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82741330162E/2012-06739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大丰市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12-11-12
文号 大教发〔2012〕167号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于开展 “江苏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创建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 “江苏省义务教育

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创建工作的通知

 

各义务教育学校:

按照《江苏省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规划》(苏政办发〔2011〕93号),我市启动了创建“江苏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工作,将于2013年3月向省教育厅申请督导评估。为了明确标准和要求,现将“江苏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创建工作的有关文件转发给你们,希望各学校对照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扎实抓好创建工作。在创建过程中,要做到以下三点:

一、研读文件,摸清实情。各义务教育学校要组织中层以上干部学习、研读文件,反复推敲内容,弄懂、弄通、吃透文件精神,熟悉、了解创建指标要求。要对照指标要求,对本校的现状逐条自查,对本校相关工作的达成度、存在差距与不足要做到心中有数。已达标的工作要巩固、提高,加强资料的收集整理;存在的问题与不足要立即制定整改措施,在创建工作中抓紧完善、提高。

二、组建班子,明确职责。各义务教育学校要迅速成立创建工作班子,校长为学校创建工作总负责人,明确一名副校长为创建工作具体负责人,挑选工作责任心强、业务精的同志担任成员。组建的工作班子要确保职责明确、分工明确,涉及创建目标任务项项有专人,层层抓落实,不留盲点,不留空白。各义务教育学校于2012年11月20日前将创建工作小组名单(所有成员名单后要有具体分工安排)报督导室。

三、突出重点,狠抓落实。2013年3月的创建申报工作是开展“江苏省义务教育优质发展县(市、区)”创建工作的基础环节。申报工作必须获得省教育厅认可,顺利通过材料评审后方可开展现场督导评估工作。当前,一方面要对照指标自查自纠,另一方面要重点做好创建申报工作。现在距创建申报仅有不到4个月时间,我市面临的申报工作任务还较繁重,需要各义务教育学校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因此,各学校必须对照文件要求,认真抓好工作落实,尽早做好准备,确保我市顺利通过省教育厅的申报材料审核,为创建工作打好基础。

以上通知,请即落实。

附件1:江苏省县(市、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指标;

附件2:县(市、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评估指标名词解释与统计口径(试行);

附件3: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教育厅《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办学标准》的通知。

                                  

   大丰市教育局

                   2012年11月12日

 

 

附件1:

江苏省县(市、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督导评估指标

 

主要指标

评估要点

分值

 

普及

巩固

机会

均等

1.每名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9%以上,辍学现象基本消除。

(1)适龄健康儿童按时入学率达到100%。

(2)控制儿童少年辍学措施落实,成效显著,小学、初中义务教育巩固率均达到99.9%以上。

18

3.0

2.公办学校(含区域内市属学校)实行划区招生、免试就近入学,每所公办学校择校生比例低于招生总数的10%。  

(1)区域内所有公办学校“学位”不少于适龄儿童少年数的90%,公办学校均实行划区招生、免试就近入学,民办学校规范招生、免试入学。

(2)区域内每所公办学校选择性招生比例控制在招生总数的10%以内(主要面向具有个性发展需求的学生),无收取择校费等违规行为。

(3)不得要求学生提供各种学科竞赛成绩、奖励和各类考级证书并将其作为入学条件和依据。

5.0

3.留守儿童少年、残疾儿童少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学习困难学生的助学体系完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98%以上,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率达90%以上。

(1)留守儿童少年、残疾儿童少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学习困难学生的助学工作有稳定的政策措施,有长效的管理制度,有充足的经费保障,受益面达到90%以上。

(2)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98%以上,随班就读儿童少年享有个别化教育指导。

(3)符合入学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90%以上在公办学校就读。

3.0

4.平等对待每名学生,所有学校招生公开、均衡编班,没有分重点班、快慢班、特长班、实验班等违规和各种变相违规行为。

(1)所有学校均衡编班,不分重点班、快慢班、特长班、实验班等,无各种变相违规行为。

5.0

5.四星级普通高中等优质学校将70%以上的招生指标均衡分配到所有初中学校。

(1)区域所属四星级高中均按70%的比例分配招生指标并第一批录取,凡在本区域内招生的他属四星级高中均能执行。

(2)所有初中学校按规定公布分配指标、推荐条件、录取程序、录取结果,综合衡量、规范推荐。

2.0

 

局与

6.合理规划义务教育学校布局,新农村建设、城区改造、新城建设按规定配建中小学。

(1)合理规划、设置公办学校,民办学校纳入区域学校布局统一规划,满足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的需要。

(2)按照教育部“逐步实现义务教育与非义务教育学校的分离” 的要求规划并促进所有义务教育学校独立办学、均衡发展。

(3)新农村建设、城区改造、新城建设按规定配建符合《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办学标准》的中小学,并交教育部门办学。

16

3.0

7.学校规模适度,与基本办学条件相适应,实行标准班额,原则上小学班额不超过40人,初中班额不超过45人。 

(1)学校规模适度,小学一般不超过6轨、初中一般不超过8轨,九年一贯制学校的班级总数一般不得超过60个且与基本办学条件相适应。制定并启动超大规模学校分流生源的计划。

(2)实行标准班额办学,小学班额不超过40人,初中班额不超过45人。外来务工随迁子女数占本地生源30%以上并以公办学校吸纳为主要形式的地区,每班可适度放宽,但不超过10人,并有规划保证3年内逐步达到标准班额。

3.0

8.所有学校基本符合“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办学标准”,小学之间、初中之间生均办学条件大体相当。

(1)所有学校及办学点的办学条件基本符合《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办学标准》,达标学校超过80%,且未达标学校的达标项目数不低于80%、不达标项目的实际水平不低于80%。

(2)小学、初中的生均占地面积、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生均图书册数等6项指标的综合差异系数低于0.55。

5.0

9.所有学校实现基于教育城域网的“班班通”,共享网络课程、虚拟实验室、数字图书馆等优质教育资源。

(1)所有学校(包括教学点)实现光纤或高速无线网络接入教育城域网、互联网,节点达到每个班级和其他学习、活动场所。

(2)所有学校的每一个师生能通过教育城域网等共享网络课程、虚拟实验室、数字图书馆等优质数字教育资源(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可以市、县为单元共建共享)。

2.0

10.校舍安全工程全面完成,所有校舍达到国家抗震设防要求,校舍安全监控、质量鉴定、维修改造长效管理机制健全,教学设施设备的维护与更新制度完善。      

(1)完成“校安工程”目标任务,加固、新建、改扩建校舍达到国家抗震设防要求,无D级危房,所有正在使用的校舍无安全隐患。

(2)对校舍安全监控、质量鉴定、维修改造,地方政府有稳定政策,有规章制度,有职责分工,有经费保障,有考核措施。

(3)教学设施设备有维护、更新制度并认真实施,做到经费有预算,破损有维修,更新有保障。

(4)按要求单独设置县级校舍档案室、校舍档案资料齐全,管理制度健全;中小学校舍安全信息管理系统基础信息、照片、视频完整,工程进展与工程实施实现同步录入、同步更新。

3.0

 

 

师资

配置

教师

素质

11.根据编制标准与教育教学需要配齐配足每所学校教职员工,生师比达省定标准。   

(1)按照省定编制标准和学校岗位设置方案配齐城乡学校的教师,年龄结构、学科结构、职称结构等基本均衡。

(2)按照要求配备实验室、图书馆专业专职人员和卫生保健、安全保卫、师生食堂、生活管理等人员(用工形式由地方政府统一确定,人员经费由地方财政统筹解决)。

(3)中小学生师比达到省定标准,小学一般不低于15:1,初中一般不低于12:1,差异系数小于0.55。

(4)教师结构合理,音、体、美教师按规定配备。

18

2.0

12.实施校长定期流动任职制度,校长在同一学校连任一般不超过两届。      

(1)校长任用符合省定任职资格,有健全的公开选拔制度、培养制度,校长专业化水平高。

(2)建立城乡公办初中、小学校长定期流动任职制度,有明确的任期、流动的原则和年度流动的比例。

(3)校长流动任职制度实施情况良好,流入学校师生满意率高。

3.0

13.根据实际动态均衡配置优秀教师,每年15%左右的骨干教师、专任教师按规定在区域、城乡、校际流动。

(1)地方政府有规范性文件指导和保障骨干教师、专任教师在城乡校际之间流通。

(2)骨干教师、专任教师城乡、校际流动率年均达到15%左右(不低于12%)。

(3)教师流动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公开学校编制,公开在岗专任教师和骨干教师,公开流动规则程序,公开流动结果,公开流动人员考核结果。

4.0

14.教师分级分层培训体系健全,教师培训经费达到省定要求,县、校教科研工作卓有成效。

(1)教师研修的层级体系、专业模块、管理制度健全,适应区域教师专业发展需要。

(2)县级财政用于教师培训的专项经费支出不低于教师工资总额的1.5%,学校年度公用经费教师培训支出不低于5%。

(3)县、校教科研工作围绕教师发展和学生发展开展,有效提高教育质量。

2.0

15.师德师风建设良好,教师综合素质整体较高,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数量占专任教师的15%以上。   

(1)在职教师无有偿家教、校外培训兼职及违法乱纪等行为。

(2)注重师德师风师能建设,整体水平良好,学生和社会对教师队伍的满意度达到80%以上。

(3)重视各类骨干教师队伍的发展,培养有规划、评审有制度、认定有文件、配置有规范,县(市、区)级以上骨干教师总量占专任教师的比例达到15%以上,并达到所属省辖市平均水平。

5.0

16. 小学专任教师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比例达90%以上,初中专任教师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比例达80%以上,学校之间中高级职称教师比例大致相当。

(1)小学专任教师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比例达95%以上、初中专任教师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比例达95%以上(获得国民教育系列双学历可视同高一级学历统计)。生均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差异系数低于0.55

(2)区域内城乡校际之间生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数差异系数低于0.55。

2.0

 

素质

教育

学生

发展

17.优质高效实施义务教育课程改革,所有学校开齐开足国家课程,开发开设满足学生个性发展的校本课程。

(1)学校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开展教育教学活动,课时总量符合课程计划要求,无随意停开国家课程、减少教学课时、变更质量要求的行为。 

(2)学校均能有规划、有条件、有质量地为学生提供多样化、选择性的校本课程。

(3)全面探索、推广、应用课堂教学改革经验,优质高效实施义务教育。

24

3.0

18.实施义务教育质量标准、监测制度和课业负担监控、问责制度,学生课业负担适度,学校无违反国家和省“减负”要求的现象。

(1)认真实施国家义务教育质量标准和课程标准,县(市、区)建立与省相适应的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制度、反馈体系、指导机制,对教学质量低下的学区、学校、年级有改进措施和显著成效。

(2)建立课业负担监控、问责制度,中小学均无在校超时、教学超标、作业超量现象,无违规推荐、使用教辅材料的现象。

5.0

19.教育管理者、教科研人员听课评课和教育研究制度健全,课程领导能力和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1)健全教育管理者、教科研人员听课评课和教育研究制度,掌握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的主动权。

(2)定期总结、考核听课评课和教育研究制度执行情况,不断研究新问题、实施新策略、推进新课改。

2.0

20.德育与课堂教学和各类活动有机融合,体育教学和“阳光体育”活动形式多样,艺术、科技等教育活动富有特色。

(1)年度教育工作计划充分体现德育为先、五育并重的指导思想,促进德育与课堂教学和各类活动的有机融合,体育、艺术、科技等教育活动富有特色,为学生个性发展和创造精神培养提供良好的平台。

(2)开齐开足上好体育课、艺术课,阳光体育活动形式多样、持之以恒,确保学生每天一小时锻炼时间。体育器材使用率100%。

(3)学生体质监测、健康教育和预防近视等学生常见病工作制度化,学生体育成绩和体质状态评价工作科学、规范。《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合格率达90%,优秀率达10%以上。

3.0

21.每所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优良率达90%以上,学生学业合格率达95%以上,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合格率达90%以上,每个学生至少掌握两项体育运动技能和一项艺术特长。

(1)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建立学生评价标准、管理机制、信息系统、分析制度;学校规范实施学生素质发展评价体系,特别关注薄弱学生的发展。

(2)每所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优良率达90%以上、学业合格率达95%以上、体质健康测试合格率达90%以上,

(3)每个学生都能掌握两项体育运动技能和一项艺术特长。

3.0

22.积极推进学校文化建设和特色建设,校内外教育资源丰富并充分利用,学校、社会、家庭三结合教育体系健全。

(1)所有学校在环境文化、制度文化、课程文化、精神文化建设等方面不断创新、形成特色。

(2)充分利用校内外教育资源开展丰富多彩的学校活动、班级活动社团活动,学生的兴趣爱好和个性特长有发展。

(3)重视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家长委员会、社区教育委员会、社会实践指导委员会等普遍建立并发挥作用,学校教育与社会、社区、家庭之间的联系密切。

3.0

23.区域教育质量优良且校际之间大致相当,学生、家长和社会对学校的满意度达到90%以上。

(1)地方政府树立正确的教育质量观,根据《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办学标准》组织实施小学、初中办学水平综合评价。

(2)区域内义务教育质量(学生综合素质、学业合格、体质健康、体艺2+1水平)优良,校际水平基本均衡,学生、家长和社会对学校的满意度达到90%以上。

5.0

 

 

 

教育

管理

经费

保障

24.义务教育管理“以县为主”,政府统筹推进县域义务教育的优质均衡发展,部门、乡镇(街道)、社会力量促进改革和发展的职责明确。

(1)义务教育管理“以县为主”,实现教育布局统一规划,教师资源统一配置,教育教学统一管理,教育经费统一保障,公共服务统一提供,并对薄弱学校实行倾斜、帮助。

(2)部门、乡镇(街道)、社会力量协调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职责落实,尊师重教、支持办学的成效显著。

(3)小学、初中由县(市、区)管理。

24

2.0

25.义务教育经费全面纳入县级财政保障范围,县级财政教育拨款增长比例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比例,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不低于省基准定额且逐步提高。      

(1)义务教育经费全面纳入县级财政保障范围,上级人民政府义务教育转移支付资金专款专用,中小学教师全面实施绩效工资制度。

(2)县级财政教育拨款增长比例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比例,教育财政支出占一般预算支出比例达到或超过省定考核要求。

(3)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高于省规定的基准定额且逐步提高。

5.0

26.教育经费的分配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寄宿制学校、小规模学校、留守少年儿童较多的学校倾斜。

(1)农村学校、薄弱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寄宿制学校、小规模学校、留守少年儿童及接受外来工子女较多的学校的发展得到重视,专项经费、生均教育经费明显高于其他学校。

(2)农村学校、薄弱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寄宿制学校、小规模学校、留守少年儿童及接受外来工子女较多的学校无经费短缺问题,对教育经费分配的满意度较高。

5.0

27.教育经费和资产管理制度完善,经费使用绩效评价体系建立,实现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1)制定并实施教育经费管理办法、教育资产管理办法、教育经费使用绩效评价办法,完善教育结算公共服务体系,无乱收费或挪用、乱支教育经费等违规现象。有关部门和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2)做好市县年度财政教育投入状况分析评价工作,建立教育投入年度预算和决算情况公告制度。

2.0

28.学校教育秩序依法保障,所有学校安防、消防设施配套到位,校车按规定配备且管理制度健全,校园周边环境安全、稳定、无污染。

(1)认真贯彻落实涉及学校教育秩序的各项法律法规,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应急机制。

(2)所有学校安防、消防设施配套到位,建立定期检查、更新等制度,学校食堂符合安全管理要求。

(3)地方政府统筹管理校车安全,各部门职责明确,按规定及标准配备校车,健全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

 (4)地方政府及部门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和环境保护,两年内未发生安全、稳定、污染等严重责任事故。

3.0

29. 学校发展指导、教师成长服务、学习资源供给、信息技术支撑等服务平台全面建成,县级义务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立。

(1)教育财政逐步提高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投入,生均公用经费有一定比例用于本校公共服务体系的运行。

(2)学校发展指导、教师成长服务、学习资源供给、信息技术支撑等服务平台体系健全、运行顺畅、发挥效益。

2.0

30.城乡一体化义务教育格局初步形成,区域内城乡、校际差距基本消除,学校和社会对县级政府的满意度达到90%。

(1)城乡教育一体化的发展格局初步形成,城乡学校校际差距基本消除,学校和社会对县(市、区)级政府教育工作的满意度达到90%。

5.0

总  计

100

 


附件2:

县(市、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评估指标

名词解释与统计口径(试行)

 

江苏省教育评估院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七日

 

自评数据统计总要求

1.自评数据原则上按照国家统计口径执行,并与国家义务教育基本均衡督导统计口径一致。

2.有关区域社会和经济的常态数据按上年年末统计数据填报,优质均衡发展的数据按即时状态填报。如即时数据与年报数据有差异的,要具体说明。

3.所有数据应有根有据,或年报数据,或学籍平台数据,或汇总数据,切忌弄虚作假,也不能马虎出错。

4.列入区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评估的数据,除注明统计范围的,均涵盖辖区内所有公办与民办、直属与他属、普通学校与特殊教育、独立与一贯制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在相关指标里应分拆统计、核算。

5.严格按公布的《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督导评估指标名词解释与统计口径》和《自评表》限定的时段、对象统计,不能随意变动。

6.《自评表》所指近三年,包括指从当年向前推算的两年。如2012年申报,当年指2012年,上年指2011年,前年指2010年。

7.自评评分应严格按照《评估手册》“评估实施”中的“评分细则”客观评定。

8.凡表格列项而又无法提供数据的应在相应位置以“0”表示。

9.所有汇总数据应与相关学校的台账数据一致,并有案可稽。

10.凡特殊情况样表不能容纳的情况可在相关表格中增加行和列,予以补充。

 

 

 

 

1.普及巩固与机会均等(1-1)

【主要指标】

1.每名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9%以上,辍学现象基本消除。   

【评估要点】

(1)适龄健康儿童少年按时入学率达到100%。

(2)控制儿童少年辍学措施落实,成效显著,小学、初中义务教育巩固率均达到99.9%以上。

【名词解释及统计口径】

1.“适龄”儿童少年:指的是区域内户籍人口中,符合《江苏省实施

2.“健康”儿童少年:指的是非残障儿童少年。

3.“按时入学”:指的是符合法定入学年龄的儿童少年不得延迟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确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根据有关规定,“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4.“入学率”计算原则上按普九统计口径执行。入学率=起始年级入学人数÷适龄儿童数(不含残障儿童)*100%。

5.“巩固率”计算原则上按普九统计口径执行。参考公式:巩固率=本年6年级(9年级)在校生数÷(当年起始年级入学人数+转进人数-转出人数)*100%。分子分母均含保留学籍外出借读或休学人数,所有数据均以学籍平台记录和基层单位年报表为依据。

 

2.普及巩固与机会均等(1-2)

 

【主要指标】

2.公办学校(含区域内市属学校)实行划区招生、免试就近入学,每所公办学校择校生比例低于招生总数的10%。

【评估要点】

(1)区域内所有公办学校“学位”不少于适龄儿童少年数的90%,区域内所有公办学校均实行划区招生、免试就近入学,民办学校规范招生、免试入学。

(2)区域内每所公办学校选择性招生比例控制在招生总数的10%以内(主要面向具有个性发展需求的学生),无收取择校费等违规行为。

(3)不得要求学生提供各种学科竞赛成绩、奖励和各类考级证书并将其作为入学条件和依据。

【名词解释及统计口径】

 1.“公办学校”:就是由教育行政部门利用财政拨款主办的学校,它是区域义务教育的主要承担者,包括目前由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直接主办主管的“市属学校”。凡国有资产投资主办的、控股的,公办学校出资控股并管理的,均视同公办学校列入评估。

 2. 公办学校“学位”应依据现有学校总量、既定的办学规模和现代化办学标准规定的班额计算。

3.“择校生”:是指未按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划定的学区就学而自行选择其它学校就读的学生。符合入学条件的外来务工子女就近入学、安置入学不在其内。本项评估包括一年以上的借读生。表1-2-2《小学、初中学校本年择校情况统计表》中“择校生数”指本校在校生数中的择校生人数。“择校生占比”的计算为“择校生数/实际招生数”。

 4.“主要是面向具有个性发展需要的学生”中的“主要”:数量要求即指比例不低于择校生总数的80%,其余20%以内的择校对象可以是政策性照顾、有其他特殊情况的学生,且不得收取择校费用。

 

3.普及巩固与机会均等(1-3)

 

【主要指标】

3.留守儿童少年、残疾儿童少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学习困难学生的助学体系完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98%以上,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率达90%以上。

【评估要点】

(1)留守儿童少年、残疾儿童少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学习困难学生的助学工作有稳定的政策措施,有长效的管理制度,有充足的经费保障,受益面达到90%以上。

(2)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98%以上,随班就读儿童少年享有个别化教育指导。

(3)符合入学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90%以上在公办学校就读。

【名词解释及统计口径】

1.“留守儿童少年”:指父母双方或一方外出打工,而自己留在农村生活的儿童少年。

2.“残疾儿童少年”:主要是指视力、听力、语言、智力等有残疾的儿童少年。该类学生一般须有地方有关部门的名册为据。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指城乡低保家庭或持《特困职工证》人员的子女;无生活来源和无法定扶养人或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孤儿;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等。

4.“学习困难学生”:是指那些因智力和非智力因素在学习、锻炼、生活等方面处于困境的学生。

5.“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当地政府明文规定的入学对象,一般指父母离开户籍所在县(市、区),以工作、生活为目的,在本市(县、区)从事相对稳定(一年以上)工作(不包括在设区的市的行政区域内区与区之间异地居住),随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流入地暂时居住有学习能力的6至14周岁(7至15周岁)儿童少年。

 

4.普及巩固与机会均等(1-4)

 

【主要指标】

4.平等对待每名学生,所有学校招生公开、均衡编班,没有分重点班、快慢班、特长班、实验班等违规和各种变相违规行为。  

【评估要点】                            

(1)所有学校均衡编班,不分重点班、快慢班、特长班、实验班等,无各种变相违规行为。

【名词解释及统计口径】

“所有学校”:包括区域内的所有招收中国籍学生的完全小学(教学点)、独立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完全中学初中部、十二年一贯制小学初中部等,无论公办还是民办,直属还是他属,独立还是一贯制。

 

5.普及巩固与机会均等(1-5)

 

【主要指标】

5.四星级普通高中等优质学校将70%以上的招生指标均衡分配到所有初中学校。

【评估要点】

(1)区域所属四星级高中均按70%的比例分配招生指标并第一批录取,凡在本区域内招生的他属四星级高中均能执行。

(2)所有初中学校按规定公布分配指标、推荐条件、录取程序、录取结果,综合衡量、规范推荐。

【名词解释及统计口径】

70%的指标生分配比例:均以江苏省学籍平台、基层单位年报表、年度招生计划文件的数据为基础计算,如有变化需详实佐证。

 

6.规划布局与办学条件(2-1)

 

【主要指标】

6.合理规划义务教育学校布局,新农村建设、城区改造、新城建设按规定配建中小学。

【评估要点】

(1)合理规划、设置公办学校,民办学校纳入区域学校布局统一规划,满足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的需要。

(2)按照教育部“逐步实现义务教育与非义务教育学校的分离” 的要求规划并促进所有义务教育学校独立办学、均衡发展。

(3)新农村建设、城区改造、新城建设按规定配建符合《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办学标准》的中小学,并交教育部门办学。

【名词解释及统计口径】

高初中实行分离办学:主要依据相关学校的独立法人证书、财政经费独立账户、土地房产证书、校长任命文件、基层单位年报表等。

 

7.规划布局与办学条件(2-2)

 

【主要指标】

7.学校规模适度,与基本办学条件相适应,实行标准班额,原则上小学班额不超过40人,初中班额不超过45人。

【评估要点】

(1)学校规模适度,小学一般不超过6轨、初中一般不超过8轨,九年一贯制学校的班级总数一般不得超过60个且与基本办学条件相适应。制定并启动超大规模学校分流生源的计划。

(2)实行标准班额办学,小学班额不超过40人,初中班额不超过45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数占本地生源30%以上并以公办学校吸纳为主要形式的地区,每班可适度放宽,但不超过10人,并有规划保证3年内逐步达到标准班额。

【名词解释及统计口径】

1.“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数占本地生源总数30%以上”的计算:以相关学校的年级为单元,以当年本地生源总数为分母、当年入学的随迁子女数为分子。  

2.关键数据2-2“学校规模”的统计对象包括区域内所有学校。

3.班额的计算:特殊教育学校除外。普通学校以学籍管理系统中全部年级的学生数为分子、班级数为分母分别计算小学初中班额。

 

8.规划布局与办学条件(2-3)

 

【主要指标】

8.所有学校基本符合“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办学标准”,小学之间、初中之间生均办学条件大体相当。

【评估要点】

(1)所有学校及办学点的办学条件基本符合《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办学标准》,达标学校超过80%,且未达标学校的达标项目数不低于80%、不达标项目的实际水平不低于80%。

(2)小学、初中的生均占地面积、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生均图书册数等6项指标的综合差异系数低于0.55。

【名词解释及统计口径】

1.“所有学校及办学点”:包括区域内的所有招收中国籍学生的完全小学(教学点)、独立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完全中学初中部、十二年一贯制小学初中部等,无论公办还是民办,市属还是区属,独立还是一贯制。

2. “所有学校及办学点的办学条件基本符合《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办学标准》”中的“基本”的含义:就是评估要点(1)中设定的三个80%:达标学校超过80%;未达标学校的达标项目数不低于80%;不达标项目的实际水平不低于80%。

3.小学办学条件优质均衡6条基本要求:

(1)生均占地面积达到20平方米;

(2)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校舍)面积达到4.5平方米;

(3)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达到8.5平方米;田径运动场不低于200米的环形跑道;

(4)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500元(有关部门按“十二五”教育装备标准2类标准测算的数值);

(5)生机比达到14:1;

(6)生均图书数达到20册,年生均购书1册。

4.初中办学条件优质均衡6条基本要求:

(1)生均占地面积达到25平方米;

(2)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校舍)面积达到6平方米;

(3)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达到10平方米;田径运动场不低于300米的环形跑道;

(4)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2200元(有关部门按“十二五”教育装备标准2类标准测算的数值);

(5)生机比达到10:1;

(6)生均图书数达到30册,年生均购书1册。

5.关于校舍面积与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面积:

按照教育部、城乡建设部标准,学校建筑分为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办公用房、生活用房三块。鉴于小学和初中非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体量较小,有些用房又难以区分功能,“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面积”一项评估数据暂按年报统计口径中的“校舍面积”填报。省优质均衡发展具体指标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保持一致,按小学4.5平方米、初中6平方米核算。

6.非独立小学初中各类资源计算:

(1)对九年一贯制学校,先根据小学、初中各自规模,按照“一个小学生:一个初中生=1:1.1”的比例对学校办学条件进行拆分,再按小学和初中各一所纳入统计。

(2)对完全中学、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先根据初中、高中各自规模,按照“一个初中生:一个高中生=1:1.2”的比例对学校办学条件进行拆分,再将其初中部分按一所学校纳入统计。

7. 小学(初中)各评估指标的差异系数计算方式(具体计算可下载江苏教育评估网——项目公告中的差异系数计算器):

小学(初中)各指标的标准差

小学(初中)各评估指标的差异系数= —————————————   

                                  小学(初中)各指标的平均数

 

即,其中s为标准差, 为全县平均数。

 


8. 网上上传材料:

(1)“县级《现代化办学标准评估办法及评估指标》”,指县级政府或教育部门等按照《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办学标准》制定的评估办法、评估指标或评价细则。与23条“网上上传材料”目录中的“县级政府制定的《《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办学标准》实施办法和评估细则”一致。

(2)表2-3-1《县区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均衡情况分校统计表(小学)》和表2-3-2《县区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均衡情况分校统计表(初中)》中的“省级标准达标度”是指学校实际数据与表格中省级标准之比。可以到“江苏教育评估网”上“项目公告”栏中下载计算器来计算。

(3)表2-3-1和2-3-2,删除最后一列“综合差异系数”,在每个表格最后一行加两行,一行为“县区单项指标差异系数”,一行为“县区综合差异系数”。

 

9.规划布局与办学条件(2-4)

 

【主要指标】

9.所有学校实现基于教育城域网的“班班通”,共享网络课程、虚拟实验室、数字图书馆等优质教育资源。

【评估要点】

(1)所有学校(包括教学点)实现光纤或高速无线网络接入教育城域网、互联网,节点达到每个班级和其他学习、活动场所。

(2)所有学校的每一个师生能通过教育城域网等共享网络课程、虚拟实验室、数字图书馆等优质数字教育资源(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可以市、县为单元共建共享)。

【名词解释及统计口径】

 1.“所有学校”包括辖区内所有义务教育学校,无论办学体制、隶属关系,包括完全小学(教学点)、独立初中、一贯制学校的1-9年级、完全中学初中部等。

 

10.规划布局与办学条件(2-5)

 

【主要指标】

10.校舍安全工程全面完成,所有校舍达到国家抗震设防要求,校舍安全监控、质量鉴定、维修改造长效管理机制健全,教学设施设备的维护与更新制度完善。

【评估要点】

(1)完成“校安工程”目标任务,加固、新建、改扩建校舍达到国家抗震设防要求,无D级危房,所有正在使用的校舍无安全隐患。

(2)对校舍安全监控、质量鉴定、维修改造,地方政府有稳定政策,有规章制度,有职责分工,有经费保障,有考核措施。

(3)教学设施设备有维护、更新制度并认真实施,做到经费有预算,破损有维修,更新有保障。

(4)按要求单独设置县级校舍档案室、校舍档案资料齐全,管理制度健全;中小学校舍安全信息管理系统基础信息、照片、视频完整,工程进展与工程实施实现同步录入、同步更新。

【名词解释及统计口径】

“目标任务”即县(市、区)政府与省政府签订的责任书中确定的数量和时限要求。

 

11.师资配置与教师素质(3-1)

 

【主要指标】

11.根据编制标准与教育教学需要配齐配足每所学校教职员工,生师比达省定标准。

【评估要点】

(1)按照省定编制标准和学校岗位设置方案配齐城乡学校的教师,年龄结构、学科结构、职称结构等基本均衡。

(2)按照要求配备实验室、图书馆专业专职人员和卫生保健、安全保卫、师生食堂、生活管理等人员(用工形式由地方政府统一确定,人员经费由地方财政统筹解决)。

(3)中小学生师比达到省定标准,小学一般不低于15:1,初中一般不低于12:1,差异系数小于0.55。

(4)教师结构合理,音、体、美教师按规定配备。

【名词解释及统计口径】

 1.“编制标准”:暂指2002年版《编制标准》,初中、小学学生与教职工比分别为初中13.5: 1,小学19:1。这只是教师配备的底线要求。

2.省定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生师比标准:小学一般不低于15:1,初中一般不低于12:1。

3.年龄结构基本均衡:指校际不同年龄段的教师数大致相当(青年教师35岁及以下,中年教师36-49岁,老年教师50岁以上)。

4.学科结构基本均衡:指不同学科专业出身教师数与课程设置需求基本匹配,特别是音体美、史地生等科目教师的配备。

5.职称结构基本均衡:指教师中初级及未定级、中高级职称教师的比例大致合理。

6. 表3-1-3及表3-1-4全县学科教师分布情况表中的“编制合计”这一行,如无分校分学科数据,可只填第一个单元格,即每个学校的编制数。

7. 附表3-1-2《全县(市、区)初中教师年龄和职称情况》中,有的县区中学阶段的教师职称分为“教授级”、“高级”、“一级”等。请在表中注明。

8. 本项评估标准关键数据及附表均包括区域内所有学校。只统计直属公办学校的应注明。

 

12.师资配置与教师素质(3-2)

 

【主要指标】

 12.实施校长定期流动任职制度,校长在同一学校连任一般不超过两届。

【评估要点】

(1)校长任用符合省定任职资格,有健全的公开选拔制度、培养制度,校长专业化水平高。

(2)建立城乡公办初中、小学校长定期流动任职制度,有明确的任期、流动的原则和年度流动的比例。

(3)校长流动任职制度实施情况良好,流入学校师生满意率高。

【名词解释及统计口径】

1. 校长任期:按照《关于江苏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改革发展示范区建设意见》,校长在同一学校连任不得超过两届。公办初中、小学校长的任期,通常每届为三年。

2.“流入学校师生满意率高”:数据来源于县级部门规范组织的专项民主测评结果或综合民主测评中的相关结果,满意率高一般需达到90%以上。

 

13.师资配置与教师素质(3-3)

 

【主要指标】

13.根据实际动态均衡配置优秀教师,每年15%左右的骨干教师、专任教师按规定在区域、城乡、校际流动。

【评估要点】

(1)地方政府有规范性文件指导和保障骨干教师、专任教师在城乡校际之间流动。

(2)骨干教师、专任教师城乡、校际流动率年均达到15%左右(不低于12%)。

(3)教师流动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公开学校编制,公开在岗专任教师和骨干教师,公开流动规则程序,公开流动结果,公开流动人员考核结果。

【名词解释及统计口径】

 1.“每年15%左右的骨干教师、专任教师按规定在区域、城乡、校际流动”:这一指标的对象要求包括专任教师和骨干教师两个层面,流动方式包括轮岗调动、一年以上的支教。主要指好学校与一般学校、城镇学校与农村学校之间的流动。

2.“骨干教师”:本次评估中指取得中级以上职称、担任学校中层干部、获得县级部门以上表彰的教师;或市、县明确定义的“骨干教师”。

3.专任教师、骨干教师流动率年均分别达到15%左右(不得低于12%):在县(市、区)范围内城乡之间、学校之间流动的专任教师为分子。作为分母的“专任教师” 是全部在编专任教师。

4.学校流动率统一以本校近三年流出人员为分子计算,不包括调动到其他县(市、区)及高一级学校的人员。

5.公办学校教师按地方规定到民办学校支教、到农村学校支教一年以上均计入交流总数。

 

14.师资配置与教师素质(3-4)

 

【主要指标】

14.教师分级分层培训体系健全,教师培训经费达到省定要求,县、校教科研工作卓有成效。

【评估要点】

(1)教师研修的层级体系、专业模块、管理制度健全,适应区域教师专业发展需要。

(2)县级财政用于教师培训的专项经费支出不低于教师工资总额的1.5%,学校年度公用经费教师培训支出不低于5%。

(3)县、校教科研工作围绕教师发展和学生发展开展,有效提高教育质量。

【名词解释及统计口径】

1. “教师培训经费达到省定要求”:“省定要求”就是“评估要点”所提出的“县级财政用于教师培训经费支出占教师工资总额的1.5%以上”和“学校年度公用经费总额中用于教师培训部分不低于5%”两条。

2.“教师工资总额”包括教师的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个部分的总和,以工资年报为据。

3. 教科研成果的关键数据和汇总表3-4-1,同一课题、同一文章如分获不同等级奖励的就高不就低,不重复计算。集体奖、团体奖参评时有明确人员的按实际人数计算,无明确人员按1项计算。

 

15.师资配置与教师素质(3-5)

 

【主要指标】

15.师德师风建设良好,教师综合素质整体较高,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数量占专任教师的15%以上。

【评估要点】

(1)在职教师无有偿家教、校外培训兼职及违法乱纪等行为。

(2)注重师德师风师能建设,整体水平良好,学生和社会对教师队伍的满意度达到80%以上。

(3)重视各类骨干教师队伍的发展,培养有规划、评审有制度、认定有文件、配置有规范,县(市、区)级以上骨干教师总量占专任教师的比例达到15%以上,并达到所属省辖市平均水平。

【名词解释及统计口径】

1.“学生和社会对教师队伍的满意度达到80%以上”:是衡量“教师综合素质整体较高”与否的指标。调查主体可以是学校,也可以是教育等主管部门。

2. “骨干教师”:统计口径与第13条一致,指取得中级以上职称、担任学校中层干部、获得县级部门以上表彰的教师,或市、县明确定义的“骨干教师”。“网上申报上传材料”表3-5-1“骨干教师情况统计表”中,有省、市正式文件确认的骨干教师,分别归入省或市级统计,中级以上职称、担任学校中层级以上干部的一律归入县级层次统计。同一人拥有不同等级称号的不重复统计,就高不就低。

3.“骨干教师总量占专任教师的比例达到15% ”,依据基层单位年报表核算区域骨干教师与专任教师的百分比。“专任教师” 是全部在编专任教师(年报数)。

 

16.师资配置与教师素质(3-6)

 

【主要指标】

16. 小学专任教师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比例达90%以上,初中专任教师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比例达80%以上,学校之间中高级职称教师比例大致相当。

【评估要点】

(1)小学专任教师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比例达95%以上、初中专任教师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比例达95%以上(获得国民教育系列双学历可视同高一级学历统计)。生均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差异系数低于0.55。

(2)区域内城乡校际之间生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数差异系数低于0.55。

【名词解释及统计口径】

1.专任教师具备高一级学历的比例:“评估要点”与“主要指标”不一致,这是因为省政府文件发出后,省教育厅有关处室修改“督导评估指标”时,从江苏教师学历现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自评时按“评估要点”明确的比例核算。

2.生均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差异系数、生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数差异系数低于0.55 的计算:包括区域内城区、乡村不同地域的学校,包括公办学校也包括民办学校,包括中心学校也包括一般学校,包括独立学校也包括教学点、九年(十二年)一贯制学校。

 

17.素质教育与学生发展(4-1)

 

【主要指标】

17.优质高效实施义务教育课程改革,所有学校开齐开足国家课程,开发开设满足学生个性发展的校本课程。

【评估要点】

(1)学校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开展教育教学活动,课时总量符合课程计划要求,无随意停开国家课程、减少教学课时、变更质量要求的行为。

(2)学校均能有规划、有条件、有质量地为学生提供多样化、选择性的校本课程。

(3)全面探索、推广、应用课堂教学改革经验,优质高效实施义务教育。

【名词解释及统计口径】

1.“开齐开足”国家课程:指的是课时总量符合课程计划和内容要求,不随意停开国家课程、减少教学课时、变更质量要求。

2.“校本课程”:统计对象应符合下列条件,即:

(1)“有规划”(区域有校本课程开发开设的总体规划,并列入学期、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实施);

(2)“有条件”(有组织力量、指导专家、师资队伍、教学条件等);

(3)“有质量”(学校规划经过论证,课程计划经过审定,开课师资经过培训,课程质量经过评价);

(4)“多样化”(有一定数量,一般每个班级不少于一门校本课程)

(5)“可选择”(课程公开、师资公开、学分公开,学生自选、走班教学、专业评价)。

 

18.素质教育与学生发展(4-2)

 

【主要指标】

18.实施义务教育质量标准、监测制度和课业负担监控、问责制度,学生课业负担适度,学校无违反国家和省“减负”要求的现象。

【评估要点】

(1)认真实施国家义务教育质量标准和课程标准,县(市、区)建立与省相适应的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制度、反馈体系、指导机制,对教学质量低下的学区、学校、年级有改进措施和显著成效。

(2)建立课业负担监控、问责制度,中、小学均无在校超时、教学超标、作业超量现象,无违规推荐、使用教辅材料的现象。

【名词解释及统计口径】

1.学生在校集中教学活动时间:小学、初中学生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分别不得超过6小时、7小时。

2.作业量:小学一、二年级不得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小学中高年级、初中学生每天书面家庭作业分别控制在1小时、1.5小时以内。

3.中小学生每天在校体育活动时间:不得少于1小时。

4.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小学、初中分别不少于10小时、9小时。

5.考试次数:小学、初中不得组织市、县(市、区)统一的文化课考试;小学每学期考试原则上不超过1次,科目不超过3门;初中每学期考试不得超过2次。

6.学业负担调查主体可以是学校,也可以是县级教育主管部门等。

 

19.素质教育与学生发展(4-3)

 

【主要指标】

19.教育管理者、教科研人员听课评课和教育研究制度健全,课程领导能力和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评估要点】

(1)健全教育管理者、教科研人员听课评课和教育研究制度,掌握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的主动权。

(2)定期总结、考核听课评课和教育研究制度执行情况,不断研究新问题、实施新策略、推进新课改。

【名词解释及统计口径】

1.正校级领导的教学工作量应不少于同学科普通教师任课量的四分之一;副校级领导的教学工作量应不少于同学科普通教师任课量的三分之一;中层管理人员的教学工作量应不少于同学科普通教师任课量的二分之一。

2.学校领导要坚持听课评课,校长一般每年需听课40节以上,其他领导每年需听课60节以上。

3.数据表按挂网的《自评表》填写。

 

20.素质教育与学生发展(4-4)

 

【主要指标】

20.德育与课堂教学和各类活动有机融合,体育教学和“阳光体育”活动多样,艺术、科技等教育活动富有特色。

【评估要点】

   (1)年度教育工作计划充分体现德育为先、五育并重的指导思想,促进德育与课堂教学和各类活动的有机融合,体育、艺术、科技等教育活动富有特色,为学生个性发展和创造精神培养提供良好的平台。

   (2)开齐开足上好体育课、艺术课,阳光体育活动形式多样,持之以恒,确保学生每天一小时锻炼时间。体育器材使用率100%。

   (3)学生体质监测、健康教育和预防近视等学生常见病工作制度化,学生体育成绩和体质状态评价工作科学、规范。《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合格率达90%以上,优秀率达10%以上。

【名词解释及统计口径】

1.学生每天一小时锻炼时间:可包括课间操、眼保健操、体育课,课余时间户外运动,放学后学校组织的跑步、打球等体育锻炼。学校自评数据应对一小时分项统计说明锻炼内容。

2.体育器材使用率:应对照体育课程标准和教学、活动需要计算实际使用率。4-4-1附表中的器械数由学校对照省《教育技术装备标准》如实填报。

3.《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合格率、优秀率:按教育、体育、卫生部门的规定统计。

4.附表4-4-1中的“省辖市以上获奖”单位由“人”改为“人次”,团体奖的按实际参加的人员填报,现场须有原始佐证。

 

21.素质教育与学生发展(4-5)

 

【主要指标】

21.每所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优良率达90%以上,学生学业合格率达95%以上,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合格率达90%以上,每个学生至少掌握两项体育运动技能和一项艺术特长。

【评估要点】

     (1)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建立学生评价标准、管理机制、信息系统、分析制度;学校规范实施学生素质发展评价体系,特别关注学习困难学生的发展。

     (2)每所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优良率达90%以上,学业合格率达95%以上,体质健康测试合格率达90%以上。

     (3)每个学生都能掌握两项体育运动技能和一项艺术特长。

【名词解释及统计口径】

1. 每所学校:包括区域内的所有招收中国籍学生的完全小学(教学点)、独立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完全中学初中部、十二年一贯制小学初中部等,无论公办还是民办,市属还是区属,独立还是一贯制。

2.“学业合格率”:可统一按各校学业考试成绩统计,也可用近三年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统计结果。

3.“体质健康测试合格率”:学校合格率=(优秀人数+良好人数+及格人数)÷应参加测试人数。数据来源于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及实施办法规范进行并按规定时限上报的数据。因病或残疾免予执行本标准的学生,需填写《免予执行

 

22.素质教育与学生发展(4-6)

 

【主要指标】

22.积极推进学校文化建设和特色建设,校内外教育资源丰富并充分利用,学校、社会、家庭三结合教育体系健全。

【评估要点】

    (1)所有学校在环境文化、制度文化、课程文化、精神文化建设等方面不断创新、形成特色。

    (2)充分利用校内外教育资源开展丰富多彩的学校活动、班级活动、社团活动,学生的兴趣爱好和个性特长得到充分发展。

    (3)重视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家长委员会普遍建立并发挥作用,学校教育与社会、社区、家庭之间的联系密切。

【名词解释及统计口径】

1.图书馆(室)实行开架借阅学校比例:计入比例的学校要具备开架借阅的基本条件,如计算机管理图书,学生人人有借书卡,合理规定开架借阅时间,学生自主选择图书等。

2.校务委员会:这是体现教育社会化、现代化的一种学校管理机构,包括名称为学校发展指导委员会、社区教育委员会、学校家长委员会等。

3.附表4-6-1中“文化建设与特色建设水平”自评可以是ABC评价,也可以按县级评价的实际数据填报。

 

23.素质教育与学生发展(4-7)

 

【主要指标】

23.区域教育质量优良且校际之间大致相当,学生、家长和社会对学校的满意度达到90%以上。

【评估要点】

(1)地方政府树立正确的教育质量观,根据《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办学标准》组织实施小学、初中办学水平综合评价。

(2)区域内义务教育质量(学生综合素质、学业合格、体质健康、体艺2+1水平)优良,校际水平基本均衡,学生、家长和社会对学校的满意度达到90%以上。

【名词解释及统计口径】

 1.“区域教育质量优良”:自评的关键是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优良率、学业合格率、体质健康测试合格率是否达到省定优质均衡发展标准,看城乡学校之间、中心学校与一般学校之间的质量差异度,看教师发展水平、学校管理水平、设施设备利用水平、学校文化建设水平的高度与均衡。

2.“学生、家长和社会对学校的满意度达到90%以上”:本项指标要求地方政府或委托第三方专门进行区域义务教育满意度调查。省级评估也将委托第三方专门进行区域义务教育满意度调查,现场考察进行抽样调查。调查对象应包括学生、家长和社会人士。

3.“满意度”:包括满意、比较满意、基本满意三类比例。

4. “网上上传材料”目录中的“县级政府制定的《《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办学标准》实施办法和评估细则”与第8条“网上上传材料”目录中的“县级《现代化办学标准评估办法及评估指标》”一致。

 

24.教育管理与经费保障(5-1)

 

【主要指标】

24.义务教育管理“以县为主”,政府统筹推进县域义务教育的优质均衡发展,部门、乡镇(街道)、社会力量促进改革和发展的职责明确。  

【评估要点】

(1)义务教育管理“以县为主”,实现教育布局统一规划,教师资源统一配置,教育教学统一管理,教育经费统一保障,公共服务统一提供,并对薄弱学校实行倾斜、帮助。

(2)部门、乡镇(街道)、社会力量协调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职责落实,尊师重教、支持办学的成效显著。

(3)小学、初中由县(市、区)管理。

【名词解释及统计口径】

 1.“以县为主”:关键看区域内所有公办学校有没有实行“五个统一”,即义务教育布点规划由县统一编制并组织实施,校长任免和师资调配由县统一负责,教育教学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教育经费由县财政统一标准予以安排,公共服务(如基本建设、技术装备等)由县统一提供。

2. 小学、初中由县(市、区)管理:看区域内所有小学、初中是否由县(市、区)统一行政管理、统一经费供给、统一人事调配、统一计划招生、统一质量监控。原则上区域内不再有市直属初中、小学、一贯制学校、完全中学,尚未交县、市、区管理的应有明确规划。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学校同样属地管理。

3.附表5-1-2近三年乡镇财政用于教育的经费,指本级财政收入用于本乡镇所在地义务教育学校的经费,不包括代支的教师工资、学校公用经费、上级财政转移支付和教育费附加返还、捐资助学款等。

 

25.教育管理与经费保障(5-2)

 

【主要指标】

25.义务教育经费全面纳入县级财政保障范围,县级财政教育拨款增长比例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比例,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不低于省基准定额且逐步提高。

【评估要点】

(1)义务教育经费全面纳入县级财政保障范围,上级人民政府义务教育转移支付资金专款专用,并不得抵消同年财政已安排经费,中小学教师全面实施绩效工资制度。

(2)县级财政教育拨款增长比例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比例,教育财政支出占一般预算支出比例达到或超过省定考核要求。

(3)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高于省规定的基准定额且逐步提高。

【名词解释及统计口径】

1.义务教育经费全面纳入县级财政保障范围:所谓“全面”,就是包括教师工资、生均公用经费、贫困学生资助经费、校舍维修经费等全额纳入县级财政保障范围,不留缺口,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上级下拨的义务教育转移支付资金专款专用,中小学教师全面实施绩效工资制度。这是义务教育经费保障的基础性要求。

2.教育财政支出占一般预算支出比例达到或超过省定考核要求:依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对市县2011-2012年财政教育收入状况分析评价的通知》及每年省政府下达的比例自评。

3.财政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按省下达当年的基准标准执行。2012年为每生每年小学550元、初中750元。

4.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分别按3%、2%的比例足额征收,并及时足额拨付教育行政部门按规定用途进行使用。

5.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教育资金:按《省财政厅、教育厅关于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教育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综〔2011〕48号)要求,足额计提教育资金,并及时足额拨付教育行政部门使用。

 

26.教育管理与经费保障(5-3)

 

【主要指标】

26.教育经费的分配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寄宿制学校、小规模学校、留守少年儿童较多的学校倾斜。

【评估要点】

(1)农村学校、薄弱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寄宿制学校、小规模学校、留守少年儿童及接受外来工子女较多的学校的发展得到重视,专项经费、生均教育经费明显高于其他学校。

(2)农村学校、薄弱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寄宿制学校、小规模学校、留守少年儿童及接受外来工子女较多的学校无经费短缺问题,对教育经费分配的满意度较高。

【名词解释及统计口径】

1. 薄弱学校:由县及教育主管部门自行定义。

2. 教育经费分配的满意度较高:自评应了解校长、教师、学生、家长对学校现状及倾斜政策带来的变化是否满意,是否以经费投入为推动力,促进办学条件、师资水平、办学质量的提高。“满意度较高”的要求,一般不低于80%。

 

27.教育管理与经费保障(5-4)

 

【主要指标】

27.教育经费和资产管理制度完善,经费使用绩效评价体系建立,实现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评估要点】

(1)制定并实施教育经费管理办法、教育资产管理办法、教育经费使用绩效评价办法,完善教育经费公共服务体系,无乱收费或挪用、乱支教育经费等违规现象。有关部门和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2)做好市县年度财政教育投入状况分析评价工作,建立教育投入年度预算和决算情况公告制度。

【名词解释及统计口径】

1.市、县、区年度财政教育投入状况分析评价工作:依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对市县2011-2012年财政教育收入状况分析评价的通知》及每年省政府下达的比例自评。市辖区未单独进行年度财政教育投入状况分析评价工作并上报材料的,请参照《通知》精神和要求自评并提供经市财政局审定的书面材料。

2.财政教育投入分析和决算公告制度:一是定期,至少每年一次;二是定向,必须向每年一次的人代会报告,并通过区域内的公开媒体公告人民群众。

3. 5-4评估要点达成数据“上年财政教育投入评价4项指标得分”指依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对市县2011-2012年财政教育收入状况分析评价的通知》精神,对区域财政教育支出增幅、财政教育支出比例、教育附加征收率、土地出让收益教育资金计提率4项考核实绩。本项工作是由各地财政部门负责的。

 

28.教育管理与经费保障(5-5)

 

【主要指标】

28.学校教育秩序依法保障,所有学校安防、消防设施配套到位,校车按规定配备且管理制度健全,校园周边环境安全、稳定、无污染。

【评估要点】

(1)认真贯彻落实涉及学校教育秩序的各项法律法规,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应急机制。

(2)所有学校安防、消防设施配套到位,建立定期检查、更新等制度,学校食堂符合管理要求。

(3)地方政府统筹管理校车安全,各部门职责明确,按规定及标准配备校车,健全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

(4)地方政府及部门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和环境保护,两年内未发生安全、稳定、污染等严重责任事故。

【名词解释及统计口径】

 1.“两年内未发生安全、稳定、污染等严重责任事故”:两年内一般指申报前两个年度,或24个月内。规定时间段内发生的相关事件是否属于“严重责任事故”,以县级及以上政府、部门处理决定或通报为准。

 

29.教育管理与经费保障(5-6)

 

【主要指标】

29.学校发展指导、教师成长服务、学习资源供给、信息技术支撑等服务平台全面建成,县级义务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立。

【评估要点】

(1)教育财政逐步提高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投入,生均公用经费有一定比例用于本校公共服务体系的运行。

(2)学校发展指导、教师成长服务、学习资源供给、信息技术支撑等服务平台体系健全、运行顺畅、发挥效益。

【名词解释及统计口径】

 1.“学校发展指导体系”:主要包括促进学校发展的制度、组织、运行机制和评价标准等。

2.“教师成长服务体系”:主要包括服务教师发展的人才开发、人事调配、岗位管理、继续教育、科研指导、网络资源、职称聘评、教师评价、后勤保障等工作制度、运行机制和保障措施等。

3.“学习资源供给体系”:主要包括图书报刊阅读资源、网络信息资源、电化教育资源、课程学习资源、社会实践资源等的开发、供给、维护制度、实施、保障及评价。

4.“信息技术支撑体系”,主要包括技术队伍建设、信息技术培训提高、教育局域网内涵提升、教学场所信息化普及、校园信息化水平评价等方面的制度和机制建设。

5.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投入:包括教育财政投入,生均公用经费按比例使用,均不包括按规定标准装备硬件的经费投入。

 

30.教育管理与经费保障(5-7)

 

【主要指标】

30.城乡一体化义务教育格局初步形成,区域内城乡、校际差距基本消除,学校和社会对县级政府的满意度达到90%。

【评估要点】

城乡教育一体化的发展格局初步形成,城乡学校校际差距基本消除,学校和社会对县(市、区)级政府教育工作的满意度达到90%。

【名词解释及统计口径】

 1.“区域内城乡、校际差距基本消除”:指 “七个一样”,即城乡学校校园环境一样美、教学设施一样全、公用经费一样多、教师素质一样好、管理水平一样高、学生个性一样得到弘扬、人民群众一样满意。

 2.“学校和社会对县级政府教育管理工作的满意度达到90%”:自评和省级评估均通过第三方抽样对县级政府教育工作满意度进行调查。90%的满意度包括满意、比较满意、基本满意三类比例。

 

 


附件3: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教育厅《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办学标准》的通知

苏政办发〔2012〕35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省教育厅制定的《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办学标准》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办学标准

 

  二○一二年三月十五日


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办学标准

省教育厅

为深入贯彻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现代化建设,全面提升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水平,制订本标准。

一、办学理念与办学行为

(一)教育理念先进。坚持依法治校,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坚持育人为本,树立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和人才观,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作为学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个性,强化人人成才、多样成才和终身学习、系统培养的理念,让每位学生都能得到全面和充分发展。

(二)办学行为规范。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公办学校择校生比例低于招生总数的10%并逐步减少。学校均衡编班,没有分重点班、快慢班、特长班、实验班等违规和各种变相违规行为。无违规编写和订用教辅材料等行为。

(三)助学体系完善。学区内每个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并完成学业。留守儿童少年、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残疾儿童少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学习困难学生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得到有效保障。

(四)办学规模适度。学校办学规模与办学条件相适应,实行标准班额办学,原则上小学班额不超过40人,初中班额不超过45人。

二、学校人才与队伍建设

(五)领导班子团结进取。校长符合任职资格条件,办学思想端正,思路清晰,法规意识强。校级领导成员年龄、专业等结构合理,具有较高的政策、管理和业务水平。领导班子作风民主、凝聚力强,中层干部精干健全,在教职工中具有较高威信。

(六)教师结构优化合理。根据国家和省有关编制标准以及教育教学需要,配齐配足学校专任教师及卫生保健教师等教学辅助人员。小学、初中专任教师学历比例符合省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序时要求,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数量占专任教师的15%以上,其中市级以上骨干教师数量占骨干教师总数的10%以上。

(七)师德建设成效显著。全体教师具有较强的教书育人责任感和使命感,为人师表,关爱学生,重视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注重以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教育感染学生。师生关系融洽,无歧视、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现象,无有偿家教和到社会培训机构兼职等现象。坚持师德考核与业务考核并重,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聘用和评价的首要内容。

(八)教师业务水平较高。教师教学理念先进、执教风格鲜明,能熟练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注重发挥校内外教育教学资源功能,具有较强的课程建设能力、专业开发能力和学具使用研发能力。教师培训进修制度健全,专业发展规划完善,学校学习型组织建设卓有成效,年度公用经费总额中用于教师培训部分不低于5%。

(九)教研科研形成制度。学校教研科研机构健全,教研科研工作扎实开展,校本研修制度化,教研科研成果交流和推广机制完善。教师具有较强的教研科研意识,有一定的教研科研能力,有切合本校实际的课题并取得阶段性研究成果。

三、素质教育与学生发展

(十)德育为先全面落实。建立完整、务实、高效的德育体系,班主任、辅导员和学科教师等全员德育工作到位、网络健全。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课堂教学、社会实践和学校管理等各方面,各学科教学体现德育内容,德育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增强。

(十一)课程管理制度健全。全面实施国家课程,严格执行课程计划,无随意增减科目和课时、随意调整教学进度和课程难度等现象。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特色鲜明,各类专题教育活动丰富多彩,体现地方特色的校本课程开发科学有序,课程实施载体建设形式多样。

(十二)教学改革不断深化。普遍开展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注重因材施教,学习困难学生得到针对性帮助。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有机整合,教学质量管理科学、保障有力。广泛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学校教学实践体系基本形成。

(十三)体育美育切实加强。坚持健康第一,培养学生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严格落实1小时“阳光体育”活动。加强美育,提升学生的审美素养,艺术教育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强化体育艺术“2+1”专项教育活动,并形成学校特色项目。

(十四)评价体系科学合理。把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作为评价的基本标准,实施适合的学习评价策略,学校、家长及社会多方参与的评价机制基本形成,素质教育校本评价体系不断完善,课业负担监测与问责制度建立健全。

(十五)学生综合素质较高。初步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社会责任感和公民意识。学习态度端正,自主学习、合作学习的习惯基本养成,学业合格率达95%以上。身体、心理健康,体质健康测试合格率达90%以上、优良率达30%以上,具有良好的心理品质,无违法犯罪现象。兴趣爱好广泛,超过80%的学生有一项以上爱好或特长。

四、硬件设施与条件保障

(十六)校园布局合理美观。校园建设规划和功能区划科学,周边环境良好,学生交通方便。生均占地面积小学20平方米以上、初中25平方米以上,寄宿制学校每名寄宿生增加10.5平方米,生均绿化面积5平方米以上。配备符合规定要求的跑道和一定标准的风雨操场,生均校舍面积和活动场地高于国家建设标准。

(十七)基础设施配套齐全。配齐配足专用教室和办公用房,其他辅助用房数量充足,满足教育教学、学生兴趣特长发展需要。食堂、宿舍、厕所等生活设施配套齐全、安全卫生。配有适合残疾学生学习与生活的基本设施。自备校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十八)教学仪器设备先进。学校教育装备按《江苏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Ⅰ类要求配备。积极推进新技术和新媒体进学校、进课堂。教学仪器设备有效使用、科学管理,并形成制度。

(十九)财务管理规范公开。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学校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健全。科学合理使用公用经费,定期公布公用经费使用情况。

五、学校管理与办学特色

(二十)常规管理制度健全。全面落实《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校园校务管理、教师学生管理、教学科研管理、后勤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岗位责任明确,工作落实到位。学校安全保障体系健全,安保人员和安全设施齐全,有突发事件预警处理预案。

(二十一)管理体制机制创新。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基本建立,学校管理实现信息化、科学化。校长负责制和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成效明显,教师绩效考核和流动服务考评制度完善。

(二十二)校园文化丰富多彩。充分挖掘学校历史传统,校园环境建设富有文化底蕴和教育内涵。整体规划学校科技、体育、艺术等活动,打造特色节日文化。重视共青团和少先队工作,学生社团活动丰富多样,班级文化富有特色。注重开发和利用社区文化资源,促进学校文化与社区文化的融合互通。组织文化凝聚力强,教师合作发展机制完善,体现共同的教育信念和卓越的文化追求。

(二十三)学校办学特色鲜明。有独特的办学风格和先进的办学理念,教育教学、课程建设、教育科研、学校管理富有特色,在省内具有一定影响。

(二十四)社会各界满意度高。学校办学成绩显著,学生、家长和社会对学校的评价较好,满意度达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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