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机关正常运转,节约经费支出,确保财政收支平衡,根据近年来财经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现对机关公用经费管理制度特作如下规定。
一、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办公用品包括:计算器、材料纸、笔记本、书籍、台板、工作包、笔、墨水、胶水、订书机、订书针、回形针、文件夹、文件架、复写纸、扫帚、拖把、灯管、电脑配件、热水瓶、茶杯、茶叶以及各类报纸等等。办公用品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制度,机关所需办公用品一律由财政所统一购置,专人保管,建立台帐,按需或定期领用,个人不得报销办公费。机关党报党刊及必需的专业报刊的订阅,实行经费总额包干,每年一次性计划办理。个人订阅的报刊、书籍一律不予报销。凡未经批准擅自接受上级部门单位推订的报刊费用,不予报支。
二、邮电费管理制度
1、机关公务使用邮票、明信片、信封统一由财政所购买,个人购买一律不予报销。
2、严格控制电话费支出。办公室电话实行定额管理,包干使用,超支自负,标准为:党委书记、镇长、人大主席每人每月100元,班子成员每人每月50元,其他人员每人每月25元,政府办公室每月电话费400元。上述定额不含电话月租费。
3、住宅电话、移动电话补助范围和标准按照市纪委文件规定执行。
三、水电费管理制度
为节约水电费的支出。财政所只负责结算办公大楼财政供给对象办公室的水电费,机关生活区人员发生的水电费由水电部门直接向用户结算。
四、文印费管理制度
文印费本着节约的原则从严控制,可打印、可不打印的尽量不打印,具体要求:
1、党委、政府发文分别由书记、镇长签字。
2、政府文印室实行成本打印,严格控制打印数量。文印室打印所需纸张、腊纸、墨油等打印材料,一律由财政所统一购置,打印时,文印室按需到财政所领取纸张及相关材料,公务员在财政所支出的各部门的材料,必须经值班镇长开具打印单在政府文印室打印,外出打印费用不予报支。特殊情况需要外出打印复印材料的,必须由值班镇长开具外出打印复印材料通知单,并由经办人在通知单上签字,财政所每月凭外出打印、复印通知单结算费用。
3、非财政供给单位,需要以党委、政府名义发文或上报、下发材料,由承办部门负责结算费用。
五、差旅费管理制度
1、在大丰境内出差开会、学习,凭会议通知单只报车费,不报补助,差旅费每月30日前到财政所结报,逾期不报。
2、严格控制外出用车,下列情形可以用出租车:
⑴镇三套班子领导到市区或其它镇参观开会;⑵一般工作人员3人以上到大丰或其它镇参观开会。⑶家住镇外的三套班子领导星期一上班、星期五回大丰由政府办公室安排专车接送。外出叫车须请示值班镇长同意开派车通知单后方可用车,如值班镇长不在家,可由财政所经请示值班镇长同意,开具派车单后方可用车。用车人员必须在派车单存根和结报联上签字,出租车司机凭开出的派车单到财政所审核,经镇长审批后报支。机关工作人员为村或其它单位出差办事,其出差费用由相应单位负担。
3、出租车费用每月结报一次,每月30日为结账期,逾期不结,责任自负。
4、使用出租车按照使用车辆类型定额计费,具体标准:面的车大丰来回40元/趟;桑塔纳轿车大丰来回45元/趟;8客以上面包车大丰来回按50元/趟计费,在大丰办事、开会候车时间按5元/小时计算。
六、干部培训费管理制度
1、干部培训只限于组织安排的短期干部培训。
2、各种函授自学考试费用,组织安排的报销三分之二,个人申请组织同意的报50%,毕业结报;公派学习和参加专业学术交流活动费用需经书记、镇长研究确定。
七、招待费管理制度
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程序。对镇外及上级来人要本着热情、周到、对口接待、陪客限员的原则,实行定额派餐、总额包干的办法进行管理。
1、严格执行派餐单制度。凡接待一律在政府食堂,特殊情况需要外出就餐,须经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安排,否则费用一律自理。来客就餐统一由值班镇长开具派餐通知单,如值班镇长不在家可由财政所经请示值班镇长同意后开具派餐通知单,交机关食堂安排,在通知单上要注明就餐标准、陪客人数、接待部门或领导等事项,接待的部门或领导要在派餐通知单存根和结报联上签字,要坚持先开派餐单后就餐的原则,不得事后补单。
2、严格控制接待标准。认真执行禁酒令制度,工作餐标准80元左右,市级部门及友邻单位一般来客标准为120—150元一桌,重要客人标准为150—200元一桌,其中不含酒资。酒的档次统一安照安排的档次使用,擅自提高标准的则不予报销。来客招待统一由值班镇长负责安排,重要来客或高标准接待必须请示主要领导然后再作出安排,承办人接待完毕必须当即结出酒菜实际耗用数及价格总合计,然后在接待单上签名,并用大小写写明接待总金额。
3、严肃结算纪律,对一般来客接待超过标准的一律不予报销,谁超标准谁负责,同时限期结报,一月一结,每月30日为结账期,当月的必须当月结清,不得推到以后的月份结算,过期由承办者自理。在本镇范围以外发生的招待费、招商引资接待费须镇主要领导签字证明后,财政所方可结报。
4、实行定期内部通报制度。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财政所将对机关来客接待情况以表格形式予以通报。通报内容:接待日期(按时间顺序安排)、接待人、来客单位、来客人数、标准及实际接待支出等。
5、接待烟由镇财政所明确专人统一购买、保管、领发,并建立领用明细帐,上级来人需要用接待烟,必须先到值班镇长处签发派烟单,经办人必须在派烟单存根及结报联上签字,财政所根据值班镇长签发的派烟单提供香烟。
6、来客接待需要安排饮料、水果,必须经值班镇长同意后由财政所或工勤员办理。
八、小汽车管理制度
1、政府小汽车主要保证党委、政府、人大正职领导及三套班子成员公务用车。
2、驾驶员必须搞好汽车的清洁卫生工作,保管好车上的工具,保证车辆处于安全和良好状态。
3、小汽车用油按里程计算,包干使用,每半年按车辆行驶里程和消耗的汽油数量进行考核,考核指标每百公里汽油11公升(93#汽油)油料购置实行政府采购制度。
4、小汽车实行定点保养维修,保养维修点在盐城、大丰、东台特约维修站,修理费用在200元以内的,由驾驶员与财政所联系后再修理;200-1000元以内的经值班镇长或镇长同意后,由财政所负责按预算进行修理,维修费由财政所派员与维修站结账。
5、驾驶员差旅费每月30日前到财政所结报。
九、财产物资管理制度
1、机关公有财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现有的固定资产,由财政所统一登记管理,每年进行一次清点复核,工作人员宿舍所需物资一般自理,集体不另购。
2、机关人员调动,主动向财政所移交办公室和宿舍公用财物,损坏物件折价由个人赔偿。调离人员必须到财政所移交公物后办理工资及其它有关转移手续。
3、机关房屋维修,固定资产购置,由单位申请,报镇领导批准后,由财政所按预算执行。
十、经费使用审批权限
公用经费的使用执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实行先批后报。财政供给对象发生的经费支出发票由财政所先审核,然后再按照审批权限进行审批,即500元以下由值班镇长审批,5000元以下由镇长审批,5000元以上经政府常务会议会办后由镇长审批。民政救济款100元以内由分管领导审批,100元以上由镇长审批。招商引资人员外出招商引资发生的一切费用由镇长审批。所有取得支出发票必须符合“票据法”的规定,经手人要在原始单上签字,并详细注明用途或物品去向。
本制度由镇财政所负责解释,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大丰市小海镇人民政府
二OO六年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