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中开展2008年
铲除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派出所:
近年来,全市禁种铲毒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贯彻国家、省、市禁毒委开展禁种铲毒工作的部署,充分依靠、发动基层组织和广大群众,精心组织开展禁种铲毒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进一步深化禁毒严打整治斗争,切实做好2008年禁种铲毒工作,确保我市“零产量”的禁种目标,从现在起至6月底,在全市开展铲除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调查摸底,广泛宣传教育
针对当前是罂粟开花结果的有利时机,各派出所要积极组织社区民警深入社区,采取走访群众、实地勘查、布建秘密力量和物建禁毒信息员等多种措施,开展调查摸底,摸清非法种植罂粟的分布情况,形成重点地区、重点地段和重点种植户。为使铲毒专项行动取得社会的支持和理解,增强广大群众的参与意识,各单位应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毒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江苏省禁毒条例》等法律、法规,大力宣传查禁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活动的意义。使广大群众真正懂得“种毒有害,种毒违法,种毒必究”,营造浓烈的铲毒氛围,动员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毒品违法犯罪线索,自觉协助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开展查禁工作。切实加大对非法种毒问题突出人群的宣传力度,敦促非法种毒人员主动到公安机关登记,争取从宽处理。各单位应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广辟线索来源。对市局交办的涉毒线索,要及时组织查处,并将查处情况反馈市局,做到件件有落实。
二、严密实施,精心组织开展铲毒行动
各单位按照“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点面结合、全面踏查”的要求,组织社区民警,发动有关部门、村组干部和治安积极分子,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深入田间地头、村民院落、苗圃花房和鱼塘鸡场猪场周围等易于种植罂粟的地方,逐片清,逐块查,发现一株铲除一株,并查清种籽来源。对已割制的生鸦片和收获的罂粟种籽(果壳)要彻底收缴,以防制贩毒品和再度种植。对铲除的罂粟,缴获的罂粟种籽(果壳)以及生鸦片等毒品一律交市公安局治安大队集中统一销毁。集中铲毒后,要全面进行复查,务求干净彻底,不留死角。要结合铲毒工作,注意发现打击制贩、吸食和持有毒品以及运输、买卖、存放、使用罂粟等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力争扩大战果。
三、加大打击力度,提高防范和控制能力
各单位对查获的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件,要及时整理材料上报,录入全国禁毒信息系统,予以打击处理。坚决杜绝“只见物不见人”、以罚代刑等执法不严现象。要重点打击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500株以上、复种、抗拒铲除以及以制毒、贩毒为目的的种毒人员。各派出所要建立查禁铲毒工作责任制和倒查制,层层明确责任。对组织不力、措施不落实、铲毒不彻底的单位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行动中,要注意掌握政策界限,严格依法办事。对行为人在毒品原植物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不予处罚。各单位要组织种毒人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提高认识,增强遵纪守法观念,并责令他们写出保证书,以杜绝屡禁不绝现象。要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建立健全种毒人员档案资料,落实包管包教措施,加强管理。对重点村组要落实禁种信息员和物建秘密力量,建立点面结合、公秘结合的监控网络,及时发现、掌握和查禁毒品违法犯罪。
四、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铲毒工作取得实效
开展铲毒专项行动,是深化全市禁毒斗争和创建“无毒社区”活动的一项具体措施。各派出所必须从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开展铲毒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自觉将禁种铲毒工作融入平安大丰建设工作大局,精心组织,严密实施。要紧紧抓住禁毒工作纳入综合治理年度考核的良好机遇,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努力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禁毒领导机构组织协调,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参与铲毒新局面。切实把禁种铲毒工作纳入本地社区治安综合治理和三个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层层签订禁种铲毒责任状,落实各项管控措施,努力实现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逐年减少,确保我市“零产量”的禁种目标。
各派出所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每半月上报一次。查获罂粟情况要及时上报,做到当天铲除,当天上报,并留存现场照片资料。对有影响的案件,应立即报告市局,会同新闻媒体做好报道宣传。整个行动情况,于6月10日前书面报告市局治安大队(FTP:10.39.180.126/治安大队文件夹、联系电话:60093)。
此通知,请即贯彻执行。
二○○八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