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82741330162E/2009-04389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大丰市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09-10-28
文号 大教发〔2009〕105号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江苏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江苏省

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的通知》的通知

 

各学校:

《江苏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已于2009年7月29日由江苏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10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09年9月1日起施行。省教育厅于十月十九日下发了《关于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江苏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的通知》,现将全文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校实际,认真对照执行。我局将在适当时对《江苏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大丰市教育局

二○○九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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