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820143924717/2007-02333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大桥镇政府 发文日期 2007-06-27
文号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于印发《大桥镇2007年规费征收阶段性考核细则》的通知

 

大丰市大桥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大桥镇二00七年规费征收阶段考核细则》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

经镇政府研究,现将《大桥镇二00七年规费征收阶段考核细则》印发给你们,希即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二00七年六月二十七日
 

大桥镇二00七年规费征收

阶 段 考 核 细 则

 

为切实加强村组干部责任心,积极推进农村中心工作有效开展,加大征收力度,不断促进农村规费征收任务的完成,强化阶段考评考核,特制订如下考核细则:

一、考核目标:

以村、组为单位,以07年农村各项规费征收任务为考核目标,包括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特事特议、工程水费等规费项目。

二、考核时间:

以2007年7月15日为考核时点,对各村截止7月15日的各项规费征收进度进行考核。

三、考核措施:

(一)奖励措施

1、以村为单位,考核期内完成征收总额98%(转帐在10%以内)奖1000元,每增1%奖200元,并在年终考核中加村集团总分5分;考核期内完成征收总额95%(转帐在10%以内)奖600元,并在年终考核中加村集团总分3分;考核期内完成90%(转帐在10%以内)奖励400元,并在年终考核中加村集团总分1分。

2、以组为单位,考核期内完成征收总额98%,奖该村民小组组长200元,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加奖100元。

(二)处罚措施

1、凡在考核期内完成征收总额在70%以下(不含转帐部分)的村,在年终考核中扣村集团总分5分,对村主要干部(支书、主任、会计)实行黄牌警告;取消当年个人养老保险集体补助待遇总额的50%,同时取消村集体及个人当年综合评先评优资格。

2、凡在考核期内完成征收总额在70%以下的组,取消该村民小组组长当年个人养老保险集体补助部分待遇,并建议村支部进行人事调整。

四、考核结算:

1、镇农经中心负责对村组阶段目标进行考核结算,奖励资金由镇统一结算兑现。

2、加强资金管理,规范资金运作。各村在收缴过程中,要确保资金安全,所有收缴资金要及时结账,分项结报,结报时要做到票据、项目、现金三相符,所收现金全额解缴,实行“村有镇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垫支、坐支、挪用,未批先用,违规者对照财务管理制度,按金额的10%进行处罚,并在村干部年终报酬结算时扣减。对集体资金垫资及举债垫资部分,在村年终报酬总额中全额扣减,并列入年终集团分考核。

当年规费征收任务能否及时完成,事关到农村社会稳定,关系到村级债务化解任务的完成,关系到村级组织的正常运转,保证当年实事兴办。因此,各村要制定好工作计划,将征收任务分解落实考核到组到干部人头,做到集中时间、集中精力、不失时机抓好这一中心工作,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大丰市大桥镇人民政府

二00七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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