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大丰港经济区,市各有关单位:
现将《大丰市“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月”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落实。
附:《大丰市“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月”专项活动实施方案》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一日
大丰市“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月”专项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盐城市有关人口计生工作会议精神,争创省“十一五”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县(市),不断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经研究,决定近期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月”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坚持面向基层,坚持依法服务、按需服务,进一步提高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水平,夯实计划生育基础管理,争取全年工作主动权,为全面、优质地完成全年人口计生工作目标任务奠定坚实基础,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力争当苏北第一县(市)”目标的实现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为育龄群众提供优质、安全、高效的计划生育服务,进一步提高避孕节育和生殖保健知识普及率、期内长效避孕措施落实率,降低育龄妇女意外怀孕率以及常见生殖道感染患病率,不断提高育龄群众避孕节育和生殖健康保健水平,不断提高育龄群众对人口计生工作的满意度。具体目标是:孕情检查服务率达98%以上,综合避孕措施落实率达100%,计生知识普及率达95%以上,流动人口计生管理与服务工作到位率达95%以上,孕前——围孕期保健服务率达95%以上。
三、活动内容
1、孕情检查服务。服务的对象是各镇和两区辖区内所有已婚育龄妇女(含户在人不在),重点对象是独女户、纯女户、新婚怀孕对象以及流动人口中的已婚育龄妇女。活动形式是以村为单位,采取B超与试剂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对服务对象的孕情一个不漏地进行检查服务,做到将孕情、环情查全、查实、查准、查细。对查出的违法怀孕对象,必须在当月内全部落实补救措施。
2、节育措施落实服务。服务的对象为生育后未落实节育措施、人工流引产后无节育措施、节育环到期需要更换措施的已婚育龄妇女。活动形式是由村组织服务对象到镇计生中心接受避孕节育服务。镇计生中心服务人员要认真宣传好常用避孕节育措施的种类、优缺点、避孕原理、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等,特别是宣传好放置宫内节育器这种节育方法的优点,引导她们采取长效措施。同时,要与她们签订好知情同意书。对落实节育措施的,要按照计生免费服务的规定,及时报销相应费用。
3、计生知识宣传服务。服务的对象为新婚、怀孕以及近两年来有过生育现象的已婚育龄妇女。活动形式是将镇计生服务中心人员和村、组干部包干到村、到组、到人,做好面对面的知识宣传服务。对新婚怀孕对象,要把宣传的重点放在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和权益、我省现行生育政策、健康教育、优生优育咨询以及高危人群指导等方面,动员她们及时到医院建立围产期保健卡,同时做好孕情跟踪服务;对近两年来有过生育现象的已婚育龄妇女,要把宣传的重点放在避孕节育、生殖保健等方面。
4、流动人口计生管理与服务。服务的对象包括流动人口管理中合同签订不到位、发放(查验)婚育证明不到位、信息反馈不及时的对象。活动形式是将外出打工做生意回家的育龄妇女,进行面对面访查服务一遍,在孕情服务上做到不漏不错。要严格按照现居住地和户籍地共同管理,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的原则。流出人员计生管理与服务要做到五个一,即:签订一份合同、发放一份婚育证明、每季度反馈一张省统一的避孕节育报告单、留一个详细地址、落实一个联系人。对流出未归的已婚育龄妇女,在本次活动中要督促其寄回省统一的避孕节育报告单,对仍不寄回报告单的对象要落实专人到流出人员所在地见面服务一次。流进人员要实行“三同三到位”,纳入本地经常性管理与服务范围,实行与户籍人口同宣传、同服务、同管理,签订合同到位、查验婚育证明到位、列入常住地登记和服务到位。
5、生殖道感染综合防治检查服务。服务的重点对象为近几年以来生育对象、流动已婚育龄妇女、患有生殖道疾病以及因为各种原因从未参加过生殖道感染综合防治检查服务的已婚育龄妇女。活动的形式是各镇年初要制定生殖道感染综合防治工作实施计划,并按计划做好年度目标人群的生殖道感染综合防治服务。对查出的常见生殖道感染疾病,要按照避孕节育和生殖保健服务的要求,开展咨询指导、规范治疗、跟踪随访;对诊治困难以及常见生殖道感染综合防治以外的可疑患者,要及时提供转诊服务。要及时收集、汇总、分析参查和患者信息,组织开展生殖道感染后续防治服务。
6、孕前——围孕期保健服务。服务的重点对象为新婚、怀孕、已生育一孩以及符合政策经批准照顾再生育一孩的夫妇。活动的形式一是在发放生育服务证时对新婚对象全面宣传预防出生缺陷科学知识,引导待孕夫妇主动接受孕前保健咨询和指导,倡导营养素补充及孕前实验室筛查;二是市计生指导站及各镇“世代服务”站对高危人群、有遗传病家族史者开展有针对性的指导或转诊,并为其建立出生缺陷干预跟踪服务卡,实施孕、产全程跟踪服务;三是各镇对新婚期、孕期以及哺乳期的对象发放一次宣传资料、举办一期知识讲座、进村入户访视一次,并做好访视服务内容的记载。
四、时间安排
活动时间从2月中旬开始到3月底结束。
五、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镇、两区、各有关单位要将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月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分管领导要具体抓,精心组织实施,确保一抓到底,务求实效。计生服务中心所有人员要包干到村、到组、到人,落实相应责任,确保一个不错、一个不漏、一个不假。要按照本辖区已婚育龄妇女人数落实好服务经费,并及时筹措到位,确保本次活动必需的经费投入。
二要精心组织实施。要结合各镇实际,认真制定优质服务月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要及时报市人口计生委。要通过各种形式,大力宣传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月的重要意义,营造浓烈的宣传氛围,提高育龄群众接受计生服务的积极性。要紧扣活动内容,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特别是要认真抓好孕情检查服务的宣传、组织协调和督查工作,做到常住人口中的已婚育龄妇女一个不漏地参加检查服务。
三要加强督查考核。活动期间,各镇要每三天向市人口计生委上报一次活动开展情况,市人口计生委要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督查指导。特别是对未接受服务的人群,要明确专人,采取得力措施,切实服务到位。对由于服务管理不到位造成违法生育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活动结束后,要结合一季度计生管理与服务工作督查,对这项活动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考核,并在全市进行通报,纳入年终工作考核。对本次活动组织不力、弄虚作假的镇、两区、单位及个人,将给予通报批评,造成全年人口计生工作被动、完不成全年人口计生工作目标任务的,将严格实行“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