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全市中小学2011年暑假工作的通知
各镇社事办、各中小学: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中小学暑假工作的通知》精神,引导全市中小学师生度过一个文明、愉快的暑假,现就做好2011年全市中小学暑假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放假和开学
按照省教育厅的统一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从7月1日开始放假;普通高中从7月13日开始放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普通高中均为9月1日开学,秋学期到2012年1月16日结束。暑假期间任何学校均不得安排返校日或返校活动。高中一年级新生如组织军训,须安排在 8月15日时间不得超过10天,不得在此期间上文化课;所有学生8月30日、31日到校报到。职业学校7月5日放假,9月1日开学,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推迟放假、开学时间的,需提前报教育局批准后方可执行。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放假、开学时间可由学校视实际情况确定,报教育局同意后执行。 以后,
二、认真做好学期结束工作
学期结束前,各学校要按照办学目标责任制和学年度岗位责任要求,对本学期及本学年的教育教学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做好考核考评工作和学年度自评工作。各校的工作总结于7月5日前报一份至局办公室。同时,认真研究秋学期改革和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
各学校要认真做好期末测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组织科任教师、班主任做好学生的学业水平和操行评定等工作,认真填写学生素质教育手册,将素质教育手册送到每位家长手中,向家长反映其子女在校的学习及思想表现。要切实加强毕业班学生的思想教育,缓解学生心理压力,倡导学生文明离校,确保校园和社会秩序稳定。
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各项教育收费管理政策。放假前,各学校要按规定结清费用,收支情况必须张榜公布,结余费用在放假前要如数退还给每一位学生,未经批准不得向学生补收费用,也不得预收下学期的费用。新学期开学时,各学校要在校内醒目位置和学校网站上公布: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行事历、作息时间表、课程表、考试安排,省、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的投诉电话和校长、副校长的联系电话等,接受学生和家长的监督。
各学校在放暑假前,务必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假期生活自理方面的辅导,特别要注重加强对游泳、交通、旅游、上网、卫生等方面安全和防范常识的教育。学校要将假期的相关工作安排告知家长,提醒家长安排好学生的假期生活。
三、科学安排好师生的暑假生活
切实做好暑期中小学教师、校长培训工作。要高度重视教师的培训和学历提升工作,及时推荐教师参加省、市级各类培训。教师培训部门和教科研部门要加强协作,以保证新学期新课程实施的质量。要扎实做好暑期教师集中培训工作,各学校要按照全市暑期教师培训工作方案的要求,认真制订本校培训计划,打足培训时间,保证培训效果。
职业学校要利用暑期组织专业教师去企业实践锻炼,时间不少于二十天。加强职业学校校内科研、生产、经营项目及实习基地的暑期管理,充分挖掘实训设备的使用功能,面向社会、面向企业开展就业前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确保项目实施和基地管理的效益。
各学校在确保师生安全的前提下,根据学生自愿,尽可能使学生参加各种社会实践、社会调查、夏令营等活动,使青少年自觉接受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及革命传统教育,远离不良文化、远离诱惑、远离“四厅(游戏厅、歌舞厅、录像厅、OK厅)一室(台球室)一吧(网吧)”、远离邪教、远离毒品,坚决杜绝由此引发的违法犯罪。各学校暑假期间要有计划地向学生开放图书室等各种资源和设施,为学生假期活动提供更多的场所,以满足学生课外阅读、体育锻炼和活动需要。学校要合理布置学生假期作业,开学后教师对学生假期作业要每题必改、认真反馈。
四、认真贯彻落实省“五严”规定
各学校在暑假中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在任何地点组织上课、补课和变相上课、补课;学校不得推迟放假、提前开学或中途集中上课,更不允许借机以补课为名乱收费;不得将校舍、设施设备等办学资源借(租)给社会办学机构;学校和教师均不得介绍、组织学生到社会办学机构培训,教师不得到社会办学机构兼职从事面向中小学生的学科辅导;学校不得宣传炒作或变相宣传炒作高考、中考成绩;星级高中、实验小学和市直学校应率先垂范。如有违反,一经查实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校长责任。凡违规乱收费的,一经查实,一律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市教育局将加大对学校执行“五严”规定的检查力度,确保所有中小学不发生违规行为。
五、严格规范各类学校招生秩序
义务教育阶段招生要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苏教规〔2010〕2号)精神,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招生行为,为每个学生提供一个公办学位。切实重视和解决好进城务工子女入学和农村留守儿童入学问题。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招生必须严格执行《盐城市2011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意见》精神,严格按照下达的计划招生,严格按照考生志愿录取,不得采取种种手段强拉生源,不得剥夺学生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凡违反招生政策或擅自超计划招收的学生一律不得取得学籍。切实治理教育乱收费,严禁公办高中超“三限”招生收费,严禁捐资助学与入学挂钩,严禁以办班补课等行为向学生、家长收费,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江苏省教育乱收费党纪政纪处分的暂行规定》予以处理。
六、切实做好教育系统暑期安全稳定工作
201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也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起步之年、开局之年,更是实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攻坚之年。各学校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教育系统暑期的安全稳定。
各学校要重视完善中小学招生政策,对面临的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要认真调研分析,超前预测评估,及时做好预案,坚持实事求是、慎重稳妥的原则,努力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教育系统的稳定和谐。
认真做好教育教学设施的维修、维护和新学期课本、簿本供应的准备工作,确保开学前全部到位。各学校要利用暑期有利时机,加快推进校舍安全工程建设步伐。
各学校要做好暑假期间值班和护校工作,尤其要加强门卫值班和校内巡逻。每天实行24小时值班制,保证值班工作联络畅通,遇有紧急情况或重大突发事件要及时妥善处理并向教育局报告。各学校要提前制定暑期值班表并上报市教育局办公室。
以上通知,希认真贯彻执行。
大丰市教育局
201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