推进江苏沿海大开发和全市经济新的跨越发展,经研究,决定举办2012年江苏沿海开发夏季人才交流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组织

本次活动由江苏省沿海人才市场、大丰市人民政府主办,大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苏省沿海人才市场大丰分市场承办。

二、参会对象

1、江苏省沿海人才市场领导,盐城市人才服务中心领导,盐城沿海县(市)人才服务中心主任。

2、各镇、各区(园)、各主管部门;大丰市部分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民营企业及部分外地企业;2012年高校毕业生、未就业的往届毕业生和其他要求流动、求职的科技人才、经营管理人才。

三、时间、地点

定于2012年7月20日(星期五)9:00-15:00在大丰高级中学(大丰市幸福西路99号)食堂举办。

四、参会办法

    (1)展位申请:各参会单位必须填报《2012年江苏沿海开发夏季人才交流大会参会回执》,于7月5日前报送至大丰人才市场(大丰市金丰南路6号原人事局二楼),缴纳参会费用,领取洽谈证。

    (2)信息发布:为提高招聘效果,大丰人才市场将为各招聘单位提供信息发布服务,参会单位上报的需求信息将从7月6日起,在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盐城人才公共服务网、大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大丰人才网等相关人才网站发布招聘活动通知和需求信息,并在当地有关媒体发布招聘活动通知。

    (3)参会费用:大会以公益服务为主,按成本收取服务费,每个展位收取展位费200元(包括场租费、网上信息发布费、报刊信息发布费,提供饮料两瓶、餐券两张)。

    五、其他事项

    (1)各镇、各区(园)、各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根据本镇、本区(园)、本部门现有人才结构和发展的需要,合理提出2012年度人才需求计划,积极组团参加。

    (2)非以组团形式参会的各用人单位,必须携带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经有权部门批准成立的有效证件直接到大丰人才市场办理招聘人才登记手续,经批准后参加人才交流大会。

(3)参会单位要按照高1.2m、宽0.9m规格制作招聘广告,版面要美观、醒目,体现单位形象。单位也可委托大丰人才市场制作招聘广告。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海松、蒋真雅、韩佳伟。

联系电话:0515-83929231   传真:0515-83929230

附:

《2012年江苏沿海开发夏季人才交流大会参会回执》

大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二年六月十八日

抄送:江苏省沿海人才市场,东台市人才服务中心,射阳县人才服务中心,滨海县人才服务中心,响水县人才服务中心。

附件:

   2012年江苏沿海开发夏季人才交流大会参会回执

(单位公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全称)

展位数

单位性质

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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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或岗位

学历要求

人数

待 遇

备    注

需大会提供的其他服务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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