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82K1308267XB/2011-02334 组配分类 政府办文件
发布机构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11-04-18
文号 大政办发〔2011〕50号 主题分类 宏观经济运行
体裁分类 通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性

大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外商投资企业暨规模企业组织集中联合年检的通知

 

大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对外商投资企业暨规模企业组织集中

联合年检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园)管委会,市各委局办,市各有关企业:

根据商务部等国家六部委关于开展2011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将于2011年4月1日至6月30日对本市范围内外商投资企业进行2010年度联合年检,为让外商投资企业顺利通过网上年检,现就全市外商投资企业暨规模企业集中联合年检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年检对象

2010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外商投资企业。

二、实施时间

总体时间:2011年4月1日至6月30日。

集中时间:4月20日(周三)全天和21日(周四)上午动员部署及培训,培训对象为企业具体负责年检的财务人员。具体安排是,20日上午9:00—11:00培训对象为各镇外资企业,地点在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大会议室;下午3:00—5:00培训对象为开发区和常新区大丰工业园外资企业,地点在开发区大楼十楼会议室;21日上午9:00—11:00培训对象为港区外资企业,地点在港区黄海木屋二楼会议室。

 5月20日(星期五)8:30—16:00统一集中受理材料,地点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三、办事流程

1、联合年检:企业网上申报(登录商务部网站),经各审核部门初审通过,将报表打印,并经企业法人代表签字和加盖公司章后,送年检受理部门加盖年检章,通过联合年检。

2、工商年检:企业网上向工商部门申报(登录盐城市工商局网站),将报表打印经基层分局初审,并经企业法人代表签字和加盖公司章后,送行政服务中心工商窗口审查加盖年检章,通过工商年检。

四、受理材料

1、商务局窗口受理材料:

①网上联合《年检报告书》(,表一至表七,打印后需企业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②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正、副本及复印件;③营业执照(复印件);④201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10年7月1日后注册设立的企业,则提交验资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工商局窗口受理材料:

    ①《年检报告书》,报送的《年检报告书》必须有企业印章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签字,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印章代替签字;②企业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③营业执照副本(未办理换号手续的企业提交正、副本);④凡经营范围中涉及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申报年检时必须提交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加盖企业印章的相关许可证件、批准文件的复印件,例如质监部门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等。2010年设立时未提交环保等相关手续的,年检时需一并提交(申报年检时需携带相关证件、文件的原件,经核对后退回);⑤公司还应当提缴201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附会计附注、中介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对实收资本到位情况作说明;⑥提交股东身份证明。外方股东,提交股东资格证明并加盖公司印章,中方股东,提交上一年已年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印章;⑦公司设分公司的,还应当提交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⑧ 分公司年检还应当提交其已年检的隶属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隶属公司公章。

  3、国税局窗口受理材料:

①网上联合《年检报告书》(表一至表七),企业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②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③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出具的审计报告及年度会计决算报表;④验资报告复印件(仅限于按照章程或合同规定应在本年度缴纳出资的企业提交);⑤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4、地税局窗口受理材料:

    ①网上联合《年检报告书》(表一至表七),企业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②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③2010年财务审计报告及年度会计决算报表;④最近验资报告复印件;⑤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与其关联企业业务往来情况年度申报表》。

注:企业通过年检前提是基层分局出具截止2010年底无欠缴税、费、基金情况证明。

5、外汇局窗口受理材料:

具体要求见附件2。

6、财政局窗口受理材料:

①网上《联合年检报告书》(表一至表七,,打印后需企业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②企业201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③外商投资企业2010年度会计决算报表[包括(1)报表封面(2)资产负债表(3)利润表(4)利润分配表(5)现金流量表(6)财务指标补充资料表。]

注:决算报表格式及编制说明请登录“江苏外资信息网”下载取得。在“外资报表”专栏阅读外商投资企业年报操作流程图后按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操作。操作完毕后,将报表数据卸出为“*.JPD”数据文件,发至DFWSR0908@163.com邮箱(发送邮件时注明单位)。

7、统计局窗口受理材料:

①审计报告及复印件;②验资报告复印件;③外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④《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⑤网上联合《年检报告书》(表一至表七),并加盖企业公章。

8、会计审计事务所窗口受理材料:

    公司年检审计报告。①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②2010年度会计报表、总帐、明细帐、记帐凭证;③固定资产及存货2010年12月份的盘点表;④2010年12月份银行存款对帐单,贷款对帐单;⑤往来款项的询征函;⑥银行外汇汇率表。

五、收费项目

工商部门企业年检费:50元/户;会计审计事务所:年检收费按盐城市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关于共同执行业务收费标准的自律性协议》和苏价服[1999]357号文件执行。

六、操作规范

1、实行公示制度。集中联合年检事项名称、受理材料、安排时间、办理程序、收费范围和标准、政策依据等,由行政服务中心与优化办负责扎口,整理归类后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服务对象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实行一次告知。年检事项由各有关职能部门负责实行一次性告知,涉及各有关企业要积极主动地配合有关职能部门提前做好准备工作。根据行政服务中心与优化办的安排,对资料齐全的,由有关职能部门当场办结;对少数配合不力的,影响集中联合年检工作的,责任由企业自负,待企业准备齐全后,由各职能部门负责实施。

3、实行承诺服务。在市内办理的年检事项统一由行政服务中心牵头组织各有关职能部门向服务对象作出承诺,明确年检办理流程、办结时限和相关要求;实行集中联合办理,统一组织分工实施,集中办公,流水作业,真正把方便留给企业。严禁搭车收费、私自增设前置条件。

4、实行负责办理。由上级机关办理的年检年审事项,委托受理的地方部门负责扎口统一初审上报办理或由地方部门邀请上级部门下基层集中指导服务,不得要求许可人自行分头上报,有关部门要主动与上级机关取得联系,做好有关审查审核事项的联络、协调与服务工作,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办结。市行政服务中心与优化办负责跟踪监督。

5、实行扎口收费。年检事项的收费,统一由物价部门负责审核把关,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范围与标准,收费标准与总额统一纳入一次性告知的内容,所有联合实施的需要缴费的事项,凭公示的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

  6、实行限期办结。涉及外商投资企业和规模企业年检工作的,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全力服从统一安排,集中精力,集中力量,对符合年检条件的企业限期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结,保证外商投资企业和规模企业集中联合年检工作的顺利进行。对作风漂浮,拖拉扯皮的,必要时给予曝光和通报批评。

七、举报和投诉电话

优化办:83927014;行政服务中心:83927009。

      

 

 

 

 

 

                                    二○一一年四月十八日

打印 关闭
文字解读
政策文件
图片解读
新闻发布会
媒体解读
视频解读
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