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政发[2008]43号
关于开展货运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变型拖拉机
外挂拖拉机牌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各有关部门:
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治理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违法载人工作的通知》和大丰市政府安委会《关于开展货运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变型拖拉机外挂拖拉机牌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镇政府决定,在全镇集中组织开展货运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变型拖拉机外挂拖拉机牌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抓好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开展货运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变型拖拉机外挂拖拉机牌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是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举措。近年来,销售商在运货汽车、低速载货汽车销售时的所谓“一条龙”服务和减少年检及其他相关税费为诱耳,大肆出售假牌假证,甚至有些已挂本地合法牌照的汽车也偷挂外地假拖拉机牌照。由于挂上拖拉机牌照,使本来应持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变成持拖拉机驾驶证驾驶汽车。这些外挂拖拉机牌照的货运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变型拖拉机车辆常年不经检验、不缴机动车交强险,逃避了闯红灯、违章等处罚,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也无法追查,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了重大事故隐患,严重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各村、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吸取事故教训,认清严峻形势,从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出发,树立重在预防、保障交通安全的理念,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扎实开展外挂拖拉机牌照专项整治工作。
二、各司其职,强化监管,严厉打击外挂、乱挂牌照的违法违规行为。
货运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变型拖拉机外挂拖拉机牌照专项整治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排查难度大,各村、各有关部门要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制订周密的专项整治方案,各司其职,加强协作,形成专项整治的合力。
各村要配合公安部门做好本辖区内货运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变型拖拉机外挂拖拉机牌照的清查摸底登记工作;公安部门要加大对挂外地拖拉机牌照的货运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变型拖拉机的道路检查力度,重点检查行驶证所有人住址、驾驶证地址及相关身份证明住址,对明显外挂的,会同农机部门做好牌证真假的核对,对假牌假证要予以没收,并依法予以处罚;农机部门要加强对变型拖拉机外挂的清查摸底、牌证管理和安全监管工作,配合公安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协调做好对挂外省、市拖拉机牌照的货运汽车、低速载货汽车牌证核查、调档取证等工作;交通部门要加大对货运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变型拖拉机营运证、养路费、定期维护保养和相关规费的查处力度;安监部门要做好专项整治工作的综合协调、指导与监督,及时通报整治工作情况;工商、税务等部门要对货运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变型拖拉机的销售、税费缴纳、上牌、路面行使、检测检验等环节严格把关,加强信息沟通,落实监管责任。
三、周密部署,扎实推进,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此次专项整治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7月份为宣传发动阶段。公安、农机等部门要通过广播、宣传材料、会议等各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使广大货运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变型拖拉机所有人、购买人认清危害,增强法治意识,自觉抵制不良诱惑。要引导驾驶人员服从管理,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积极配合专项整治工作。
(二)8-10月份为集中整治阶段。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将专项整治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内容来抓,建立齐抓共管的联动机制,突出整治难点和重点,重拳出击,在全镇形成高压监控态势。
(三)11-12月份为巩固总结阶段。各村、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前期专项整治工作的经验与教训,建立制约、打击货运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变型拖拉机外挂牌照的长效管理机制,使专项整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为全镇道路交通与农用机动车的安全营造良好的秩序和环境。
大丰市万盈镇人民政府
二00八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