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82K1308267XB/2008-01823 组配分类 政府办文件
发布机构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08-10-17
文号 大政办发〔2008〕132号 主题分类 电子政务
体裁分类 通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性

大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行政服务中心、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推行工商登记注册网上远程预审服务的通知》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大丰港经济区管委会,市各委局办,市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行政服务中心、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推行工商登记注册网上远程预审服务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十月十七日

 

关于推行工商登记注册网上远程

预审服务的通知

 

(大丰市行政服务中心  盐城市大丰工商行政管理局)

 

为认真贯彻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支持企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苏工商办[2008]298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全市深入开展“服务企业、服务项目、服务基层”活动的意见》(大发[2008]39号)精神,进一步推动区域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大丰市行政服务中心和大丰工商局决定充分利用中心网络平台和工商职能优势,创新服务方式,率先推行工商登记注册网上远程预审服务,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实行“一审办结”,提高办事效率,全力打造服务型政府、服务型工商的新形象。

一、实施范围及对象

大丰市经济开发区、大丰港海洋经济开发区、常州高新区大丰工业园、上海光明集团大丰食品工业园、大中镇工业园及其园区内重点项目和企业。

对上述单位发放由工商局统一制作的“红盾服务联系卡”,持卡单位和企业来窗口办理各类事务时,提供优先快捷重点服务。

二、远程预审登记事项

1、外资企业名称预审及外资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等登记事项;

2、公司、分公司名称预审及设立、变更、注销等登记事项。

三、实施方法及步骤

1、人员配备:各园区选定1-2名项目代理员为工商远程预审受理员;有条件的企业或有需要的企业选定1名项目联系人为工商远程预审受理员。

2、设备设施:远程受理点应配备一台带宽带的电脑、一台扫描仪或数码相机或摄像头、一台打印机、一个档案橱。

3、操作步骤:

(1)工商远程预审受理员由行政服务中心统一授权颁发一个有效的行政服务中心网上申报系统的用户名和密码。

(2)每笔预审登记业务由预审受理员登录大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上申报系统,点击所要办理的登记。如公司变更登记,点击后出现的界面按上面的提示输入相关信息资料,需要上传其他材料的,点击右下角的“附件框”上传已扫描文件,再检查相关公司变更材料是否录入、上传齐全,然后点击“申报框”。(窗口联系电话:83927030   83927031)

(3)工商窗口网上预审审批人员就会在其中心内网中收到公司变更登记材料,对照相关法律进行审查,审查完结后受理员会收到审查结束的免费手机短信,即可通过受理材料时系统自动生成的受理编号来查询,审批内容将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到受理员邮箱。

(4)远程预审受理员将审查信息打开后,根据工商审批人员的要求进行相应修改,或材料符合要求的直接将公司变更登记材料原件提交工商窗口“一审办结”。

四、工作要求

1、落实工作责任。工商窗口与行政服务中心业务科要将加强对园区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的服务作为树立工商形象、提升服务水平的重要举措,对持卡单位切实做到热情接待、细致服务,想方设法帮助企业解决难题。

2、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和成绩,并将此项工作列入日常考核要求,确保工作取得成效。

3、加强效能监察。工商监察室与行政服务中心督查科要将此项工作列入效能监察,与政风行风建设相结合,不断提高窗口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为区域经济科学跨越发展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

 

 

 

 

 

 

 

 

 

 

 

主题词:工商    注册    服务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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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

              室,市法院,市检察院,市人武部,盐城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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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10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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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印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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