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82734434246E/2008-03170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大丰市城管局 发文日期 2008-12-25
文号 大城管〔2008〕42号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于印发《城管业务工作巡查(督查)考核细则》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城管业务工作巡查(督查)考核细则》,已经局务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

 

 

 

 

                                                 大丰市城市管理局

                                                 2008年12月25日

 

 

 

 

 

 

 

 

城管业务工作巡查(督查)考核细则

城管监察局(每月500分)



考    核

扣分标准

检查情况

扣分

得分

备注

秩序监管
130'

 

市容环卫责任区、责任人制度,落实到位,主次干道、沿街门点签订市容环卫责任书,并张贴在统一位置。

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1分

 

 

 

 

主次干道和公共场地无出店经营、作业;无流动摊点、移动式灯箱、戗牌;无乱挂乱晒、无乱堆乱放、违章搭建;无三轮车乱停乱靠、串道、逆向行驶;无三轮车无牌无证营运、擅自转让、私自改装。

发现一处(起)扣1分。

 

 

 

 

广告
牌匾
管理
100'

1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设置和经营户外广告,对违反规定者及时查处。

未经批准设置的户外广告,未予核查处理的,每处扣2分。

 

 

 

 

2

设置户外广告审批手续齐全。涉及市政设施、园林绿化、交通安全、气象设施安全的,应具备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手续,对手续不全者及时督促办理。

手续不齐全进行施工设置,未核查、督促办理相关手续,每项扣3分;因此造成不良后果,视情节扣3-5分。

 

 

 

 

3

对获准设置的户外广告(牌匾),如需变更媒体形式、规格、材质、朝向、设置时间等,应督促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办理变更手续,不得擅自变更。

未办理变更手续擅自变更广告媒体,每处扣2分。

 

 

 

 

4

及时核查广告发布或经营者根据审批的施工图、效果图进行施工设置,实际施工效果应与审批要求一致。

出现施工效果与审批效果不一致,未及时核查的,视情节每处扣3-5分。

 

 

 

 

5

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许可期限届满,督促所有权人自行拆除或办理延期手续;单位迁移或歇业,在办理变更住所或注销登记时,督促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自行拆除原设置的招牌。

未履行监管督促职能,应予以拆除的广告、招牌未拆除的,每处(块)扣2分。

 

 

 

 

6

户外广告应当保持整洁美观,夜间照明设施功能完好,各类牌匾、标牌无破损、脱字、字体残缺、灯光显示不完整等影响市容市貌的情况,出现上述情况及时督促修复。

未及时督促整改,视情节每处扣1分。

 

 

 

 

7

户外广告设施应保持牢固安全、功能完好,督促单位或个人定期对户外广告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出现安全隐患的及时维护、更新、加固,遇台风、汛期等灾害性气候应及时督促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未履行监管、督促整改职能,出现安全隐患未采取措施的,视情节每处扣2-5分;出现安全事故的本大项不得分。(扣完40分为止)

 

 

 

 

临时占道管理
20'

1

未经审批,禁设各类临时摊点群、商亭、邮亭等设施。

出现流动摊点、非法商亭、邮亭,每处扣3分。

 

 

 

 

2

各类商亭、邮亭、摊点必须统一式样、排列整齐,禁止出现溢摊、影响人员、车辆通行、线路裸露、乱贴乱画等现象存在。

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3分。

 

 

 

 

宣传品设置监管
30'

1

各类线杆、树木禁设广告,未经批准禁设过街横幅,各类建筑物未经批准禁设布类条、横幅广告。

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1分。

 

 

 

 

2

公益性、政治性宣传标语、宣传画等设置美观,并及时撤除或定期出新。

时间过长、陈旧,未及时撤除或定期出新,每处扣1分。

 

 

 

 

3

布幔、气球、彩虹气模、空飘物、广告彩旗等户外广告,应当按批准的时间、地点设置。

未按批准的时间、地点设置,每处扣1分。

 

 

 

 

亮化设施监管
50'

1

夜景亮化设施应保持其灯光亮化设施完好、整洁、美观,并保持功能良好,开闭正常。残缺、损坏的,及时督促产权单位或使用单位及时修复、更换;遭受污染的,应及时清洗。

未及时督促产权单位或使用单位及时修复、更换或未及时清洗的每处扣2分。

 

 

 

 

2

未经审批,夜景照明设施不得擅自改变、移动和拆除。

擅自改变、移动和拆除未及时查处,每处扣3分。

 

 

 

 

街景容貌监管
100'

1

沿街建(构)筑物外墙色彩符合街景规划要求,外立面保持整洁,无乱涂写、乱张贴、乱拉乱挂。

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2分。

 

 

 

 

2

临街建筑物阳台外和窗外无有碍观瞻的物品,商住合一的建筑物阳台统一封闭;门窗防护(盗)栏设置不超出墙体立面,其形式不得影响建筑景观。

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2分。

 

 

 

 

3

临街建筑物的透明玻璃幕墙(含门窗)内外以及立柱、台阶踏步均不得擅自悬挂、书写、张帖各种文字、图案、标语或标帖。

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1分。

 

 

 

 

4

临街建筑物外墙上安装空调外机要保证安全牢固,空调外机与地面距离不得小于2米。

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2分。

 

 

 

 

5

沿街施工场地规范设置刚性封闭围挡,高度不低于2米,材质、色彩一致并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3分。

 

 

 

 

城中市场管理
50'

1

市场内,垃圾及时清运,区内卫生保持清洁,禁止摊外摊,占道经营,商品摆放整齐。

发现一次、一人不按规定扣3分。

 

 

 

 

2

市场内,保持每天清洗、消毒,经营秩序良好,协管员按要求佩带上岗证。

发现一次、一人不按规定扣2分

 

 

 

 

3

市场周边车辆排放整齐,路牙以上卫生保洁到位,保洁人员在岗在位。

发现一次、一人不按规定扣2分。

 

 

 

 

城中市场管理
50'

4

市场军政巷周边一线无店外店,无流动摊点,秩序管理到位。

发现一处军政巷一线工作没有完成到位扣1分。

 

 

 

 

夜市经营监管
20'

1

做到划行归市、分类摆摊、顺序编号、定点定位、卫生整洁。

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3分。

 

 

 

 

2

夜市经营者应严格按照营业执照核准的地点和项目从事经营活动,不准乱摆摊点、擅自增加经营人员或扩大经营范围,更不允许一证多点经营。

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3分。

 

 

 

 

3

进入夜市场的门市和摊点,必须在指定地点从事经营活动。不准沿街叫卖,不准乱设摊点。

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2分。

 

 

 

 

合计

 

 

 

 

 

 

 

 

 

 

 

 

园林管理处(每月300分)



考核内容

扣分标准

检查情况

扣分

得分

备注

绿





120'

1

绿地、绿化带、树穴实行日常保洁,确保无垃圾。

每发现一处扣1分。

 

 

 

 

2

适时进行除草和松土,保持绿地内整齐划一,无杂草。

发现明显大型杂草或缠绕性、攀缘性杂草,一处扣2分。

 

 

 

 

3

及时修剪花木、草坪,清理枯树,修剪枯枝、败叶,并及时清运。

花木、草坪修剪不及时的扣2分;枯树清理不及时的扣2分;枯枝败叶修剪不及时的扣1分;修剪后的草屑、枯枝、败叶未做到日产日清的每处扣1分。

 

 

 

 

4

绿地积水应及时处理。

24小时内仍有明显积水的扣2分。

 

 

 

突发性、灾害性天气除外

5

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治病虫害。

发现明显病虫害造成损害未能做到有效控制的扣2分。

 

 

 

 

6

道路两侧及绿地出现缺株、死株等必须适时适季补种、补缺,确保城市绿化。

种植期内未及时补种、补缺到位的扣2分,不在种植期内未采取补救措施的扣1分。

 

 

 

 

绿





120'

7

做好广场的绿化养护工作。

修剪、施肥、松土、补种补缺、病虫害防治等工作不到位的每起扣2分。

 

 

 

 

8

未移交养护的绿化工程,应做好保洁、除草的先期交接,确保无垃圾、无杂草。

扣分参照1、2项。

 

 

 

 





90'

1

城市景观、景点美化、净化、管理正常。

发现损坏、被盗未按时修复或因管理不到位的每次扣2分。

 

 

 

 

2

景点喷泉必须确保能随时开启,水体无漂浮物、无异味。

发现在喷池内洗拖把、洗杂物,扣1分;水面漂浮物、有异味的扣2分;喷泉设施被盗毁的扣3分。

 

 

 

 

3

管辖区内风光带、景点的树木等,确保整洁、完好。

发现一处不整洁的扣1分,损坏、丢失扣3分。

 

 

 

 

4

雕塑每半年必须清洗一次,保持雕塑清新、干净、无明显灰尘及污染。

发现明显不干净的每次扣10分。

 

 

 

 

5

城市主干道花卉完好率达96%;其余道路花卉完好率达80%。花卉摆放整齐,无杂草杂物并及时浇水,管理人员要经常巡查,发现被毁、被盗及枯死的应及时补缺到位。

未补缺到位的每处扣1分,有杂草、杂物的每处扣1分。

 

 

 

 

6

树上无悬挂物。

发现一处扣1分。

 

 

 

 

7

杜绝成人入池洗澡、儿童嬉水等现象。

发现一起扣3分。

 

 

 

 





90'

1

树木出现断枝、枯枝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发现一处扣5分。

 

 

 

 

2

绿地出现枯死、烧死、被毁、缺损应及时清理、适时补栽。

发现面积大于1㎡的扣3分。

 

 

 

 





90'

3

卫生整洁,垃圾日产日清,垃圾桶无外溢、无满溢。

发现一处扣1分。

 

 

 

 

4

保持水体整洁、无明显漂浮物,水体无异味。

发现一处扣2分。

 

 

 

 

5

服务文明礼貌,使用文明用语,上岗佩带工作证。

发现不文明礼貌现象或未佩戴上岗证的扣5分。

 

 

 

 

6

树上无悬挂物;无乱贴乱画。

发现一处扣2分。

 

 

 

 

7

公厕整洁卫生,无污物、无异味。

发现一次扣2分。

 

 

 

 

合计

 

 

 

 

 

 

 

 

 

 

 

 

路灯管理处(每月300分)

类别


考核内容

扣分标准

检查情况

扣分

得分

备注

亮化管护台帐40'

1

认真进行每日巡查,亮化设施管护到位,并做好巡查记录和维修台账。

无资料台帐的扣40',未正常记录的有一次扣2'。

 

 

 

 

亮灯率80'

2

各类路灯、景观灯亮灯率不低于98%,发现瞎火灯及时维修。

亮灯率低于98%的,每低一个百分点扣3',扣完为止。

 

 

 

 

亮化设施管理180'

3

亮化设施完好率不低于99%,及时发现破损灯具,并尽快上报维修。特别是发现影响行人人身安全的破损灯具时,须立即上报进行现场处理,确保安全。

未能及时发现破损灯具的,有一处扣2';发现影响行人安全的,未及时处理的,有一处扣3',若已造成安全事故,本项不得分。

 

 

 

 

4

亮化设施上无未经批准的各类悬挂物,一旦发现,及时清除。

未及时发现或发现后24小时内未及时清除的扣3',扣完为止

 

 

 

 

5

亮化设施表面整洁美观。

发现不清洁的,一处扣2',扣完为止。

 

 

 

 

6

及时发现人为损坏亮化设施的行为时,并立即予以制止和上报处理。

及时发现上述行为或发生上述行为未进行有效处理的,有一处扣3',扣完为止。

 

 

 

 

合计

 

 

 

 

 

 

 

 

 

 

 

 

自来水公司(每月100分)



考核内容

扣分标准

检查情况

扣分

得分

备注







20'

1

出厂水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发现一次不合格扣5',扣完为止。

 

 

 

 

2

执行《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法》,每日对水源水和出厂水进行采样化验分析。

发现一次不按规定扣3',扣完为止。

 

 

 

 

3

承诺区内输配水Φ150以上的主干管末梢压力不低于国家规定的0.14兆帕。

发现一次不合格扣2',扣完为止。

 

 

 

 

4

履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运行无事故。

发现一次不按规定扣2',扣完为止。

 

 

 

 

5

供水设施完好,损坏及时修复。

发现一处扣2分,扣完为止。

 

 

 

 





20'

1

收费处受理用户接水(新装、改装)申请,工作人员着装上岗,在岗在位,按规定办理接水手续,用户符合接水条件、各项手续齐全的,立即登记,2个工作日内受理,与用户签订城市供用水合同。

发现一次不符规定的扣1',扣完为止。

 

 

 

 

2

用户来电、来信登记、咨询服务、来访接待态度热情,答复及时。

发现一次不按规定办理扣1',扣完为止。

 

 

 

 

3

报修电话接听、登记态度热情,答复、处理及时。

发现一次不按规定办理扣1',扣完为止。

 

 

 

 





10'

1

执行国家给水工程设计规范,根据用户性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程勘察设计。

发现一次未按规定时间完成扣1',扣完为止。

 

 

 

 

2

执行施工规范,履行施工合同,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程安装。

发现一次未按规定时间完成扣1',扣完为止。

 

 

 

 





20'

1

停水公告:除供电局停电、管网爆裂修理等突发事件外,计划停水,提前24小时通过电话、张贴停水通告或新闻媒介发布停水通知;超过12小时的计划停水或降压供水,提前48小时通知用户。

发现一次不按规定扣1',扣完为止。

 

 

 

 

2

维修服务:在接到报漏电话,无外部阻挠因素情况下,4小时内赶赴现场止水,并立即组织抢修。抢修工作开始后,无特殊情况,500毫米及以下的管道24小时内修复;500毫米以上管道在48小时内修复。

发现一次未按规定时间完成扣1',扣完为止。

 

 

 

 





10'

3

工作人员佩证上岗,抄表按时、到位、准确,按规定标准收费,态度热情。每月1-10日为抄表期,10-25日为缴费期。

发现一次不合格扣1',扣完为止。

 

 

 

 

施工场地容貌管理
20'

1

沿街施工场地规范设置刚性封闭围挡,高度不低于2米,材质、色彩一致并与周边环境相协调。施工工期超过3个月以上的,临街围挡应当进行美化或作公益性广告宣传。

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3'。

 

 

 

 

2

施工现场内机具设备、施工材料堆放整齐;出入口路面硬化,设置车辆冲洗及污水导排设施,工程渣土封闭运输,无带泥上路。

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5'。

 

 

 

 

合计

 

 

 

 

 

 

 

 

 

 

 

 

 

打印 关闭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