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82755083852L/2008-03780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大丰市交通运输局 发文日期 2008-01-14
文号 大交[2008]9号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性 有效

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春节运输工作的通知

 

交通系统各单位、各客货运输企业:
  为全力做好2008年春节运输工作,保障广大旅客安全便捷出行,确保人民生活必需品和经济社会发展、建设所需重点物资的运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周密部署
  2008年春运自1月23日开始,至3月2日结束,为期40天。据预测,春运期间全市道路旅客运输量约为33.5万人次,同比增长3%。
  各单位要按照“安全优质、平稳有序、客货兼顾”总体要求,加强对春运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以主要领导同志负责的春运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专门工作机构,统一部署春运工作。各单位领导要深入基层,检查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发现解决运输生产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特别是要认真检查各种安全隐患,并切实进行整改,确保春运工作顺利进行。
  二、强化运输组织,确保运力充足
  春运期间,各部门各单位和运输企业要准备充足运力,改善运输组织,全力避免发生旅客大规模滞留现象。一是要提前调查预测旅客的流量、流时、流向,根据客流变化,合理调配运力,调整班次密度,及时增开包车或加班车。二是要深入厂矿、企业、学校等旅客聚集地,主动开展上门售票、团体票预订服务和办理包车业务,及时疏运团体旅客。要按照交通部与全国总工会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开展“农民工平安返乡活动”,保证农民工顺利出行。三是做好农村公路客运班线通达,凡符合通班车的农村公路都要通车,满足广大农民群众的出行需要。四是各职能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保证公交、出租运力的正常运营和合理调配,做好道路客运与城市公交的有机衔接,方便城镇居民出行。确保班车正班正点运行。五是加强对道路货运市场的监测,在保障煤电油运的基础上,优先安排肉、禽、菜、果等节日物资运输,保障“绿色通道”畅通,确保节日物资运输。六是要认真检查落实2007年春运期间建立起来的春运应急预案和应急运力体系,做好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准备工作。春运期间发生紧急情况时,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权限启动应急预案。要加强《春运期间应急运输通行证》的管理,在未经批准启动应急预案的情况下,不得将《春运期间应急运输通行证》发放给运输企业。
  客运企业要贯彻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部关于做好2008年春运期间道路、水路旅客运输价格管理工作的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3513号)。要关注成品油供应情况,如出现因成品油供应影响春运正常运行的,要及时与经贸部门、石油供应企业沟通、协调,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春运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07〕3552号)的要求,优先保证春运客车和船舶的燃油供应。
  三、加强安全管理,保障春运安全
  交通各单位和运输企业要认真落实国家和部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全力以赴做好各项运输安全管理工作。一是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严格从业资格证件管理。要保证驾驶员的休息和身体健康,对长途客运车辆按规定增配驾驶人员,认真落实运行途中休息制度,避免疲劳驾驶,禁止驾驶人员带病开车。二是加强营运车船安全管理。春运前要对所有参加春运的车船及消防救生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结果不合格的车船要责令整改,严禁整改不合格、安全无保障的车船参加春运。三是加强客运站点源头管理。严格按照车船载客定额售票检票,认真落实安全例检制度,严防超载客车(船)出站。对因客运站超售和超检客票造成车船超载的,要依法严肃处理。四是加强公路安全管理。做好公路、桥梁的养护工作,在雨雪等恶劣天气情况下,要及时采取清扫积雪、撒布防滑料、组织编队通行等措施,全力保障公路畅通。五是加强水运安全管理。海事部门要严格执法,确保水上通航秩序良好。航道部门要加强对航道、航标和船闸等设施的检查和维护,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畅通。六是加强危险品查堵工作,各客运站要组织专门人员,对车辆、旅客托运和随身携带的行包进行认真检查。对途中上车的旅客,司乘人员要做好危险品的查堵工作。
  四、加强市场监管,提高服务水平
  交通各单位和运输企业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规范市场秩序,倡导文明服务,努力提高服务水平。一是要加强运输市场特别是客运站点等源头的监督管理,在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交通检查站或春运临时检查站,加强对过往车船的动态管理,严厉打击无证经营和“甩”客、“卖”客、“倒”客、“宰”客等各种违法违章行为。二是建立畅通的投诉渠道,设立并公布监督投诉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及时处理社会投诉。三是加强对交通执法人员的教育,提高人员素质和执法水平,严明执法纪律,确保交通执法文明规范,严禁在公路上或水路上乱设卡、乱罚款、乱收费。四是要采取增开售票窗口、延长售票时间、上门售票等多种形式,方便广大旅客购票。五是要保持站容站貌和车(船)容车(船)貌整洁,定期洗换座(卧)具,按规定配齐和使用各项服务设备,营造良好的出行环境。六是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优质服务竞赛活动,采取多种措施为旅客提供人性化服务,特别是要热情帮助老、弱、病、残、孕旅客解决旅途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五、严格统计制度,做好宣传工作
  为及时掌握春运进度和动态,各单位和运输企业要安排专人负责春运的统计工作,确保春运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春运期间,各运输企业应在每日上午9时前将前一天的《2008年春运道路旅客运输统计表》报送局春运办,并按规定报送《2008年春运农民工平安返乡行动统计表》。道路客运企业和危货运输企业发生的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事故,按照交通部《关于发布道路运输行业行车事故统计制度的通知》(交公路发〔2004〕435号)的规定报送。各单位、各运输企业的春运期间的值班安排请于2008年1月20日前报局春运办公室,春运结束后,各单位要及时向局春运办报送春运工作书面总结。
  春运期间,各单位和运输企业要积极配合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利用各种传媒手段,广泛宣传春节运输组织方案和有关政策规定,宣传春运的各项便民措施,及时通报春运进展情况。另一方面要通过印制宣传材料,提醒驾乘人员、旅客的安全注意事项,向社会公布出行信息。为做好春运宣传工作,各单位和运输企业要及时总结归纳春运的进展情况和亮点工作,形成专项材料向春运办报送,以便春运办统一组织向新闻媒体报送。

局春运办电话:82030480(白天)  82030479(夜间)

传        真:82030481

电子邮箱:dfcyb123@sina.com

以上通知,希认真贯彻执行。

 

 

 

大丰市交通局

                              二○○八年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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