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7年度
公安派出所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
本局有关单位:
为客观评估2007年度全市公安派出所工作情况,促进公安基层基础建设,根据公安部、省公安厅、盐城市局的部署,市局决定从现在起至1月15日前,开展2007年度派出所等级评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的内容和标准
2007年度公安派出所等级评定工作是按照《公安派出所等级评定办法》、《江苏省公安派出所等级评定实施细则》和公安部、省厅、市局年度相关工作的具体要求,实行普遍考核与重点考核相结合。具体内容是:
(一)普遍考核项目:对公安部和省厅规定的考核项目进行全面考核,具体内容为《江苏省公安派出所等级评定实施细则》所列项目;
(二)重点考核项目:将“治安信息员系统建设”、“农村警务室建设”和“流动人口管控”工作作为考核派出所业务工作的重点。主要有:1、治安信息员奖励经费落实、兑现奖惩和信息查证应用情况;2、社区和农村警务室建设运行情况;3、流动人口落脚点管控情况。
二、指标分解
根据省厅、盐城市局的要求,从2007年度开始,严格控制一级、二级、三级派出所总量增长幅度。市局将按照一级派出所9%,二级派出所15%,三级以上(含一级、二级)派出所60%的比例,确定初评等级数量,市局将按照“质量第一、绩效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按照2007年派出所绩效考核的排名,确定上报名单。
三、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1、自查自评。各派出所对照《公安派出所等级评定办法》、《江苏省公安派出所等级评定实施细则》和公安部、省厅、市局年度相关工作的具体要求进行自我评定,并逐项填写《盐城市公安派出所等级评定审批表》(见附件),经所长审核后于1月13日前通过公安网FTP:/10.39.180.126/治安大队/派出所等级评定文件夹上传,逾期未上报的,作低等级派出所评定。
2、市局复核。1月14日到15日,市局考评小组对派出所自评情况进行复核,报请局党委审批确定评定等级,并上报盐城市局。
3、盐城市局复核考评。1月中下旬。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派出所等级评定工作是加强派出所正规化、规范化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推动“三基”工程建设不断引向深入的载体,是衡量派出所工作的重要手段。各派出所要充分认识执行派出所等级评定制度的重要意义,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好评定工作。为确保评定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市局决定成立以姜正平副局长为组长,局党委委员、纪检书记陈远康,副局长兼指挥中心主任吴建坤,局党委委员、局长助理、政治处主任张建忠为副组长,治安、刑侦、国保、法制、绩考办等部门的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市公安派出所等级评定领导小组,在治安大队设立办公室,由顾建忠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严格评定标准,提高等级考评质量。要坚持考评标准,实行考评责任制,对考评项目要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将考评重点放在派出所工作质量上,突出执法行为规范,突出群众工作,突出队伍建设,突出工作取得的实际效果。既要注重新评定高等级派出所的质量,也要在巩固和提高已有高等级派出所质量上下功夫。对队伍管理出现问题、工作出现滑坡的高等级派出所,要坚决撤销其等级。要严格考评纪律,确保评定工作的严肃性和评定结果的公正性,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弄虚作假等问题。凡发生不执行考核标准、违反考评纪律,情节严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和领导责任。对应当评定为五级派出所而未自我评定的,市局将进行通报。
(三)评分标准。派出所评定分为五个等级。各派出所通过自评,得分在95分以上且具备条件的,可申报为一级派出所;在85分以上不足95分的,可申报为二级派出所;在70分以上不足85分的,可申报为三级派出所;在60分以上不足70分的,可申报为四级派出所;不足60分或存在严重问题的,为五级派出所。
以上通知,请遵照执行。
附:
1、《盐城市公安派出所等级评定审批表》
2、《派出所基本情况统计表》
3、《申报一级、二级派出所基本情况一览表》
二〇〇八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