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委发〔2008〕19号
关于镇原农口各站更名的通知
各党(总)支部:
根据大丰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大编[2007]35号文件精神,镇原农林牧渔业技术服务中心下设的农技、农机、水产、蚕桑、兽医、林业等站分别更名为镇农技经营服务站、农业机械经营服务站、水产经营服务站、蚕桑经营服务站、畜牧兽医经营服务站、林业经营服务站,不再保留镇农林牧渔业技术服务中心的牌子;镇原农村经营管理服务中心(经营性实体)更名为镇农村财务代理记帐服务站。更名后7个服务站为隶属镇管理的企业化管理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原站长的职务自然免除,不再另外行文。
特此通知。
中共大丰市草堰镇委员会
2 0 0 8 年1 月2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