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82553776482X/2011-04161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大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11-03-29
文号 大人社〔2011〕22号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于做好2011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1年机关事业单位

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镇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人员管理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根据苏人社发[2011]47号文件精神和我局今年工作的总体安排,现就做好2011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升级考核的范围和对象

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编制内在职在岗技术工人和根据人员聘用制正式聘用的在岗技术工人;事业单位改制为企业后原事业单位正式工人以及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人才市场办理人事代理手续且符合升级考核条件的人员。

二、升级考核的内容、条件

(一)升级考核的内容

升级考核的内容仍按原盐城市人事局盐人通[1998]5号文规定执行。

(二)升级考核的条件

凡符合升级考核的工人,在进行必要的培训后,可按有关规定参加升级考核。其条件是:

1、2010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等次的。

2、按苏人发[2003]9号和盐人通[2007]63号文件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并持有经过验证的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继续教育证书。

3、工作年限20年(年限计算到2011年,下同)并在本等级工作满5年的中级工,可申报高级工的考核;工作年限10年并在本等级工作满5年的初级工,可申报中级工的考核;2010年底前学徒期满转正定级的、或未考取技术等级以及由普通工岗位转换到技术工岗位的工人,可申报初级工的考核。

4、为了适应机关人事制度改革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需要,结合单位实际,对于工作岗位己经变动或即将调整岗位的技术工人,经本人申请、单位同意后,可申报同等级工种转岗培训、考核。

5、对新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已取得技术等级证书的人员,以及从部队复员退伍、分配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工作的人员,比照同期参加工作的技术工人,通过岗前集中培训考核后,按《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暂行办法》复核认定相应技术等级证书。

6、普通学校毕业生,招录到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的,见习试用期满,可直接申报初级工技术等级培训考核。

(三)破格升级考核的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提前一年申报高一级技术等级考核:

(1)参加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可组织的各项技能竞赛;(2)在盐城市级以上报刊发表论文。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提前二年和本等级年限1年申报高一级技术等级考核:

(1)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以上文凭;(2)技工学校毕业生申报与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工种技术等级;(3)参加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可组织的各类技能竞赛;(4)受到盐城市行业部门或县(市、区)政府表彰;(5)年度考核连续两年优秀;(6)分派至国外领事馆工作,回国后仍从事本工种工作。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提前三年和本等级年限2年申报高一级技术等级考核:

(1)获得市科研成果三等奖以上;(2)获得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可组织的各类技能竞赛前五名;(3)受到省行业部门或市政府表彰。

4、转业士官可按在部队从事本工种实际工作年限申报相应技术等级。

5、聘用干部解聘后从管理岗位转到工勤技能岗位的可按实际工作年限申报相应技术等级。

三、升级考核的程序

符合升级考核条件的工人由本人提出并填写《盐城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升级考核审批表》(附表1)一式二份,由工人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对其申报资格进行审核盖章,并按工种、等级填写《盐城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升级考核申报名册》和《盐城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人员继续教育名册》(附表2、3)一式二份,此外,参加升级考核人员还须提供本人的技术等级证书、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要提前申报技术等级所需的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各镇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于2011年4月15日前报市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考核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工考办)

四、其他有关问题

1、实行培训与考核分离。为统一标准,确保质量,实行培训与考核分别实施的办法进行,使培训与考核分离。受盐城市工考办委托培训的单位,只负责日常培训教学的管理工作,考核由盐城市工考办组织实施。

2、为切实提高培训质量,考核实行淘汰制,考核主要由理论考试、实践考核、到课率三部分组成,按一定比例进行量化积分,确定淘汰率。

3、培训考核内容为基础理论、职业道德、实践操作,其中职业道德为必考科目,职业道德的考核由单位及盐城市工考办联合实施,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制:(1)上年度发生工作事故;(2)上年度年终考核基本称职以下的;(3)与服务对象发生冲突或被服务对象投诉的;(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5)受过治安处罚的。

4、对新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及取得技术等级证书的工人,应按《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暂行办法》进行复核认定,填写《盐城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复核认定申报表》(附表4), 4月15日前报工考办,然后由盐城市工考办统一组织职业道德培训考核后认定换证。无技术等级证书的,按升级考核条件参加岗位考核。

5、因工作需要调整工种岗位的人员,经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可报名参加同等级的转岗培训考核,按照正常程序填写附表1、2。

以上通知,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打印 关闭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