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公安机关深入开展治爆缉枪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公安部、省厅和盐城市局的总体部署要求,市局决定从现在起至10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治爆缉枪专项行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贯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大丰、构建和谐社会的总目标,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公安部“力争不出大事,尽量少出小事,有事迅速文明妥善处置,把负面影响降到最低程度”的要求,本着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坚持主动打、主动防、主动找问题,坚持严打、严治、严防、严管相结合的方针,全面清查收缴散失在社会上的各类非法危险物品,严厉打击涉及危险物品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我市不发生重特大涉爆涉枪案件、事故,为北京奥运会成功举办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二、目标要求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要实现以下目标:
(一)防爆炸。全面排查整治涉爆安全隐患,坚决防止居民区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群死群伤爆炸事故,坚决防止发生重大爆炸犯罪案件。
(二)防枪击。大力加强枪支弹药安全管理,坚决防止发生重大持枪犯罪案件。
(三)防制贩。强化对非法制贩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等各类危险物品突出问题的打击整治,严堵非法贩运通道,坚决防止非法爆炸物品、枪支弹药流入外地,尤其是流入到北京、天津、上海、秦皇岛、沈阳、青岛等6个奥运赛区。
(四)防盗抢。严格落实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等各类危险物品单位储运环节的安全防范措施,坚决防止发生影响重大的爆炸物品、枪支弹药被盗、被抢案件。
(五)防流失。严格落实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等各类危险物品保管、发放、领用、清退等安全管理制度,坚决防止非法流失。
三、工作措施
(一)深入宣传发动。各派出所要充分运用广播、标语等宣传手段,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积极响应、自发参加。组织社区民警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深入开展“珍惜生命安全,拒绝管制刀具”面对面宣传教育,对外来人员加强宣讲力度。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对提供危险物品违法的人员予以物质奖励,积极引导广大群众检举揭发涉爆涉枪违法犯罪活动。形成人人关心,个个参与的浓烈氛围。
(二)全面排查摸底。一要排查单位。对辖区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和剧毒、放射等危险物品单位逐一开展摸排,全方位了解单位基本情况、人员状况以及物品来源、流向、库存情况,做到不漏一家单位、一个人员,不放过一处隐患。尤其对使用硝酸铵等制爆化工原料生产单位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切实掌握辖区内涉危单位的基本情况。二要排查人员。针对我市沿海农村少数村民仍私藏猎枪、汽枪,非法持枪狩猎现象屡禁不止的情况,要以非法持有或私制枪支弹药、私购黑火药狩猎为重点,组织开展“灭枪”专项行动。三要排查场所。对辖区内出租屋、空关房、闲置厂房、物流企业等场所,采取必要的检查措施和技术手段,彻底查明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行为。
(三)开展清查收缴。在清查收缴行动中,各派出所要重点检查娱乐场所从业人员,经常寻衅滋事的人员,涉黑涉恶的人员,在学校附近敲诈勒索学生的社会闲散人员,为赌档看场子的人员,大型市场货运人员非法持有管制刀具的人员。各地在加大收缴社会上的管制刀具、剧毒物品的同时,全面清缴散失在校园内的管制刀具,严厉打击校园及校园周边各类涉刀违法犯罪活动。对收缴的非法管制刀具、爆炸物品和剧毒化学品,要登记造册后及时上交到市局集中封存保管,防止造成新的流散。自7月1日至10月10日,严格落实“六个一律”的临时管制措施,所有危险物品单位一律实行负责人24小时在岗带班、值班制度,并每天向派出所报告一次安全情况,各派出所向市局治爆缉枪专项行动办公室报告辖区安全情况;一律停止向北京等赛区或途经赛区运输各类危险物品的审批;一律禁止携带枪支弹药进入北京等赛区;涉爆涉枪单位安全隐患在6月30日前未整改到位的,一律暂停涉爆涉枪活动,封存爆炸物品、枪支弹药;所有B级(含)以上爆破和焰火晚会烟花爆竹燃放工程,一律报省厅备案;对发往北京等赛区的公路客车、列车、航班和客船,一律实行逐人检查制度,坚决收缴旅客非法携带的危险物品。
(四)加大处罚力度。对非法携带危险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交通工具,非法携带、销售管制刀具的,要坚决予以治安拘留,构成犯罪的,坚决追究刑事责任。对有结伙携带管制刀具、一人携带多把管制刀具、使用管制刀具预谋作案或威胁恐吓他人等情节的,要依法从严处罚;对非法携带管制刀具实施入室盗窃、“两抢”、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参与黑恶势力犯罪活动,坚决从严打击,杜绝以罚代刑、以拘代刑,降格处理。在打击处理过程中,要做到始终坚持“六不放过”的结案标准,即坚决做到涉案物品没有全部收缴不放过、来源流向没有查清不放过、贩运网络没有打掉不放过、制贩窝点没有端掉不放过、涉案人员没有得到依法惩处不放过、监管失职人员责任没有追究到位不放过。要彻底查清源头、渠道和流向,依法追究并倒查有关单位、人员的法律责任,切实加强执法办案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组织开展治爆缉枪专项行动是落实奥运会安保工作的具体举措,市局成立由戴刚局长为组长,姜正平副局长为副组长,治安、刑侦、交巡、看守、通信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通报进展情况,研究对策措施。在治安大队设立治爆缉枪专项行动办公室,具体负责负责行动的组织协调、督查指导、情况收集报告工作。根据省厅“七个一”的要求。各派出所也要成立相应工作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分解落实责任,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各派出所作为查禁收缴非法危险物品工作的主力军,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力投入这次专项行动。
(二)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各派出所要与社区民警逐一签订责任书,把专项行动的任务和工作责任明确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个人,对发生的危险物品流失、炸响、打响案件事故,按责任书规定严格倒查追究责任。要落实专管民警加强辖区危险物品单位管理,对危险物品单位存在的治安安全隐患,要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限期督促整改到位。6月30日前,各种隐患必须坚决督促整改到位。专项行动中,要循线追踪,彻底查清并堵住源头,挖掘涉及黑恶势力犯罪的线索,并及时移交刑侦部门专案侦查;凡是涉及黑恶势力、“两抢”、赌博和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案件,按照“六不放过”的结案标准,严查彻办危险物品违法犯罪行为和危险物品案件,坚决严厉依法打击涉爆涉枪案件。
(五)定期通报,强化考核。对各派出所工作进展情况,市局将定期排名通报,并适时派出工作组进行重点督查。同时,将把查禁收缴非法危险物品数、查处违反危险物品管理案件及人头数,以及危险物品单位安全隐患整改、健全长效机制等情况作为重要指标,作为专项行动考核成绩并纳入年终绩效考核。专项行动结束后,市局将对各地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考核表彰。同时,对因工作措施不落实,导致发生危险物品重特大案件事故的,将严肃追究责任。专项行动期间,市局将定期对宣传发动、清查收缴和集中销毁等环节的有关图片、音像资料,要收集掌握并妥善保存。各派出所的行动进展情况请于每月10日、25日向市局治安大队专项行动办公室上报一次,专项行动调查排摸情况及涉爆涉枪人员信息、整治隐患情况和总结报告请于4月20日、6月20日和11月1日前专题上报(Htp://10.39.180.126/治安大队/治爆缉枪专用文件夹,联系电话:60093,传真电话:60031,),重大部署和重要战果等情况随时报告。
附件:1、涉爆涉枪重人员信息表
2、2008年治爆缉枪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
3、危险物品安全隐患整治责任书
二00八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