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82741330162E/2012-06829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大丰市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12-11-05
文号 大教发〔2012〕164号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于组织参加全省第六届“校园廉洁文化活动周”的通知

 

关于组织参加全省第六届“校园廉洁文化活动周”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江苏省委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相关文件精神,推动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政风行风建设的深入开展,按照江苏省纪委和教育部关于加强校园廉洁文化建设的部署,省教育厅决定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第六届“校园廉洁文化活动周”活动。根据省教育厅和盐城市教育局相关通知要求,现就组织参加全省第六届“校园廉洁文化活动周”作如下通知:

一、活动主要内容

1、开展廉洁文化进校园活动。要高度重视开展廉洁文化进校园工作,精心谋划,创新举措,通过开展上廉洁教育课、参观展览、文艺表演、知识竞赛、主题演讲、影视展播、作品创作等活动,积极打造校园廉洁文化品牌,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活动期间,各学校至少上报1个创新项目。

2、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各学校要结合教职员工的思想、工作实际,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形式,集中开展一次警示教育活动。各学校主要负责人要在警示教育会上对全体教职员工尤其是党员干部提出明确要求,教育提醒广大教职员工廉洁自律、防微杜渐,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活动结束后,各学校要及时上报主要负责人的警示教育大会讲话稿。

3、开展读书思廉活动。重点组织广大教职员工认真学习阅读省教育厅编发的《中小学教师廉洁从教读本》一书,并组织开展学习心得征文、交流活动。活动结束后,各学校择优上报2篇教师的读书心得。

4、加大校(园)务公开力度。结合今年中小学、幼儿园民主评议行风等活动,积极推进校(园)务公开,规范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要将创建人民满意学校承诺和咨询监督电话在校园网、校园公示栏等媒体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

二、活动时间

11月7日—11月17日

三、活动要求

第六届校园廉洁文化活动周,是今年全省教育系统统一开展的一项重要活动。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员工和学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示范表率作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按照通知要求,结合本校(园)实际,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洁文化活动,积极推动廉洁文化进校园,充分发挥廉洁文化的教育、示范、熏陶、导向作用,在全市教育系统大力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氛围。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按照规定要求,及时报送优秀的警示教育大会讲稿等作品和项目。所有材料(均须本单位干部及教职工原创)于11月18日前报送教育局监察室,报送时须同时提供纸质稿和电子版(注明作品题目、类别、作者和单位),教育局纪委将从中择优报送盐城市教育局及省教育厅参加省市评选和表彰。

特此通知

 

 

大丰市教育局

2012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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