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部门、镇属有关事业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镇机关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健全管理体系,改进工作作风,优化发展环境,特制定《白驹镇机关财务管理制度》等八项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1、白驹镇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2、白驹镇机关干部学习制度;
3、白驹镇机关值班制度;
4、白驹镇机关请销假制度;
5、白驹镇机关车辆管理制度;
6、白驹镇机关办公大楼安全管理制度;
7、白驹镇机关卫生保洁制度;
8、白驹镇机关宿舍管理制度。
中共大丰市白驹镇委员会
大丰市白驹镇人民政府
白驹镇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机关财务管理,降低行政运行成本,确保机关正常运转,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我镇经济和社会事业的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制定本制度。
一、经费使用审批权限和程序
机关财务支出执行镇长一支笔审批制度,实行“三先三后”原则:一是先请示后办理,凡财政支出的费用,事前必须先请示,凡未经同意的一律不予报支。二是先审核后批准,所有发票先由经办人签字,经费会计预审后,财政所长审核、分管领导把关、镇长审批。凡未经批准的票据,财政所一律不得报销。三是大型活动先拿预算报批后办理。大额支出须经镇长办公会或镇三套班子会会办后由镇长审批。应由财政列支的非正常性支出须先向值班领导汇报,特殊情况须向镇主要领导汇报,经同意后方可办理,否则财政不予列报。应由部门承担的支出不得在镇财政列支。对不符合规定手续的支出凭证,出纳有权拒付。
各项支出实行“谁经手、谁结报”的原则,不得由他人代领代报。并且实行按月结报制度,每月初(即1-5日)结清上月费用。
二、办公用品管理
所有办公用品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制度,机关所属办公用品一律由镇党政办公室统一购置,专人保管,建立台账,按需或定期领用,个人不得报销办公费。机关工作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在外购买办公用品,须经镇值班领导批准、镇主要领导同意,否则财政一律拒报,经费自付。特殊办公用品或大宗物资购买实行申报制,由经办人填写申报单经镇值班领导批准、镇主要领导同意后由党政办公室购买。
机关党报党刊和必需的专业报刊的订阅,实行经费总额包干,每年一次性办理。个人订阅的报刊、书籍一律不予报销。凡未经批准擅自接受上级部门单位或其他人员推订的报刊,经费自付。
三、电话费管理
机关工作人员应严格控制本办公室电话费用,严禁拨打私人电话和与工作无关的电话,控制信息费和声讯台费用,控制长途电话费用,提倡“长话短说”。电话费一般由财政部门直接结账,如数额太大则由部门先自行结账再履行结报程序。电话费分办公室每月公布一次。
四、水电费管理
水电费实行分户结算,提倡节约用水用电,确保公共场合不出现“长流水、长明灯、无人扇”的现象,党政办公室要定期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街道路灯要保证按设定时间段照明。
五、文印费管理
提倡节约,能不打印的材料尽量不打印。非财政供给单位,需要以党委、政府名义发文或上报、下发材料,由承办部门负责结算费用。具体实施按机关文印管理制度规定。
六、差旅费管理
机关工作人员出差,应本着节约的原则,一般乘坐公共汽车。坚持出差必要原则,同一部门在同一天原则上不得重复出差,各部门之间能代办的事项,尽量相互委托代办。除机关驾驶员外,其他人员在大丰境内出差不享受补助,到大丰市外出差按有关规定执行。差旅费原则上在出差后15天内结报,过期不予结报。差旅费必须按次填报,凭出差通知单经分管领导签字证明后再履行结报程序。
七、学习培训费管理
干部培训只限于组织安排的短期干部培训。各种函授学习及自学考试学费,组织安排的报销三分之二,个人自主安排的不予报销。
八、接待费管理
1、规范接待程序。对镇外及上级来人要本着“热情、周到、对口接待、陪客限员”的原则,机关来客接待用水果、饮料及矿泉水等由接待人申请,经值班领导批准、镇主要领导同意后由党政办统一安排。来客需要安排就餐,经值班领导同意,由党政办开具接待通知单后方可安排就餐,坚持厉行节约的原则,能合并的坚决合并,机关所有来客原则上在政府食堂接待。招待费凭发票和接待通知单按月结报。因部门工作形成的接待费用由部门结报,不得在财政列支。
2、严格接待标准。工作餐标准在100-120元/桌,市级部门及友邻单位来客一般接待标准为120-150元/桌,其中不含酒资。认真执行禁酒令的规定,工作日午餐一般不得饮酒。接待白酒统一用普通江苏人酒,餐桌上一律不安排香烟。严禁先接待后汇报。超标准接待必须请示主要领导同意后再安排。接待完毕,承办人必须立即结出酒菜实际耗用数及价格总合计,然后在接待单上签名,并用大小写写明接待总金额。
3、因工作需要在外安排招待必须经镇值班领导批准、镇主要领导同意方可安排,在外招待不得签单,经办人应及时将费用结清。
4、实行定期内部通报。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党政办、财政所每月要对机关来客接待情况以表格形式予以内部通报。通报内容:接待日期、接待人、陪客人、来客单位、来客人数、标准及实际接待支出等
5、接待烟由党政办统一购买、领用,原则上使用黄南京香烟,由接待人填写接待香烟领用单经值班领导批准后到党政办领取,一般每次限领1-2包。特殊情况需领用高档香烟的须经镇主要领导批准。
九、交通费管理
1、出租车费用。提倡节俭,严格控制使用出租车,确因工作需要或特殊情况,必须经值班领导批准、镇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用车,否则不予结报费用。大型会议、活动需调用出租车辆的,经批准后在15天内结账。
2、机关车辆费用。①燃油费: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的规定,一律使用加油卡加油,因特殊情况需要现金加油须经值班领导同意,驾驶员不得将加油卡借给他人使用或用于其他车辆加油;党政办、财政所将定期对小车油耗进行核算。②维修费:驾驶员要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异常情况。提倡到维修站维修汽车,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可到其他修理厂维修。小车维修单次在300元以内的由驾驶员报值班领导同意后修理,维修单次在300元以上的报值班领导批准、镇主要领导同意后由财政所派人前往修理,更换下来的配件要带回交财政所。③驾驶员出差补助标准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每天出差补助只计算一次,按当日出差地点的最高补助标准计算;④驾驶员里程补助标准为0.02元/公里,按实际行驶里程计算;⑤驾驶员夜餐补助40元/人月。⑥保险费、过路费、停车费等其他费用按实结报。上述所有费用必须按月结报,每月初(即1-5日)结清上月费用。
十、会议费管理
党代会、人代会、“双先”表彰会、“七一”表彰会等大型会议经费,由会务负责人会同财政所共同编制预算,经镇值班领导、镇主要领导研究同意后,按照政府采购规定,由纪检、监察、党政办共同按预算办理。对市属部门在本镇召开的有关会议一律本着“谁开会、谁给钱”的原则承办,接待确需支付部分伙食费的,须经主要领导同意后安排。
十一、招商费用管理
本镇招商引资实行专业招商与流动招商相结合的方式,其中专业招商费用包干总额为每个组5000元/月,流动招商费用为每个组250元/天。以上标准是费用上限,各招商组应按招商方案预借资金外出招商。招商人员应厉行节约,招商费用只能用于必要的交通费、食宿费、通讯补助、出差补助费等,不得用于与招商引资无关的费用支出,其中招商期间每次手机费充值后余额不得突破150元。招商人员每月初结清上月所发生的费用,不得将多次招商费用合并结报,也不得将一次费用分开结报。招商费用的结报实行总额控制、实报实销,凡在包干总额内的费用,必须符合有关财务规定,凭正规合法单据按实列支。结报招商费用时应附本次招商行程情况,以便确定具体开支标准。在大丰境内接待客商用餐必须报经镇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安排。
十二、其他费用管理
1、工程支出。各类工程统一按工程招投标管理的有关规定实施,凡未按招投标管理规定实施的工程一律不拨付资金,工程资金的拨付遵照“按计划、按程序、按进度”的原则办理,工程施工结束应及时办理竣工结算并按决算价立即开具工程税票,履行相关结报程序后入帐。
2、人员支出。新进人员第一个月的工资由镇长签发;机关工作人员的奖金、福利费、保险按有关规定执行。
3、机关工作人员及退休人员去外地看病(含检查身体)的,需事先征得镇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酌情报销差旅费、住宿费(视财政情况而定),否则费用一律自理。
4、机关工作人员、各村书记、主任、镇直属单位党政负责人及其直系亲属婚丧嫁娶、生病住院、乔迁等红白喜事,经主要领导同意,政府统一安排礼金,各办公室不得自行安排,否则财政不予结报费用。其他人员除特殊情况经主要领导同意外,一般财政不予列支相关支出。
十三、管理范围
本制度实施范围仅限于财政供给对象和部门,各单位可参照本制度制定具体办法报镇政府批准后财政所备案。
十四、执行时间
机关干部学习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机关干部队伍的政治素质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水平,营造学习型机关,争做学习型干部,更好地指导基层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习内容:
学习内容包括:党和国家的重要方针政策、理论;市委、市政府的重要会议精神和决定决议;镇党委、政府对全镇工作的重要决策、工作部署;通报镇党委、政府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宣传通报有关专项工作;市场经济、现代科技、管理制度、法律法规等知识。
学习指导思想: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有针对性开展学习活动,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突出重点,适时确定学习内容。
二、学习方式:
坚持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提高思想与促进工作相结合的方法,学习方式要灵活多样。
1、自学:工作之余要把主要精力用在学习上,要提倡每天看一次新闻,读一篇报纸,每月读一本好书,每季写一篇心得,每年写出一篇有份量的调研文章。
2、集中学习:每月集中学习不少于两次,时间定于星期日上午。
3、电化教育学习:利用理论学习日,组织机关干部看正面典型示范录像片和反面典型警世教育片,增强干部的拒腐防变意识。
三、参学对象:
镇三套班子全体成员、机关全体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全体人员。
四、考核管理:
1、严格考勤:参加学习的全体对象要严格遵守考勤制度,不无故缺席,不迟到、不早退,确保机关干部理论学习正常有序进行。
白驹镇机关值班制度
1、政府机关值班时间为工作日,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和工作日下班时间。双休日、法定节假日为全天,工作日根据作息时间确定,由总值班室负责通知联络。
2、镇三套班子成员工作日每天确保有一人驻镇值班;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由三套班子成员带班,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轮流值班,具体由党政办安排。
3、值班人员必须提前10分钟到班,做好交接班工作,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离职守。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到班或提前离开,须向带班领导请假,经同意后方可。
4、参加值班人员集中在党政办值班。工作时间由党政办总值班室负责值班,其余时间根据安排值班,所有值班人员必须准时、足时在班在岗,确保联络畅通。
5、值班人员要做好正常的接待工作,认真处理好班内事务,并作好记载,履行好交接班手续,上班人员未交班的不得离开。遇有重要情况,要立即向镇主要领导汇报。
白驹镇机关请销假制度
1、机关工作人员外出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主要负责人离开大丰外出活动必须以书面报告的形式具请假手续,报经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外出;离开白驹在大丰境内活动,必须报镇三套班子分管领导批准。一般工作人员请假一天以内报部门负责人同意,三天以内报分管领导同意,三天以上报主要领导同意。
2、凡需履行请假手续的,要明确说明请假时间、到何地、办何事等相关事项,且提前一天履行请假手续,报党政办备案。参加上级召开的会议、组织的活动,凭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签批的书面通知或电话通知记录参加。
车辆管理制度
一、机关车辆原则上供三套班子成员使用,由值班领导统一安排调度,先确保主要领导用车、招商引资用车,后会议用车,再其他公务用车。
二、党政办要统筹安排,提高乘座率,节约用车费用。严格控制公费使用出租车,特殊情况需请示主要领导同意,否则不予报销车费。
三、驾驶员要凭党政办开具的用车申派单出车,并逐日逐次记好出车记录,报党政办备案,作为结算里程补助和定额用油的依据。
四、为方便镇三套班子成员工作和生活,开设接送专用班车,定时定点接送,具体时间地点由党政办根据作息时间和各人居住情况统筹安排。
白驹镇机关办公大楼安全管理制度
1、党政办公室负责办公楼、宿舍楼、广场及其他区域的安全管理工作。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应共同做好相关区域的管理、安全保卫工作,共同维护好各项设施的正常运行。
2、各办公场所每天应保持整洁,每周大扫除一次,及时关窗、锁门,切断电源。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党政办公室反应。
3、严禁在墙上乱钉、乱画、乱挂、乱粘贴;禁止在大厅、过道、楼梯等公共场所堆放物品;严禁向窗外及走廊倒水,严禁随地吐痰,严禁乱丢果壳纸屑、烟头和倒垃圾。
4、不得随便拆装和移动办公区域内所有开关、插座、线路。严禁在大楼内使用燃具,不得随意拆开办公区域消防安全设置,发现损坏应及时告知办公室。不得随意处置大楼内所有桌、椅、花木、电器、以及各种设施、设备等公共财产。
5、办公楼装修、安装空调、外墙悬挂物件等必须提供书面报告,经党政办报党委、政府研究同意后进行,一般应考虑大楼的整体协调,不影响正常上班。
6、办公区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实行24小时保安值班制度。外来人员进入办公区域联系工作或办事,须持有效证件。无有效证件及经确认其无进入必要者,值班人员应禁止其入内。对进出大楼的非工作人员及其携带物品应进行登记,必要时可以进行验证和检查,维护办公区域治安秩序。
7、值班人员要协助做好来访接待工作,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前来接访;实行夜间巡查制度,22:30过后,应关闭楼道大门,不定时不定线巡查楼内外和院内外,发现可疑迹象及时查清,必要时及时报告。
白驹镇机关卫生保洁制度
为加强管理,确保党委、政府办公区域工作环境整洁,特制定本制度。
一、机关内实行卫生划区包干制度,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领导办公室、三楼公共部位由机关后勤人员负责保洁,各部门办公室内卫生由本部门工作人员自行完成,其余部分按包干区划分范围各负其责。
二、室外清洁。每天对办公楼、宿舍楼周围所有路道、台阶、场地进行清扫,做到无杂物、无泥沙、无积水;随时对树木花草进行养护,做到整洁悦目;每周进行一次大扫除,不留卫生死角。
三、室内清洁。每天对办公楼内门厅、楼道、公共设施设备(监控设备、电热水柜、消防器材等)进行保洁,保持干净、整洁、整齐,做到地面无污垢、痰迹、烟蒂、纸屑,楼梯扶手无灰尘、污迹,外墙玻璃干净明亮,楼道无杂物。
四、垃圾不得乱倒乱扔,垃圾箱内垃圾必须日运日清;绿化带杂草要经常清除,排水沟要经常疏通;厕所及其他公共卫生设施必须随时保持清洁,做到无异味、无污秽。
五、各单位办公桌椅、文件柜、报架等办公用具摆放要整齐,保持整洁,不得在墙面、门上张贴宣传物和钉钉挂物,不得乱丢纸屑、烟头、杂物,不准随地吐痰。
机关宿舍管理制度
一、机关宿舍安排对象
1、镇三套班子成员。
2、镇机关公务员、行政部门事业性人员、行政附属人员。
3、镇机关借用,且家庭住址距镇政府3公里以上的人员。
二、安排原则
1、先后顺序:先班子成员,再其他单身住宿人员。
2、房屋安排:原则上班子成员每人一间;集体宿舍每3—5人一间。
三、内部管理
1、宿舍环境卫生严格实行门前三包、门内自负,公共场所安排专人保洁。
2、宿舍需要修缮的,由本人申请,党政办负责安排。
3、宿舍内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改造。
四、宿舍调剂
1、新调入机关的工作人员宿舍,原则上在一周内安排好。
2、调出机关及借用到市直单位工作的人员,宿舍一般在一周内清退。
五、住勤
住镇外的工作人员必须按照上级有关规定住勤,特殊情况须履行请假手续。无故三个月以上不住宿的,宿舍由党政办收回另行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