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82754609867U/2011-05546 组配分类 机构概况
发布机构 南阳镇政府 发文日期 2011-06-15
文号 南政发[2011]27号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性

关于成立南阳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居)、各单位:

为大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全面实现秸秆禁烧,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经研究决定,成立南阳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作,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刘兴宏

副组长:丁志勇  袁  伟 

成  员:张国庆  曹荣存  张冬勤  丁  勇  单连江

张炳祥  殷益官  宗汝涛  丁建新  张玉霞

领导小组下设一室二组:

办  公  室:单连江  丁建新  

技术指导组:丁建新  张玉霞  陈和平  陆建中

巡逻督查组:张国庆  单连江  张冬勤  曹荣存 

张炳祥  王洪平

特此通知。

附:1、南阳镇2011年秸杆综合利用主要目标分解表。

2、南阳镇2011年秸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大丰市南阳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五月三十日
 
 

南阳镇2011年秸杆禁烧和综合利用

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促进农作物秸杆综合利用的决定》精神,全面落实省、盐城市、大丰市关于秸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工作要求,有效防止大气污染,为全镇人民营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焚烧秸杆不仅污染大气环境,影响农业生产和交通安全,而且浪费了秸杆资源,破坏了土层结构,影响了地力提升。自2009年全面推动秸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以来,通过全镇干群的共同努力,秸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省市要求和国家生态市创建标准,仍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禁烧效果不理想,秸杆还田比例偏低,秸杆综合利用水平不高。2011年,大丰市被省确定为“秸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推进县”,预示着今年的秸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与往年相比,要求更严,标准更高。各村(居)委会、各有关部门一定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增强做好秸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及早行动,统筹安排,确保圆满完成2011年秸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目标任务。

二、明确目标,全面禁烧

全镇范围内全面禁烧农作物秸杆。今年秸杆机械化还田面积要达到40%以上,秸杆其它多种形式利用率达到45%,全镇秸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建成1个市级秸杆机械化还田技术应用示范村(还田率达到60%以上)。

三、多措并举,综合利用

一要着力抓好全量还田。各村(居)要将实施秸杆机械化全量还田作为秸杆综合利用的主导方式,通过有效整合、政策扶持等方式,确保在农作物收割前将秸杆还田机具配备到位,并将还田地块划定到位、还田责任明确到位、作业协议与农户签定到位。镇农技中心要全力做好秸杆机械化全量还田技术的推广工作,及时将秸杆机械化还田技术培训到镇村组干部和农机作业人员,组建技术指导服务小组,深入村组一线进行技术指导。在抓面上秸杆还田工作的同时,要突出重点,配合村、组抓好示范点建设。二要大力做好秸杆回收。对未能还田的秸杆要实施回收再处理,坚决不让未经处理的秸杆留田,杜绝秸杆焚烧可能。在鼓励农户自发回收利用的基础上,各村要通过公益安排或市场运作等方式,在夏秋农忙季节,有序回收农民未还田秸杆。一是鼓励和支持秸杆加工企业,根据自身需求,在全镇范围内设点收购。二是通过行政动员和财政贴补的方式,各村要利用废弃场头、农田地头等非农地块设立秸杆集中堆放点,将一时处理不了的秸杆进行集中堆放,常年为秸杆加工企业生产提供充足原料。三是大力发展农民经纪人或合作组织参与秸杆回收利用,建立起“加工企业+经纪人(合作组织)+农户”的秸杆回收模式,用市场化的手段解决秸杆出路问题。今年计划全镇新设2个以上秸杆收购加工网点。三要积极发展秸杆利用项目。各村、农机中心等部门要进一步强化秸杆综合利用技术的推广力度,通过技术培训、现场示范等形式,大力推广生物质堆肥、氨化饲料、生活沼气、秸杆气化化炉以及生产食用菌、秸杆过腹还田、编织等技术的有效利用,引导农民群众逐步从根本上解决秸杆焚烧问题。同时,要加大对利用秸杆碳化利用、加工板材等新型环保项目的招引力度,通过工业化利用,提高秸杆利用的附加值。

四、精心组织,确保实效

一要加强宣传发动。镇广电站要利用广播电视,各村采取设立专栏、宣传车、张贴标语等多种形式,继续实行告知承诺制度,大力宣传秸杆禁烧的相关法律法规,推广秸杆禁烧及综合利用的好经验、好典型,同时要跟踪报道秸杆禁烧工作情况,及时对焚烧严重的地块和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曝光,在全镇范围内营造强大的社会舆论氛围。二要明确工作责任。各村(居)要对照目标任务,切实将秸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专门抓,要成立专门工作班子,进一步分解细化目标任务,落实到具体人头、具体地块,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务必使秸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取得明显成效。镇农技中心牵头负责秸杆禁烧和秸杆综合利用工作;环保部门要加大对秸杆焚烧的查处力度。镇农经中心要结合农村3+1工程实施,加大考核力度,镇财政所负责秸杆禁烧和综合利用财政扶持资金落实工作和镇级宣传发动费用的支付,农经中心要负责各村(居)树写张贴标语、专栏等宣传发动费用的筹集和使用,公安、交通、广电、水利等部门要大力支持,通力合作。三要强化政策扶持,在执行省盐城市有关秸杆综合利用农技购置补贴政策的基础上,大丰市财政继续对收割机加装秸杆还田切碎装置实行补助,每台补贴200元,对新购置的小型秸杆还田机每台补助600元,秸杆气化炉每台补助100元,对秸杆收购加工企业进行奖补,每年收购秸杆2000吨以上的每个奖励1万元,收购5000吨以上的每个奖励2万元。四要严格考核奖惩。各村(居)委会是秸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责任主体,镇政府将根据秸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目标任务要求,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将此项工作纳入城乡统筹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绩效考核内容年终严格兑现奖惩,并对在秸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专项表彰和奖励。对秸杆禁烧和综合利用不力的村(居)负责人,通报批评,削减奖补资金,如有一例市电视台曝光所涉村(居)及村(居)主要负责人,取消年终评优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经济的法律责任。同时,各村(居)要加大对焚烧秸杆行为的查处和责任追究,有烟必查,有火必究,对强行焚烧的出头鸟绝不手下留情,各村(居)对焚烧的首例案件做到首例必办,树立正反两方面典型以儆效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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