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82741330162E/2012-06883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大丰市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12-11-06
文号 大教发〔2012〕163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性 有效

关于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大力弘扬师德师风,争做教书育人模范”主题教育的通知

  关于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开展
 
“大力弘扬师德师风,争做教书育人模范”主题教育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2012]41号)、省委《关于构建纠风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苏发[2010]22号)精神,进一步落实中央、省纪委全会关于“切实解决反腐倡廉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的要求,着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树立我市教师队伍良好形象,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根据盐城市教育局、盐城市政府纠风办相关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从2012年11月开始,结合全市中小学幼儿园行风民主评议和创建“人民满意基层服务单位”工作,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开展为期一学年的“大力弘扬师德师风,争做教书育人模范”主题教育。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为指导,以“办人民满意学校、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以“学为人师、行为世范”为准则,以“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为核心,以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为重点,以解决教师队伍中的突出问题为关键,引导广大教育工作者严格遵守师德规范,大力弘扬高尚师德,切实提高师德素养,努力造就一支让人民满意的教师队伍。

二、活动安排

在统筹安排中小学幼儿园民主评议行风、创建人民满意基层服务单位及教育系统开展的创建人民满意学校示范点等活动的基础上,突出“加强立德正风教育,构建长效管理机制”要求,扎实开展好主题教育。

1、开展“师德师风建设教育月”活动。一是认真组织学习讨论。11月份,集中一个月时间组织教师学习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部、国家发改委、审计署《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项措施》,教育部、新闻出版总署、国家发改委、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切实解决当前师德突出问题的通知》和盐城市教育局《盐城市师风建设十项禁令》等一系列文件和规章制度以及省、市中小学幼儿园行风民主评议的相关规定,并认真组织讨论。学习讨论情况必须记录在案,以便查考。二是积极响应全省特级教师发出的《倡议书》。盐城市教育局已组织江苏省第十二批特级教师向全市教育系统广大教职员工发出倡议(见盐城教育网),号召广大教育工作者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平和的心态、更加负责的精神,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常励为师之志,常修为师之德,常守为师之范,常习为师之能,努力做师德的表率,做育人的模范,做教学的专家。各中小学、幼儿园要组织广大教育工作者认真学习,积极响应,身体力行,争当先进。三是大力培树先进典型。充分利用校园网、报刊、广播、电视、宣传栏及先进事迹报告会等阵地和渠道,广泛宣传张丽莉等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和省市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大力营造学先进、赶先进、争当先进的浓烈氛围。同时,各中小学、幼儿园要认真挖掘身边的先进典型,把最体现时代性、具有示范性的典型推选出来,便于集中宣传。并结合教师节、“七一”等重大节日和重要活动,表彰一批师德标兵和先进典型,主题教育结束后表彰一批师德师风示范校、师德先进个人。四是开展法纪警示教育活动。结合全省教育系统第六届校园廉洁文化活动周活动,扎实推进廉洁文化进校园。要通过认真组织广大教职员工学习省教育厅即将下发的《中小学教师廉洁从教读本》、召开警示教育大会、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以及举办法制宣传教育报告会、评选廉政建设、师德师风建设特色项目等形式,紧密结合教职员工的思想、工作实际,深入开展法纪警示教育活动,切实增强广大教职员工廉洁从教、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今后,每年9月定为“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师德师风建设教育月”。

2、开展“双评一走进”活动。通过“教育开放周”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风行风监督员及学生家长、街道(社区)居民代表走进教育、走进学校,通过问卷、座谈、联系卡等多种形式,及时了解、掌握学校和教师的师德师风状况。组织开展师德师风监督员、学生、家长和社会评议学校、评议教师的“双评”活动,并将评议结果纳入到学校综合考核和教师的绩效考核中。

3、开展师德师风建设问题集中排查整改活动。各中小学、幼儿园和广大教职员工要紧紧围绕上级教育、纠风部门下发的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相关要求,特别是省“五严”规定、“盐城市教育系统师风建设十项禁令”等方面的具体规定,通过民主评议行风和创建人民满意基层服务单位、创建人民满意学校示范点等活动,切实排查问题,坚持边查边改,并把整改工作贯穿于主题教育始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要认真剖析研究,由学校和教师个人分别提出整改方案,落实具体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对问题突出,不自觉排查问题、落实整改的学校和个人,要采取果断措施予以整治,对个别自我要求不严,管理不力的学校领导及学校班子,要及时予以调整。同时,要及时组织“回头看”,确保整改取得成效。

4、建立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完善有关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方面的制度规定,为师德师风建设提供制度保障,努力构建师德师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三、组织领导

1、建立主题教育工作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建立相应组织机构,分解落实工作责任,研究制订符合校情的师德师风建设制度、考核内容、评价标准、奖惩措施、监督机制、违纪处理等整套办法,切实做到组织到位、制度到位、责任到位。

2、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大力营造良好氛围。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宣传栏等媒体进行造势,大力宣传师德师风建设的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宣传开展师德师风建设主题教育的重大意义,宣传师德师风建设先进典型,宣传开展活动的做法、经验和成效,及时报道活动进展情况,扩大活动的社会影响。

3、严格督查考核,确保取得成效。市教育局将会同市政府纠风办对各中小学、幼儿园主题教育开展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巡查和考核。各单位要将主题教育与民主评议行风及创建人民满意基层服务单位、创建人民满意学校示范点等工作结合起来,注重开门搞活动,自觉接受社会的评议和监督。在抓好正面教育引导的同时,要严查重处师德师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把师德建设作为考评学校工作和办学质量的重要指标,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绩效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任、评优晋升的首要内容,实行师德表现一票否决制,对有严重失德行为、影响恶劣的,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直至撤销教师资格,确保主题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特此通知。
 
大丰市教育局   大丰市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六日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