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海洋经济综合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
2007年3月16日凌晨1时40分左右,东台市后港镇友顺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发生爆炸事故,死亡4人,轻伤1人。该企业主要产品为乙氧基甲叉基氰乙酸乙酯(医药中间体),年生产能力400吨,在化工企业清理整顿中被列为2008年搬迁企业。事故发生后,盐城市委书记赵鹏要求认真查处事故,强化对全市化工企业的管理。李强市长、陈正邦常务副市长、曹友琥副市长以及省安监局的有关领导相继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应急救援和事故处理。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发生重大事故,根据盐城市人民政府紧急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立即开展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立即开展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全市所有化工生产企业以及为非化工生产配套的伴有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设施的企业,必须迅速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生产工艺、生产装置、生产设备、储存设施以及各类特种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要落实安全检查责任,凡存在问题未能发现的,要严肃追究检查人员责任;凡检查出来的事故隐患,要逐条落实整改措施、整改资金以及整改责任,迅速整改到位;凡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一律实施停产整顿。
二、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未经批准设立或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企业不得非法生产、建设。所有未经设立批准的危险化学品项目必须立即停止建设,所有未经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验收或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一律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试生产或正式生产。对已领取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要进行全面核查,发现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必须立即责令其停产整顿,整顿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坚决予以关闭。
三、充分履行职能,依法加强对化工企业的监管。市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办公室以及经贸、安监、环保、工商、交通、公安、质监、卫生、规建等职能部门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全市化工企业的产业政策、安全条件、环保设施、建设项目的施工许可、特种设备的检测完好率、职业病卫生状况、工商登记范围以及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等各个环节进行严格的检查。要认真落实全省化工生产企业清理整顿工作要求,加强对化工企业的监控,严肃查处非法和违法行为。各镇、市两区管委会及相关部门要切实担负起对所辖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属地管理的职责,对经过有关部门行政处罚后依然违法建设、违法生产的化工项目和化工企业,要及时通知市供电部门停止项目建设用电和违法生产用电,坚决遏制化工企业非法建设、违法生产行为和各类事故的发生。
四、强化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各镇、两区管委会及市安监、经贸、公安、质监、规建、交通、消防等部门和单位要在抓好化工行业全面彻底严格检查的同时,立即组织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部位及人员密集场所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凡安全条件不完善的,要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存在重大隐患的,必须立即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坚决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
以上通知,希立即贯彻执行。
二00七年三月十七日