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大丰市教育局委员会
关于开展创先争优“三承诺”活动的通知
机关各党小组、市直各学校党组织:
为更好地落实局党委创先争优活动意见和各项工作部署,紧紧围绕“科学发展创佳绩,进位赶超当先锋”这一创先争优实践主题,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经研究,决定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开展创先争优“三承诺”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 承诺时间:
2010年8月15日前完成。
二、承诺形式:
一是基层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做出承诺;二是党员向党组织做出承诺;三是党组织和党员向群众做出承诺。
三、承诺原则
原则上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推行承诺制,旨在“基层党组织有力,共产党员有为,人民群众受益”这一目的,遵循“科学发展创佳绩,进位赶超当先锋”这一根本,结合自身实际,开展“三承诺”活动,承诺量力而行,事项实在具体,说到做到,取信于民,不搞形式主义、不搞空对空、不搞行政命令、不搞“一刀切”。
四、承诺内容
承诺的内容以创先争优活动中提出的“五个好”及“五带头”为要求,结合党组织特点和个人不同岗位职责,制定切实可行的目标和措施,能做到什么就承诺什么,量力而行,不求多、求全,务求做到承诺一条、兑现一条,取得实效。承诺内容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党组织围绕活动主题,结合先进基层党组织“五个好”条件和实际工作目标,形成创先争优具体要求向上级党组织做出承诺。二是党员根据各自的岗位职责,结合“五带头”和自己的实际情况,对自己的学习、工作向本单位党组织提出具体目标和实施措施,同时对加强自身建设、优质高效地完成工作任务做出承诺。三是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年度内至少做几件实事,积极向群众做出承诺,充分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所承诺的事必须经过努力可以达到。
五、方法步骤和要求
1.学习动员。各党组织要召开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研究撰写支部承诺书并动员党员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写出承诺内容送交党支部。
2.审核备案。各党组织在收到党员的承诺书后,应该及时召开支委会,讨论审核每一位党员所做出的承诺是否适合自己的实际情况,是否体现了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是否能够最终兑现。对不符合要求的,党支部要提出具体修改意见,审核通过后再反馈给党员本人,在得到党员本人认可的情况下加以确定。支部承诺书一式三份,网站或公示栏公示一份、支部备案一份、一份电子件传送局党委创先争优活动办公室(邮址:dfersk@126.com)。党员承诺书一式三份,党支部公示一份、备案一份,党员个人存留一份。党支部书记承诺书一式四份,公示一份、备案一份、个人留存一份、电子件传送局党委创先争优办公室一份。
3.督促落实承诺。承诺书要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公布:一是召开党员、群众代表、服务对象会议,支部书记向大会宣读承诺书,每个党员简要向大会宣读承诺内容;二是设立承诺公开栏或网站公开栏等形式把承诺书公开,接受上级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局党委每半年对支部落实承诺情况进行一次考核,局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联系点适时进行点评,各党组织每季度要对党员落实承诺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提醒支部和党员兑现诺言,真正做到言必行,行必果。也可采用设置意见箱、公布监督电话等形式,及时听取党员群众意见,加强经常性的监督;三是局党委不定期指定专人抽查各基层党组织的落实情况并予以通报。
4.年终总结评比。年终结合民主评议党员,由党支部对党员承诺制的执行情况进行总结评比。评比可采用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群众参评、党支部考评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并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对承诺落实不好的党员要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工作成绩突出、表现特别优秀、群众非常满意的党员,要给予奖励。考核结果可以直接作为党员以后推荐评优的条件。
中共大丰市教育局委员会
2010年8月5日
主题词:创先争优 三承诺 通知
中共大丰市教育局委员会 2010年8月5日印发
共印30份
年党员创先争优公开承诺书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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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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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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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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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 党支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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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承诺事项及完成时 限 |
(签名)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