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市教育局
大丰市环境保护局
大教发〔2008〕116号
关于确认2008年度
大丰市级“绿色学校(幼儿园)”的通知
各有关中小学、幼儿园:
近年来,我市各中小学、幼儿园积极开展创建“绿色学校(幼儿园)”活动,把环境教育作为中小学、幼儿园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通过开展课堂渗透、课外实践等各种形式的教育活动,提高了师生的环境保护意识和参与热情,改进了学校管理和建设,使学校环境教育更加生动、有效,各方面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最近,我们对部分中小学、幼儿园环境教育情况及创建“绿色学校(幼儿园)”工作进行了评审。经研究决定,授予大丰市白驹第二中心小学、大丰市大桥镇第二中心小学、大丰市小海镇第二中心小学、大丰市草庙镇第二中心小学、大丰市三龙镇中心小学、大丰市第四小学、大丰市第六小学、大丰市草堰镇第二幼儿园等八所中小学、幼儿园为我市2008年度大丰市级“绿色学校(幼儿园)”。希望已确认的2008年度大丰市级“绿色学校(幼儿园)”要再接再厉,把“创建”工作搞得更加扎实,积极争创2009年度盐城市级“绿色学校(幼儿园)”,为倡导校园绿色文明新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大丰市教育局
大丰市环境保护局
二○○八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