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认李军等7名同志
具备技师资格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苏人通[2008]337号、盐人通[2008]278号文件通知,确认李军等7名同志具备技师资格,资格自2008年11月30日起算。
附件:各工种技师名单
二00九年一月二十一日
附件:
1 李 军 锅炉操作 市人民医院
2 陈 建 机械加工 市职教中心
3 许国新 汽车驾驶 大丰麋鹿自然保护区
4 汤锦国 汽车驾驶 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5 王 华 汽车驾驶 市劳动局
6 王树凤 收银审核 市人民医院
7 董志平 图书资料 市职教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