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市各学校开展
2011年“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的实施意见
各镇社事办、市直各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做好2011年“安全生产月”工作的相关通知精神,进一步营造浓郁的安全文化氛围,切实提高全体师生安全生产法制观念和意识,扎实推进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根据市安委会的统一部署,结合本系统的实际情况,现就学校2011年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年”各项目标,以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宣教活动,面向全体师生,推动学校安全文化建设,大力宣传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大力宣传“安全发展、预防为主”的社会化安全理念。努力营造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促进全市教育事业的发展和校园和谐稳定,创造良好的校园安全环境。
二、活动主题
201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主题是:“安全责任,重在落实”,按照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总体部署,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教活动,大力提高全体师生的安全素养,进一步强化各项预防措施,落实学校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规章制度,夯实安全基础,全面加强安全监管和安全管理,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
三、活动时间
活动时间为2011年5月30日至6月30日,在全市各学校同时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其中,第一周为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第二周为安全文化和科技普及周;第三周为安全生产咨询周;第四周为应急预案演练周。
四、组织形式
1、组织机构:为组织好今年“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局成立“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领导小组,由茅锦秀副局长任组长,普法科、基建办、安管办等科室负责人为成员,指导全市学校“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开展的组织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安管办。
2、活动形式:全市学校安全宣传活动形式,各镇学校由各镇社事办组织实施,市直学校由各学校组织实施,各镇社事办、市直学校要按照活动要求结合本地、本校的实际展开工作。
五、活动内容
1、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各学校要充分利用板报、主题班会、校内小广播,开辟“安全生产月”专栏,宣传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知识、典型案例,着重安全发展理念、隐患治理、《江苏省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和应急科普知识的宣传,同时要面向社会各界尤其是学生家长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力求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让“安全发展”科学理念深入人心。在校门口要悬挂“安全生产月”宣传标语,布置、更新和补充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安全标志牌。
2、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全市各中小学校以校园、道路交通、家庭等安全知识为重要内容,组织举办“安全伴我行”主题班会,深化中小学生安全生产意识,发放中小学生安全知识宣传材料,运用学校广播、校园网络、画廊、班级黑板报等形式开展题材丰富的校园安全宣传教育,市局将对学校安全知识普及活动进行督查。
3、6月12日的集中咨询活动,驻城学校要请市交巡警大队、市消防大队到校对师生进行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教育,强化师生员工的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的意识,增强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及现场处置能力。各镇社事办要邀请镇安办的同志到学校开展安全咨询活动。
4、认真排查事故隐患,重点查安全保卫、教育教学设施、危房、食品卫生、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压力容器(特别是锅炉)、化学实验室等。
5、整治事故隐患,各学校要对今年以来检查出的各类隐患进行梳理和分解,落实专人进行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6、各校要按照活动的要求,认真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并留好图片备查。
六、学校安全专项检查
今年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各镇社事办、市直各学校要抽调精干力量,对本辖区认真进行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安全保卫、食品卫生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化学实验室安全,并同时做好检查记录。对有高考、中考接待任务的学校,要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对工作人员进行食品卫生、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知识的教育,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七、几点要求
1、各镇社事办、市直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活动方案,精心组织,确保“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取得实效。
2、“安全生产月”的宣传活动,坚持形式内容一致,突出主题,注重实效。
3、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市局将对各学校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和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情况进行督查,作为年终量化评估依据之一。
4、各镇社事办、市直各学校要根据市局活动计划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的活动计划。7月1日前,各镇社事办、市直各学校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书面形式报市局安管办。
大丰市教育局
二O一一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