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财政国库资金管理,防范财政资金风险,确保资金安全,根据《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开展地方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苏财库[2009]4号)文件精神等规定,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了我市《大丰市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并印发给你们,希遵照执行。
2009年3月31日
大丰市财政国库管理制度
一、国库工作岗位责任制。
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确定国库科长、副科长、财政总预算会计、财政性资金专户总会计、拨款会计及综合管理员等岗位设置,明确各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不同岗位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通过健全内部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规范会计工作流程,为财政资金安全运行提供制度保证。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但应当符合内部牵制制度的要求。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应当定期进行轮岗,以促进会计人员全面熟悉业务,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国库岗位责任制目标任务:
(一)部门职责:
1、执行国家金库管理制度和政府总预算会计制度;负责市本级预算执行。编制市级预算收支旬、月报,反映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2、负责国债专项资金的转贷、拨付;办理自筹基本建设资金存款;
3、牵头编制市本级财政总决算和部门决算工作,汇总编报全市财政收支总决算和全市部门决算;
4、负责办理国库资金的调度和预算内外资金的划拨;办理市级预算收入的退库;
5、统一管理市级财政性资金的银行账户;
6、管理市级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办理市本级各专项资金(基金)账户的开设、拨款及相关账务的登记、对账工作,会同有关处室对专项资金(基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7、管理市级政府偿债准备金;对地方政府偿债准备金筹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8、负责总预算会计工作,指导两区、镇级总预算会计工作;
9、提出和拟定市级及其以下各级国库管理办法和具体管理制度;
10、研究和推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11、负责协调人行国库、商业银行、税务部门之间的有关工作。
12、负责与财政审计有关的工作;
(二)岗位职责目标任务
1、国库科科长 :
在局长室、局党组领导下,主持国库科全面工作,具体的职责目标和任务为:
(1)制定科内岗位职责,在科内实施有效沟通;
(2)组织制定科内工作计划,确定工作重点,并组织实施;
(3)指导财政总预算会计工作;
(4)负责全市及市本级财政收支执行情况的反映;
(5)负责市本级预算内外资金合理调度;
(6)研究和推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
(7)对科内员工进行遵法守纪教育及对科内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8)组织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国库科副科长:
(1)协助科长制定科内岗位职责,在科内实施有效沟通;
(2)负责预算内外专户、基本建设专户、社会保障等专户资金核算、拨付的稽核工作;
(3)负责规范收支核算等各项基础工作;
(4)协助科长负责财政决算、部门决算工作;
(5)保管好预算内外拨款印章,确保预算内外资金拨付安全;
(6)协助科长落实全市及市本级财政收支执行情况的反映;
(7)协助科长推进市本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指导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工作。
(8)对分管的业务工作实施监督检查;
(9)负责处内的综合工作;
(10)结合本市财政国库工作实际,加强对财政国库改革热点问题的研究;
(11)协助做好科室内同志的思想政治工作;
3、财政预算内总会计:
(1)指导市本级及下级总预算会计核算工作;
(2)负责本级财政预算内收支的核算;
(3)及时反映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4)编制市本级预算内收支旬、月报;
(5)负责做好本级财政决算编制和全市财政收支总决算汇编工作;
(6)测算并提出资金调度建议;
(7)做好与各科室、单位、金库、上下级财政账务核对工作;
(8)填制拨款凭证,办理财政金库(含社保补助户、工资专户)资金、地方国债转贷资金等拨付工作;
(9)配合做好部门决算编制和全市部门决算汇编工作;
(10)保管财政预算内拨款个人印鉴;
(11)办理与金库之间拨款单据的传递;
(12)做好预算内凭单、账簿的整理装订及会计档案归档工作;
(13)负责国库集中支付授权支付、直接支付清算划款手续的办理;
(14)负责预算内往来款项情况反映及提出处理建议。
4、财政性资金专户总会计:
(1)办理预算外资金、社保基金、基本建设资金以及各专用账户资金收支核算;
(2)负责预算外往来款项情况反映及提出处理建议;
(3)编制本级财政决算中预算外资金年终决算;
(4)做好与业务处室、预算内有关收支的对账工作;
(5)牵头做好市本级部门决算编制工作以及全市部门决算汇编工作;
(6)做好月度财政账户资金收支情况统计分析工作。
5、拨款会计:
(1)办理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社保专户、基本建设专户以及各专用账户资金拨款;
(2)办理与各银行之间有关单据的确认和传递;
(3)负责与非税局代收非税收入的核对,办理与各科室资金拨付核对、与银行之间账户余额的核对业务;
(4)办理非税收入解缴入库;
(5)负责审核办理预算外资金、自筹基建资金国库集中支付清算划款手续;
(6)配合做好市本级部门决算编制和全市部门决算汇编工作;
(7)办理市直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审核、报批工作;
(8)做好预算外、社保和基建等专户凭证、账簿、报表的整理装订,会计档案管理归档工作。
6、综合管理人员:
(1)负责科内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撰写、报送;
(2)负责科里的财政信息的撰写、报送;
(3)负责本处的考勤、学习记录等事务;
(4)负责撰写本科工作总结、其他专项工作总结及经验交流材料等;
(5)做好科内文件收发、登记及档案管理。
二、印鉴和重要凭证保管制度。
1、同一银行账户和印鉴要分开保管,重要凭证要专人保管并登记造册,任何工作人员均不得统管、代管全部拨款印章。
2、对印鉴和重要凭证要存放在安全性可靠的保险柜中,不能存放在没有安全保障的办公桌里或其他地方。
3、确因机构调整或主管领导变动等需更换印章时,要书面报经机构负责人及主管领导批准,并相应办理更换预留印鉴手续。新印章一经启用,旧印章需及时上交封存。
三、财政资金拨付制度。
1、对各项资金要严格按照先有预算指标(或用款计划)后有拨款的程序办理拨款,对领导批示或交办的紧急用款在拨款后应及时补齐相关手续;
2、要按拨款通知单与拨款凭证分开的原则办理拨款,即“管指标的不管资金拨付,管资金的不管指标”,并对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要分开办理拨款;
3、对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要严格按照预算指标额度、进度及规范的预算科目办理拨款,对项目支出要根据资金到位情况及项目进度情况办理拨款。
四、内部控制制度。
为加强财政国库基础工作内部管理,强化财政内部控制和监督,确保财政国库资金安全规范运行,制定内部控制制度。一是内部各岗位工作人员交叉稽核;二是科室(所)负责人对各岗位工作实行定期稽核;三是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局纪检监察室对国库部门资金管理和拨付的监督不定期稽核。
五、财政性资金银行账户管理制度。
一是按照上级财政部门要求和局内设机构职责分工,各类财政性资金(包括财政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财政专户资金和各类财政专项资金)银行账户统一归局国库科管理,实行银行账户和财政资金管理双集中。二是对局内因工作需要新开设银行账户实行严格审批制度,并实行财政监督部门登记备案制。
六、定期对账制度。
为保证财政资金活动账务处理的准确性,控制财政资金风险,在各种账目做到日清月结的基础上,建立财政收支存定期对账制度。一是加强内部对账,即局国库科与各业务科室之间的对账。各科室应明确专人对涉及本科室业务范畴的各项收支,记录明细备查张账,便于核对和审计。二是加强外部对账,即局国库科与市人民银行、各代理银行、税务部门、预算单位之间的对账。三是对账日期一般为每个月度终了后三到七个工作日内进行。
七、工作岗位替岗制度。
为了明确工作责任,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确保工作有序和防范资金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1、 工作接替安排。工作人员因病或外出等原因不能在岗的,实行工作岗位替岗制度,各业务岗位接替安排。
2、工作接替要求。
(1)、原岗位工作人员要写出书面工作移交清单,经临时负责工作人员核实、签字,报领导审定后,一式两式(或多份)分别备存。
(2)、原岗位工作人员必须移交与工作有关的文件、印章、文件柜钥匙、计算机密码以及相关注意事项,应用软件基本操作方法也要一并向临时负责人员交待清楚。
(3)、原岗位工作人员外出回来后,临时负责人员要将经办工作及处理结果、工作清单一并交原岗位工作人员。
(4)、原岗位工作人员要仔细核实临时负责人员经办的事项,如有问题或不妥,要及时处理,否则,造成的工作延误和损失由原岗位工作人员承担责任。
以上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