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教发〔2012〕103号
关于转发省校安办《关于立即组织开展
校舍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各中小学校:
我市即将进入梅雨季节,为切实消除校舍安全隐患,杜绝校园恶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现将苏校安办《关于立即组织开展校舍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苏校安办[2012]5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校按通知要求立即组织人员对学校所有建筑物和构筑物进行全方位的安全检查,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采取措施,予以整治,立即消除,并建立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确保安全度汛。各校要将安全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总结,并将书面总结及《大丰市中小学校舍安全检查表》于2012年5月22日前报基建办。
附件:1.《关于立即组织开展校舍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
2.《大丰市中小学校舍安全检查表》
大丰市教育局
2012年5月16日
主题词:转发 校舍 安全检查 通知
大丰市教育局 2012年5月16日印发
共印80份
附件一:
江苏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苏校安办〔2012〕5号
关于立即组织开展校舍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2012年5月14日,湖南省衡阳市衡阳县关市镇庙湾小学6名学生在上学途中路过该镇汇水中学时,因连续强降雨,学校围墙突然坍塌,造成6名学生被埋,其中4名学生死亡,这起事故给校舍安全工作又一次敲响了警钟。近期,我省各地即将进入梅雨季节,为切实消除校舍安全隐患,确保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杜绝校园恶性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开展安全检查,确保校舍安全。各市、县(市、区)教育局要高度重视校舍安全检查工作,会同住建、国土、水利、安监等部门,立即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对所有学校校舍及附属设施进行逐校、逐栋、逐层、逐间全面排查,检查范围要覆盖辖区内城镇和农村、公立和民办、教育系统和非教育系统的所有中小学,检查内容要包括学校教学用房、生活后勤用房、厕所、围墙、校门、车棚、宣传板栏、篮球架等建筑物和构筑物以及正在进行施工建设的校舍。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采取果断措施,立即进行处理,不留隐患,确保安全。
二、落实安全责任,完善校舍档案。各市、县(市、区)教育局要进一步强化校舍安全意识,落实校舍安全责任,建立健全校舍安全工作责任制和安全应急预案,要切实加强学校安全巡查和值班,建立安全报告制度。本次校舍安全检查的情况要统一登记造册,经学校领导和检查人员签字后,纳入学校安全档案。
三、严禁使用D级危房,及时上报处理情况。各地要结合本次安全检查,再次督促学校严禁使用D级危房,已封存的D级危房不得再行启用。
各市要及时总结汇总本次校舍安全检查情况,于5月25日前书面报告省校安办。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五日
抄报: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二:
大丰市中小学校舍安全检查表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建筑物名称 | 存在隐患 | 整改措施 | 备注 |
检查人员签名: 校长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