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价发〔2009〕53号
关于下达第三批电费综合补贴的通知
市供电公司,各有关企业:
最近,省物价局按照有关规定,审核确认了我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批符合电价综合补贴政策的企业,现根据盐城市物价局《转发省物价局关于公布第三批电费综合补贴企业名单的通知》(盐市价发[2009]48号)要求,下达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六个企业电费综合补贴共31.94万元。具体电费综合补贴企业名单和补贴额详见附件。
以上通知,希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局联系。
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电费 补贴 通知
抄送:盐城市物价局,市委办,市政府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
委会,市发改委,市经贸委,市环保局,市工商局。
大丰市物价局办公室 2009年7月27日印发
共印20份
附件:
大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批电费综合补贴
单位:万元
序号 | 企业名称 | 补贴额 |
1 | 大丰市国扬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
|
2 | 大丰市国扬新能源有限公司 | 0.04 |
3 | 大丰市丰氧气体制造有限公司 | 29.04 |
4 | 江苏飞国混凝土有限公司 | 0.91 |
5 | 大丰市奥凯流体制造有限公司 | 0.39 |
6 | 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1.56 |
合计 |
| 31.94 |
注:以上补贴额按截止二00八年十二月底工业生产用电量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