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82K1308267XB/2011-04664 组配分类 社会公益事业
发布机构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11-12-08
文号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80周岁以上老年人如何申领尊老金?

  我市尊老金发放对象和标准有哪些?

  经市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凡户籍在我市的80周岁(1931年12月31日前出生)以上老年人全部纳入尊老金发放范围。发放标准为:(1)对本市户籍100周岁以上(含100周岁)的老年人仍按照每人每月300元发放尊老金;(2)对 90至9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100元尊老金;(3)对80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50元尊老金。

  申请尊老金有哪些手续?

   尊老金的申请工作已经开始,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10月31日前到其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领取填写《大丰市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尊老金发放申请表》(一式2份),提交户口簿(含集体户口)和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2份。如申请人行动不便,可由代理人代为申请,代理人一般为其近亲属,代理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申请人的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应当出具经常居住地镇政府(街道办)的居住证明。根据申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统一由村(居)委会集中核实上报,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核查,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审核,市民政局审批。

  尊老金将从什么时间发放?

  我市尊老金从2011年3月1日起发放。我们准备将今年3月至12月的尊老金一次性补发:(1)凡申请人是1931年3月前出生的,可领取10个月的尊老金;(2)对1931年4月—12月出生的,从到龄的当月起补发。例如申请人是1931年7月出生的,因7月份前未满80周岁,只补发7—12月份6个月50元/月的尊老金;(3)对1921年4月—12月出生的,则根据到龄时间,按50元/月标准和100元/月标准分别确定相应补发月数。如申请人是1921年7月出生的,因7月份前未满90周岁,则3—6月份按50元/月标准,7—12月份按100元/月标准,分别补发4个月和6个月。因为这次申请尊老金老年人近1.5万人,再加上必要的申请审批程序和发放环节,短时间内发放到位有一定难度,但我们将力争尽快发放到位。

  假如今年达不到申请尊老金的年龄,明年达到了怎样办理?

  发放尊老金将实行动态管理,今后每年在每季度末对下一季度年满80周岁、90周岁、100周岁的老年人,按申请审批程序集中办理增补手续,从到龄的当月起发放尊老金。另外,享受尊老金的老年人户籍迁出本市的,自迁出的次月起停止发放尊老金。享受尊老金的老年人死亡的,其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要及时向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报告,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及时报告市民政局,由市民政局及时办理注销手续,并于死亡后的次月起停发尊老金。

  尊老金如何领取?

  尊老金实行按季发放,为使申请人方便、快捷、安全地领取尊老金,财政部门在每季度末将本季度尊老金划给银行,由银行打卡发放,其中户籍在镇(两区)的,通过涉农一折通发放;户籍在市区的,则统一办理银行卡发给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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