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82014393052Q/2008-02988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草堰镇政府 发文日期 2008-01-28
文号 草委发〔2008〕19号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于镇原农口各站更名的通知

  草委发〔2008〕19号

关于镇原农口各站更名的通知

各党(总)支部:

根据大丰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大编[2007]35号文件精神,镇原农林牧渔业技术服务中心下设的农技、农机、水产、蚕桑、兽医、林业等站分别更名为镇农技经营服务站、农业机械经营服务站、水产经营服务站、蚕桑经营服务站、畜牧兽医经营服务站、林业经营服务站,不再保留镇农林牧渔业技术服务中心的牌子;镇原农村经营管理服务中心(经营性实体)更名为镇农村财务代理记帐服务站。更名后7个服务站为隶属镇管理的企业化管理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原站长的职务自然免除,不再另外行文。

特此通知。

 

 

中共大丰市草堰镇委员会       

2 0 0 8 年1 月2 8 日          

打印 关闭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