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区(园)管委会,市各有关主管部门,市各直属单位:
按照盐城市职称办对今年职称工作的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11年度全市中级职称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范围和对象
1、凡在我市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可对照省、市职称政策及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按规定程序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资格申报可不受户籍、档案、年龄、单位性质和身份的限制。
2、机关工作人员可以对照相应资格条件,申报自然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农业科学研究、工艺美术、文学创作、艺术、会计、统计、审计、建设工程等系列专业技术资格。但所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不与工资福利等待遇挂钩。
3、凡符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现与用人单位订立聘用合同,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按照个人自愿原则,可按规定程序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但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所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仅作为其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的体现,不作为改变其离、退休工资福利等各项待遇的依据。
4、在我市工作的港、澳、台以及外籍人士,如本人自愿,也可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
5、留学回国人员需要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可不受职称、资历及职称外语、计算机条件的限制,根据本人的实际水平、能力和业绩成果直接申报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
6、申报系列已实行以考代评或考评结合的,则按照报考条件执行,通过相应级别的考试或考评结合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7、人事关系不在我市的外地专业技术人员,凡与我市企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和劳动合同并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一年以上,符合申报条件的可经所在单位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条件,按照省职称工作领导小组颁布的有关专业的评审条件和今年盐城市新修订的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细则执行。(正常晋升中级职称在学历、资历方面一般应符合大专以上学历且取得助理职称满四年,中专以下学历须对照破格条件晋升)。申报的专业要与自己所学的专业和所从事的专业相同或相近。
在优秀乡镇工程技术人员中遴选工程师工作按盐人社[2010]144号文件执行。
跨系列转评限制在同级别专业技术资格之间横向进行,不能跨系列转升高一级的专业技术资格。若所转专业技术资格已实行以考代评,则应通过考试取得该专业技术资格。
(二)关于乡镇职称申报条件
1、在乡镇企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申报评审工程系列高级职称,具体申报条件见盐职称办[2004]9号文件要求。
2、从今年起乡镇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一律实行 “以考代评”。报考人员统一填写《2011年盐城市乡镇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
报考条件如下:
①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取得助理级资格3年以上;
②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6年,取得助理级资格3年以上;
③中专学历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0年,取得助理级资格4年以上;
④中专以上学历,从事非所学专业技术工作12年,取得助理级资格4年以上;
⑤高中文化程度,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5年,取得助理级资格4年以上;
⑥初中文化程度,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20年,取得助理级资格4年以上。
相关专业中高级职称评审条件细则请登录大丰市人才网站职称资讯栏目下查询。
三、关于职称外语要求
1、取得国家或省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在相应级别内长期有效,取消有效期限制。
2、对申报评审工程技术、农业技术、工艺美术、群众文化、文学创作、中小学教学、艺术、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政工等系列(专业)专业技术资格的,不作职称外语要求。
3.在县以下基层单位(含行政区辖下的乡镇单位)工作的不作职称外语要求;
4、申报其他系列(专业)的免试外语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⑴已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
⑵年龄满50周岁的;
⑶取得外语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
⑷因公出国且出国前已通过国家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并在国外学习或工作1年以上的;
⑸申报临床中医药、民族医药和社区卫生、古籍整理、历史时期考古等专业的;
⑹市(厅)级以上科技进步三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⑺其他在本行业本地区作出重要贡献及从国内外引进的有突出成就的人员,经省辖市行业主管部门和人事部门共同推荐确认的。
四、关于职称计算机要求
1、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信息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或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在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时长期有效。
2、计算机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可免试职称计算机。
3、对艺术专业和在乡镇以下(含乡镇)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培训考核的有效成绩及由盐城市独立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素质考核合格证书,2011年仍作为参评依据,从而2012年起须取得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信息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或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
4、申报遴选工程师的人员需参加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信息素质培训考核并取得合格证。
五、关于继续教育学时要求
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必须达到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要求和继续教育指定公共科目培训考核,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的累计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由继续教育机构记入人社部门统一印制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市人社部门负责证书验证。
根据盐城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11年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科目培训工作的通知》(盐人社[2011]247号)文件要求,2011年度申报晋升高、中、初级职称的人员均需参加人社部门统一组织的公共科目继续教育教训。
六、申报评审材料要求
中级评审材料主要内容是:
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3份不装订)
⑵任现职以来的工作总结。
⑶各级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⑷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书(复印件)。
⑸外语(古汉语)合格(参评)证书(原件)。
⑹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材料。
⑺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
⑻有关获奖证书和荣誉证书等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⑼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员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原件)。
(10)论文、论著、译著等代表作(原件)。
上述材料(除评审表),需按顺序编号,填写目录,装订成册。
评审材料的有效时间(取得各类证书的时间、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和获取专业技术资格时间的计算等)截止至2010年12月底。
评审材料中凡明确可提供复印件的,申报人员必须持相应原件、复印件到所在单位和市职称办审核验证。
七、其他事项
(1)各主管部门负责系统内技术人员的职称申报工作。各镇事业单位,除水利、广电、国土、教育、卫生等专业由市直主管部门负责外,其他由各镇或各区(园)统一负责申报。无主管部门的人员,由人事代理部门即市人才服务中心统一负责审核申报。
(2)报送材料的时间要求。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报送及乡镇中级考试报名的截止时间为9月底。
(3)乡镇高级职称评审收费标准为每人300元,材料袋20元;中级评审及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200元,材料袋10元。
大丰市职称工作领导小组
二○一一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